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国,政权的合法性(legitimacy)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个政权的“合法性”代表了它被所统治的人民所接受(consent of the governed),只有“合法”的政权,才能长治久安。 从政治理论上来说,执政的“合法性”可以由许多途径来得到。比较常见的是通过一个“超自然”的权威来体现。古埃及的法老是通过“神”的意志来统治的,巴比伦的政体是政教合一,罗马帝国尊基督教为国教后,也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制度,伊斯兰政权也是如此。这种“合法性”的政权,在西方的政治学研究中被称为“theocracy”,中文则为“神权制”。 有时候“神”不太容易被普通人理解和感觉到,尤其是在宗教势力不强的地方。中国古代,是通过所谓“天命”(比直接通过神的意志要弱一些)来彰显执政的合法性的。皇帝是为“天子”,而且可以通过血统来继承。这就比较容易让老百姓理解。日本、西方各国的王室,也通过血统的继承代代相传。这类“合法性”的政权,在西方的政治学研究中也被称为“autocracy”,中文为“君主制”。 “神权制”似乎是执政合法性的最高境界。但在现代社会日益世俗化(secularization)的今天,已经很难达到。“君主制”也在不断的革命下土崩瓦解。现在世界上比较流行的获取“合法性”的手段是“民主”(democracy)。 在“民主”(democracy)政治中,执政者通过被统治者的直接或间接的首肯(direct or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来获取其统治权。不过,既然要人民首肯,那么就得允许人民有改变主意的权利,所以,民主政治中就产生了定期和不定期的“选举”,也就是一个首肯的过程。 “民主” 政治中获取执政权力的过程比较透明,容易被普通人理解和接受。所以,一般“民主”政治中政权比较稳定,统治者上台伊始,就有统治的合法性。例如美国总统换届,小布什上台,很多人认为他不配,也得服从。奥巴马上台,很多人不喜欢,也得认了。 在“神权制”、“君主制”、“民主制”之外,还有其他获取“合法性”的方法。例如“专政制”(dictatorship)。“专政”的“合法性”通常是由一个人,或一个集体,通过“实力”夺取政权后,获得老百姓的接受(通常是一种默认的接受)而获得的。不过这种通过“实力”夺取政权的方法会使得政权不稳定,一是难以将“合法性”顺理成章的转交给继任者,二是别人也可以通过“实力”来夺权,使得权力交替的代价很大。古罗马在成为帝国之前,是采取了专政制的,屋大维(Ocatvian)认为专政制不够稳定,于是称帝,改为君主制,成了奥古斯都(Augustus)。 中国的体制原来叫“人民民主专政”,也叫过“无产阶级专政”,现在的正式名称还是回到了“人民民主专政”上面。既然是专政体制,就难以避免的会面对合法性的延续问题。可能是由于上述原因,中国政府最近几十年来都在努力地“阐述”、“证明”其执政的“合法性”。 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因为江山是打下来的,合法性本来没有问题,即便如此,也提出了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到了邓小平的第二代,合法性已经可以被怀疑,因此提出“发展是硬道理”、黑猫白猫理论,后来被归总为“邓小平理论”,用意大概是要大家搁置争议,先把事情做好。到江泽民的第三代时,发展出一个“三个代表”的思想,用意仍然是要解决合法性的问题。如果共产党能够真正做到三个代表的话,似乎可以解决执政的合法性问题。但深究下去,问题却变成了由谁来判断三个代表是否做到?到了胡锦涛的第四代,又提出一个“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看来是要延续邓公的理论,只要做得好,科学发展了,执政就合法了。 如今中国已然又到了世代交替的关头,近年来开始有了一股“红色”的浪潮。从红色旅游开始,到唱红歌,写红文,等等。似乎是在提醒老百姓,共产党的江山是打下来的,是有合法性的。这股浪潮对时下得势的太子党还有一个还有一个额外的好处,他们是“红色”的后代,从血统的角度也有一定的legitimacy。 的确是:“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是否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