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年华
2 一次经商启蒙
作者 若云
俗话说,做生意发大财。笔者却一贯沉醉于读书、升学、搞科研。从来没有关心过做生意,也不愿混迹于商界。这可能与家教有关,不知为什么,祖传圣言竟然是,一生别做三种人:戏子、商人、皮条客;要一心一意苦读书、考进士、中状元。老前辈也告诉我们,不仅不做,连找对象也不要这三种人。我们老家镇上有个大祠堂,年年都要大家捐款,就是不收经商做生意人的钱,说是不正经的脏钱。老祖宗也真是有点意思,钱还能分得清干净与肮脏?
世事如云,怪奇莫测,你不要,它偏来。笔者一生中,也偶遇一次经商启蒙,或叫买卖启蒙。那是在“流浪地”工作时,有一次医院交给我一项任务,让我去当二个月的工地医生。奇怪是要我从医院药房买药,带到工地去看病。平时都是拿医院的药到工地看病发药全免费,这次却是看病免费,吃药要钱,而且规定我赔钱得自付。四五十年了,笔者还记得,根据自己写的药物清单和打针器具,吃的药和打针的药,即针剂,要我买:酵母片是一分钱三粒,胃舒平二分钱三片,四环素和土霉素好像是八分钱一片,青霉素(针剂)是一毛多钱一支······放到从医院借的可提可背的方形药箱里,到工地为劳动者看病。
记得每周由医院救护车接回医院一次,住二天,重新买要补充的药物,再送我回工地。就这样二个月左右就回来了。那时候很穷,医院规定一次看病只能收一二毛钱药费,不能超过五毛钱。听说工地上有几百人,就我一个医生,一天除三顿饭外,全是看病人,连晚上睡觉也不得安宁。
回到家,最担心受怕的是我太太,她知道我像爸爸,对谁都大手大脚,弄得不好要赔钱。那时我们的工资一人52元,二人加起来每月才104元,人们戏称104家庭,指夫妻都是大学生。我们数来数去,总共收到三百多元,减去药房要的钱,还剩二十多元。不相信,又数一遍,还是一样。太太十分高兴,多余的钱,差不多等于她的半个月工资。
笔者由此想到做买卖就这么简单,比我们的看病、开刀、做手术容易多了,挣的钱就比我们的工资高。虽然有点启蒙,但心里还是不愿意做生意。后来,听说改革开放,很多知识分子下海挣钱;那时,笔者已在美国,若在国内,肯定不会去冒险经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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