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具争议的亚利桑那的新移民法本来已经有所冷却,却在克林顿夫人接受厄瓜多尔(Ecuador)电视访问中透露奥巴马政府将要起诉亚利桑那州政府而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 亚州的新移民法,对已经移民、正在移民和将来要移民的人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该法文字、争议及其后续的影响做一番深究。 法案的文字及解释 亚利桑那移民法的正式名称为Arizona S.B. (Senate Bill) 1070,法案声明其宗旨在于强制执行(enforce)联邦移民法,并要求亚利桑那州及地方执法机关必须尽力执行联邦移民法。法案最重要,也是最有争议的文字为以下两段: 1、 当存在合理的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 exists that the person is an alien who is unlawfully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时,州执法官员可以要求此人协作证明他/她的移民身份。 2、 如果Alien没有按联邦规定携带移民证件,将构成亚州犯罪(Misdemeanor)。 法案的支持者称:该法只是帮助联邦执法而已,并无任何不妥之处。 法案的反对者称:合理的怀疑无法界定,该法将成为警察滥用执法权力,尤其是racial profiling的基础。移民执法是联邦(federal)的责任,州政府的主动介入是违反宪法的。 显然,正反两方都有一定的道理,如果有一方一点道理也无,那自然早就偃旗息鼓了。 法案的起因及各方博弈 地处西南边陲的亚利桑那州,有着长期反非法移民的历史,在S.B. 1070通过之前就有几个类似的法案通过,但都被时任州长的民主党人士Janet Napolitano否决。2009年,Napolitano被任命为国土安全部长后,州长一职由共和党人士Jan Brewer接任。亚利桑那的反移民势力显然受到鼓舞,在FAIR(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的鼎力支持下,S.B. 1070由州参议员Pearce提出并获得通过,Brewer于2010.4.23签署。 S.B. 1070通过后,奥巴马政府立刻宣布反对。称其为“错误导向(Mis-guided)”, 可能违宪。即使在民意调查多次显示大多数美国选民(60%强)支持该法的形势,奥政府仍然不改初衷。 除了奥政府外,反对亚州该法案的团体还包括多个民权组织、移民团体、美国天主教会等。支持该法案的团体倒是声音并不响亮,所以我们如果相信民调的话,支持者应该是“沉默的大多数”了。 可以说,奥政府除了其明显政治取向外,反对法案的原因之一也是要争取拉丁裔的选民。美国的拉丁裔占人口的15.4%,在西南各州尤其众多,在加州、德州甚至可以左右选举。 而共和党支持法案,除了其明显的政治取向外,也是要争取“沉默的大多数”选民。共和党部分人士显然对争取拉丁裔选民缺乏信心,干脆放弃。 法案可能产生的后果 无论奥巴马政府和亚利桑那州的官司结果如何,美国的移民政策将要向右转几乎不可避免。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多数选民、尤其是白人族群,认为新移民的涌入,将在经济和政治利益上对既有的秩序形成冲击,所以有必要对移民开始限制。 即使奥巴马政府胜诉,也会从政策上向支持亚州法案的选民部分妥协,加大移民执法的力度,奥政府宣布向美墨边境增派民兵就是举措之一。 如果奥巴马政府败诉,美国多个州都会通过类似的立法(不少州已经有提案)。鉴于移民肤色、长相的区别,racial profiling 可以说是执行该法的有效手段,也是不可避免的。移民的日常生活将会受到极大影响。由于移民出行必须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并随时有被阻拦问讯的可能,此举对移民人身自由将是极大的挑战。 在华人移民美国的历史中,1882年的排华法案就要求华裔必须随身携带移民证件,此举是对华人在美国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全美各地唐人街的产生,排华法案中携带移民证件的条款是重要原因,华人出行的困难使得其必须群居才能有较大的生存空间。 加大伯克利(Berkeley)分校前校长田长霖教授曾经在校园内被学生认作外国人。从这件小事可以看出,即使在美国社会高度多元化的今天,种族区别仍然是难以逾越的鸿沟。 作为华人移民,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关注亚利桑那州移民法案的后续发展至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