《囚徒困境》的邏輯誤區 特有理
2018-12-20
《囚徒困境》是博弈論的經典問題,也是被許多人推崇及順遂的一種利益博弈模型。為了證明《囚徒困境》經典推理結果的自然合理性,許多人會例舉出很多社會的實際現象。比如價格競爭,先降價的會獲得市場競爭的先機,於是他人必定被迫選擇降價來應對,最終的結果是輪番降價後的微利甚至無利局面;又比如道路行車,如果搶行總能讓人獲得優先的路權,最終的結果就是人人都會找機會搶行;再比如有人摔倒,如果過去攙扶的人總是被誣陷,最後整個社會就會形成對公眾利益的冷漠。也有人通過《囚徒困境》的概念來證明“叢林法則”的真實和有效:面對重大利益,人類出賣他人是天性,也是上天賦予的生存法則。所以,只要利益誘惑足夠大,人必定會出賣他人。 許多問題出就出在概念的定義上。《囚徒困境》是一種假設,這種假設是一個極端孤立的環境狀態,沒有任何其它因素需要考慮;同時,《囚徒困境》是一個靜態結果分析,並沒有把事件與過去和將來結合。有人會說,假設就是假設,《囚徒困境》就是這種特定的條件。沒錯,特定的條件設置是為了思考的簡潔和思維的收斂,但問題就在於人們往往把一個具有特定條件的邏輯思維直接代入到了具有複雜條件環境的現實社會。其結果,就是大眾把博弈論中最壞的思維方向帶到現實生活中。更加不幸的,是整個社會都將這些最差的行為模式當成了唯一最佳的選擇。 《囚徒困境》的問題之一,是把思維限定在了對方也也一定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邏輯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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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雙方都不出賣,都關1年;雙方都出賣,都關8年;一方出賣,出賣方獲得自由,被出賣方關10年)
但是,難道這就是邏輯推理的終點,就可以因此做出決斷了嗎?很明顯,這是一個相互作用的體系,也即個體的利益得失最終取決於雙方共同決策的結果。但《囚徒困境》的解析卻始終將邏輯局限在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推演鏈條上。實際上《囚徒困境》所給出的經典答案,其根本問題是將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進行割裂。不管是暗示也好、故意迴避也罷,也許最有可能是沒有意識到,雙方有沒有可能都超脫出局部利益來謀求全局的最佳結果? 問題之二,利益最大化是希望還是結果?假如沿着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思路走,推理所導致的決策除了個人的利益不會最大化,也就是雙方互相出賣,整體的利益反而會最差化。如圖所示:雙方互相出賣時,二人坐牢時間之和為16;一方出賣時,坐牢時間之和為8,雙方都不出賣時,坐牢時間之和為2。有人說,假設前提就是每人都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二人必定都【希望】不用坐牢。這裡,正是邏輯扭曲的關鍵之處。 嚴謹來說,“希望”和“決策”並不是同一個概念。如果希望=決策,那還推什麼理呢?任何其它情況都不用考慮,直接選最希望的目標路線就行,還用叫“困境”嗎?其實,《囚徒困境》問題的推理都是障眼法,因為只要把前提和條件定義好,用三段論邏輯就行: 大前提:人都是自私的;小前提:自私的人都是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的。 因為:出賣他人可以使利益最大化, 所以:人面臨困境時必定會選擇出賣他人。 這就形成了一個明顯的悖論:當人人都選擇希望利益最大化的決策時,每個人的利益包括整體的利益反而接近最小化。問題出在哪裡? 其實問題就出在《囚徒困境》把【出賣他人可以使利益最大化】做為一個前提條件規定了出來。但這個前提條件在現實中只是一種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而關鍵的概念就在於:人類決策所得到的結果絕大部分是一個時變的系列過程。而決策所獲得的利益與風險是共生共存的共軛複數關係。也就是當決策目標的利益期望值越大,其所對應的利益損失風險就越大。很明顯,在《囚徒困境》中,如果兩人都按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期望來決策,其結果必定是個體利益損失接近最大,整體利益損失達到最大。如果把人生的決策作為一個隨機過程,謀求利益最大化的持續過程,必然導致利益獲得的概率越來越趨近於零。例如行騙,對他人的行騙總是第一次成功率最高;行騙次數越多,成功的機率就會趨近於零。 問題之三,《囚徒困境》的框定條件,是否能與現實吻合?如果說兩囚徒事先沒有共謀,這在現實中確有可能發生;但出賣他人後是否就沒有或很少有連帶的後果呢?很明顯,這與現實恰恰是絕對背離的。因為現實中,人對利益傷害所產生的反作用力是強大的。而一旦社會進入互害模式,整體的利益損失在長遠的發展過程中將趨於最大。 許多人認為社會的互害證明了《囚徒困境》推理的正確性。這本身就是跌入了其邏輯缺陷的陷阱。這實際上說明大多數人的理解能力都只在《囚徒困境》的局限條件水平。也就是只看到眼前、只看到局部;把僥倖獲利的手段看成是長遠成功的必然選擇。 然而,人類文明的發展恰恰是因為超脫了《囚徒困境》的邏輯框架。從整體、從長遠的發展過程來解析個體與整體的利益走向,那就只有合作共贏,共擔風險的決策才是每個人的最佳選擇。就好比在一個失火的房間裡,只有人人都承擔一份風險,有序地進行疏散,每個人的生存機會也就是概率才會最大;如果人人爭先恐後地搶奪逃生的先機,那就會造成人人的生存都會受到群體的威脅,整體的損失也將是最大的。從文明發展的歷史來看,每一次文明的躍升都是擺脫和遠離《囚徒困境》的過程。而每一次對《囚徒困境》的回歸,都是人類新一輪災難的開始。所以,付出一定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整體利益,這才是個體利益的最佳追求模式。也就是對大多數人利益的大概率保證。選擇出賣他人並期望他人不出賣自己而獲得最大利益,這其實是賭徒心態而不是理性抉擇。這就是針對《囚徒困境》問題的邏輯延伸。 假如兩個囚徒都有以上的思考,他們還會選擇出賣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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