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一個判斷薄案冤否的觀察點:自聘律師
安瑪 2013/7/27
薄案即將開場了,由於此案在大陸極不得民心,大陸官方對內實施嚴厲禁言只准黨八股的陳詞濫調出籠,不准輿論自由發言,也不許網民
擅自討論。海外輿論則成兩級對立的趨勢,一些不了解大陸社會的海外華人,還有台灣人紛紛表示,各種各樣的對立和不同的信息太多了,不知道哪是真哪是假?安
瑪現特意講述如何一個簡單的觀察點可以準確地判斷薄案是否冤案。
觀察判斷薄案冤否,第一個關鍵是看當局有無依法審判,如果中共法庭連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那麼,薄案就一定是冤案。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薄熙來從被官方撤職到今天待審的一年多里從沒有哪怕是一次的對外發言。一年多來官方對薄的罪名不停的變換林林種種一路加碼,但每一次都官方一手遮天的自說自話,薄本人被非法禁止了一切公開自辯的權利。
現在要開庭了,依照中國現行的法律被告人是允許當庭答辯和陳述的,很多人本都期待,薄本人在庭上的發言,就自然打破官方一年多來
不惜違法也竭力不許薄本人對外發言的圖謀了,但港媒現報道薄熙來將被註上“致幻劑”上庭,真假現還無法證實,但是盼望薄熙來能在法庭上自由自如的自辯恐怕
是不可能了。
現在談談觀察薄案冤否的另一個關鍵的觀察點,是看被告人的律師是否自聘。依照現行的法律被告人可以依法自聘兩名註冊律師,律師有權會見被告,有權查閱本案的全部檔案,在法庭上可以提問被告,也可以出示證詞或提問證人等等。
如果中共法庭的確掌握犯罪的真實證據沒栽贓陷害薄,就沒有任何的理由不依法審判,依法審判自然包括被告可以依法自聘律師。
如果中共法庭的證據完全是見不得公眾陽光的栽贓,那麼這個自聘律師既可見薄本人,也可查閱檔案,那些見不得人的栽贓自然躲不過律
師的眼睛。如此一來,一旦自聘律師在法庭上揭露薄案證據為偽造,將足以引發大陸幾億挺薄網民的怒嚎護後果難以預料,當局是不敢冒犯如此巨大的風險的。
因此,局外人觀察薄案冤否的關鍵觀察點,就是看法庭是否非法剝奪被告人自聘律師的權利,如果是,薄案就是一個公開違反了既定法律程序的非法審判。
現還未開審,但大家可先檢索查看新華社公布的審薄起訴書,裡面所用的詞語是“其指定的辯護人”,呵呵,這個“其”是誰?到底指的是官方還是被告本人?天知道!法律文件的起訴書為何如此吞吞吐吐躲躲閃閃?鬼知道!
如今已有網友在網上揭發官方已經違法為薄熙來指定的律師名叫李貴方,同時登出了習近平接見李的圖片,建議大家開庭時留意屆時出庭律師的名字。如果的確又是非剝奪薄熙來自聘律師的權利,那麼薄案就是一起在非法審判之下的100%大冤案。
還有,
港媒“東方日報”已報道說傳薄熙來會被注射“致幻劑”上庭?果真如此的話,因為“致幻劑”會嚴重扭曲被告人正常的思維與判斷能力,這將會是一樁駭人聽聞的
殘酷迫害被告人基本人權和身生健康的非法犯罪惡行,與法西斯強盜的反人類罪無異,中共本該立即闢謠,但這是關於薄案冤否的另一個觀察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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