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捉妖集(7)不劳动者不得食 特有理 2020-9-19
自古以来,“不劳动者不得食”是人类一个具有最广泛共识的社会价值标准。也可以说是指导人类各项社会政策的道德依据。从内心来说,本人也完全赞同这种发自原始意识的主观价值基础;但是经历了人间的风云变幻和社会的跌宕发展,我终于意识到:“不劳动者不得食”完全是站在个体角度的生命价值观。如果把思维的空间扩展到社会乃至整个人类,“不劳动者不得食”其实并不是绝对正面的道德尺度。而且从人类的延续和发展的角度看,不劳动而得食的状况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存在。不要说人类 “尊老爱幼” 的资源付出是对不劳而获的牵强解读。这里蕴含的自然之道才是支撑人类发展的本质。 老、幼不从事劳动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另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行。不能是指毫无能力,不行是指能力不足。同时更重要的是,人类的发展并不是只依赖物质资源的创造。为什么使用童工被文明的社会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大规模的童工使用将导致社会中儿童身心发育的畸形,从而会导致整个人类的沉沦。这就说明,从整体来讲,人类的劳动必须排除那些不适于从事劳动,特别是因从事劳动而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群。身心发展是一个因素,劳动能力是一个因素,劳动竞争所造成的社会矛盾更是一个关键性因素。今后不妨将之统称为:负面劳动。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劳动都能对人类起到正面的作用。我干活的时候老婆经常问我:要我帮忙吗?我心里想:你帮忙就是添乱;嘴上说:不用啦,你边上喊加油就好了。 人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负面劳动的因素会起到不同的作用。特别当社人类活动进入到高度社会化和高速运行节奏的时候,负面劳动就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严重的危害。而更加重要的是,认知的偏差导致了人类对社会机制的设计产生了先天的缺陷。为了合理化“不劳动者不得食”的价值观理念,只要能挣钱的行为,都能牵强附会地与劳动扯上关系,什么这“工作者”、那“工作者”的。这不光是人类思维的堕落,也是人类思维中一个关键性的谬误。正是这个谬误,导致了人类的社会制度出现了结构性错误。 概念上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目的就是要提出改造现有制度的解决方案。在把主要基础概念进行微分解析后,下文就将隆重推出本人对制度改造的一个具体技术手段: 不劳有得,多劳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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