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沒有歸回聖地的末底改,又需要為自衛而加入波斯帝國的權利架構,好與世仇對抗以求生存[注66]。但是,末底改如果不違背神的話(出三十四11-16;申七1-4;尼十三23-27),沒有鼓勵以斯帖去嫁給一個戰士,一個無情,嫉妒,好色,懷有野心的外邦王[注67],末底改就不必為打聽以斯帖的平安而在王宮朝門前行走(二11,19),也就不會遇見祖宗世仇哈曼,接續惹起自己滿腔的民族情懷,因而對哈曼不跪不拜,以致惹怒哈曼,觸發猶太人被滅的危機(三8-15)。
在被擄歸回的文獻中,和以斯帖記同時代的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都強烈譴責同異族通婚。從這點來看(拉九,十;尼十三),末底改明顯地違背了五經[注68],他將以斯帖送進王宮,似乎只為他們二人打算,顧念的不過是地上的好處而已。Forest Weiland也認為,以斯帖和末底改關心的只是自己的幸福和存亡,而非摩西律法和上帝自己;以斯帖那“死就死吧”的誓言(四16),也不一定表示她順服神。他們本有機會歸回聖城,卻選擇將以斯帖送入王宮,乃是為自己(和猶太人)在外邦發展尋求保護。他們不願意透露猶太身份,表示他們不很在意那身份[注69],他們在意的是自己的安危,只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透露身份(七1-6)。他們關心猶太同胞的福祉(二10,20,八6,十3),可說是民族英雄,但是他們絕對不宜與關心上帝國度的但以理和尼希米相提並論[注70]。 從被擄歸回的文獻看,同是被擄外邦的但以理和他的三位朋友(但一6-7)仍持用猶太名字[注71],即使在最危難的時候仍然顯出真正的“死就死吧”的信心(但三16-18),甚至成為獅子的食物也在所不惜(但六章)。但是,相反地在以斯帖記里,我們卻看到以斯帖和末底改用了波斯名字[注72],隱藏了猶太名字。而且,這卷書沒有記載上帝的百姓向祂祈求幫助,也沒有記載他們因被救而感謝上帝,全書沒有禱告,獻祭,讚美,引用經文的痕跡,也沒有被後來的經卷引用,難怪上帝似乎在這書中消失了。 = = = = = = = = = = = = = = = 注66:正如Richard Bauckham所言,《The Bible in Politics:How to Read the Bible Politically(政治中的聖經--從政治角度閱讀聖經的原則與範例)》,香港基道出版社,2001,p.187。這就引發了此篇文章開頭雖提的路易斯的納悶和錯愕:受害者有平凡機會時,卻必須扮演“加害者”的角色才能求生嗎? 注67:38歲就自封為“萬王之王(Xerxes the Great)”的亞哈隨魯王,為戰敗的父親復仇,率領百萬大軍(包括各色人種,共46族)遠征希臘,大軍所到的大河,湖泊,無不被兵馬喝乾(像極了啟九14-16)。度海大橋被風浪摧毀,亞和隨魯王便下令鞭打海峽三百下,殺了造橋督工。軍隊要走七天七夜才走完,途中被Leonidas所帶領的三百斯巴達勇士在溫泉關(Thermopylae)阻擋時,他曾“甚發怒,心如火燒(斯一12,七7,8,10)”。之後亞哈隨魯王的海軍被希臘打敗,為穩定政權,他急忙秘密撤軍,留下由女婿Mardonios率領的三十萬陸軍因瘟疫,飢餓,暴食而潰敗。出師前他曾黯然泣說,“戰馬似虎,猛士如雲,戈光燭天,此固一時之盛。然而人生宛如朝露,誰又能得百年之身呢?”;後來眼看征服希臘半島的宏圖大計已經幻滅,在氣急敗壞之餘,就縱情酒色,迷亂宮廷,“第二次招聚處女(二19)”,不理朝政,(因此哈曼才有霸道的機會?)。結果,他最後和太子一起被殺,由三子亞達薛西王繼位(尼一1),從此,波斯帝國走向衰亡。亞哈隨魯王的生平,,可參見Herodotus(484-430/420)所寫的《Historiae》;Herodotus為出生在小亞細亞的希臘歷史學者,他的這部著作的中譯本為《歷史》,台灣商務,1997。 注68:Huey正確地指出,“我們很難明白,為什麼末底改會希望表妹嫁給一個異教徒。(請參考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對異族通婚所持的態度:拉九1-4,14,十3,11,18-44;尼十30,十三23-27);《Esther》,p.806。 注69:關於以斯帖為何不透露自己的身世,學者眾說紛紜,有說她為掩護自己的宗教信仰(Ibn Ezra),有說是反閃族環境使然(Fox and Paton)。主張以斯帖乃被逼選後的拉希認為,她沒有透露身份(掃羅王室後裔),好讓王以為她身世卑微而退婚。但是最合適的理由乃拉比Eleazar of Worms所說的,以斯帖所以沒有透露自己的身世,乃怕選後的計劃受到妨礙;Robert Gordis也持同一看法,《Religion,Wisdom and History in the Book of Esther》,Journal of Bible Literature 100(Sept.1981),p.359-388,especially p.377,385。另見Huey,《Esther》,p.806。Luter and Davis,《God behind the Seen》,p.156。 注70:《但以理書》和《尼希米記》;從略 注71:Luter and Davis指出,但以理書和以斯帖記的主角都是同有希伯來名字和外邦名字。當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和巴比倫王一起的時候,往往有外邦名字(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陪襯;然而在與但以理一起出現的時候,則大多用希伯來名字。最特別的是,神人但以理的出現絕大部分都用希伯來名字,而非其外邦名字伯提沙撒。《God behind the Seen》,p102。 注72:“末底改”一字源自巴比倫最重要的神明彼勒(Marduk,賽四十六1);“以斯帖”一字源自巴比倫另一個神明Ishtar。Yamauchi,《Persia and the Bible》,Grand Rapids: Baker,p.233-234。 (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