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上是沒有私密性可言的。誇張一點說,互聯網對某些用戶的了解,可能比這些用戶自己還要來得詳細,來得理性。 網絡用來跟蹤用戶的手段很多,用戶註冊信息,IP地址信息,Cookie,等等,等等。各種各樣的軟件,現在都有自動更新的功能,包括瀏覽器,播放器,殺毒軟件。網絡化的存儲讓在為用戶提供了方便的同時,也讓提供商獲取的數據和信息。 如此一來,網絡對用戶就做到了全方位的掌控。網絡擁有用戶的數據,網絡擁有用戶的信息,網絡知道用戶的行為習慣。網絡知道的還不僅僅是一個用戶,網絡知道成千上萬,乃至億計的用戶,用戶之間的行為可以從時間,空間,虛擬時空上相互關聯,各種各樣的算法可以用來做數據挖掘。 網絡公司們,包括Google、雅虎、 Facebook、Twitter、Linkedin等等,其商業的模式無一例外,都是:最大限度地獲取用戶的信息,最大限度地利用用戶的信息。當然,為了這兩個最大,網絡公司們必須提供用戶各種服務,滿足用戶的各種需求。 如何保護用戶的信息,是網絡公司是否真正尊重用戶的試金石。Facebook的年輕老總Zuckerberg私下有句名言:“(facebook) don’t believe in privacy”。號稱拒絕邪惡的谷歌,早在2004年,就對Gmail用戶的郵件內容進行分析,從而投放針對性廣告,迄今仍然是在所謂“Behavior Advertisement”領域中遙遙領先的互聯網服務商。 顯然,商業公司是經濟的動物,不能依賴公司本身的自律來保護用戶的privacy,必須通過各種立法的手段來管理它們。但是,如何在公共利益、商業利益和私人保密中折中,是個幾乎無解的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