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个判断薄案冤否的观察点:自聘律师
安玛 2013/7/27
薄案即将开场了,由于此案在大陆极不得民心,大陆官方对内实施严厉禁言只准党八股的陈词滥调出笼,不准舆论自由发言,也不许网民
擅自讨论。海外舆论则成两级对立的趋势,一些不了解大陆社会的海外华人,还有台湾人纷纷表示,各种各样的对立和不同的信息太多了,不知道哪是真哪是假?安
玛现特意讲述如何一个简单的观察点可以准确地判断薄案是否冤案。
观察判断薄案冤否,第一个关键是看当局有无依法审判,如果中共法庭连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那么,薄案就一定是冤案。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薄熙来从被官方撤职到今天待审的一年多里从没有哪怕是一次的对外发言。一年多来官方对薄的罪名不停的变换林林种种一路加码,但每一次都官方一手遮天的自说自话,薄本人被非法禁止了一切公开自辩的权利。
现在要开庭了,依照中国现行的法律被告人是允许当庭答辩和陈述的,很多人本都期待,薄本人在庭上的发言,就自然打破官方一年多来
不惜违法也竭力不许薄本人对外发言的图谋了,但港媒现报道薄熙来将被注上“致幻剂”上庭,真假现还无法证实,但是盼望薄熙来能在法庭上自由自如的自辩恐怕
是不可能了。
现在谈谈观察薄案冤否的另一个关键的观察点,是看被告人的律师是否自聘。依照现行的法律被告人可以依法自聘两名注册律师,律师有权会见被告,有权查阅本案的全部档案,在法庭上可以提问被告,也可以出示证词或提问证人等等。
如果中共法庭的确掌握犯罪的真实证据没栽赃陷害薄,就没有任何的理由不依法审判,依法审判自然包括被告可以依法自聘律师。
如果中共法庭的证据完全是见不得公众阳光的栽赃,那么这个自聘律师既可见薄本人,也可查阅档案,那些见不得人的栽赃自然躲不过律
师的眼睛。如此一来,一旦自聘律师在法庭上揭露薄案证据为伪造,将足以引发大陆几亿挺薄网民的怒嚎护后果难以预料,当局是不敢冒犯如此巨大的风险的。
因此,局外人观察薄案冤否的关键观察点,就是看法庭是否非法剥夺被告人自聘律师的权利,如果是,薄案就是一个公开违反了既定法律程序的非法审判。
现还未开审,但大家可先检索查看新华社公布的审薄起诉书,里面所用的词语是“其指定的辩护人”,呵呵,这个“其”是谁?到底指的是官方还是被告本人?天知道!法律文件的起诉书为何如此吞吞吐吐躲躲闪闪?鬼知道!
如今已有网友在网上揭发官方已经违法为薄熙来指定的律师名叫李贵方,同时登出了习近平接见李的图片,建议大家开庭时留意届时出庭律师的名字。如果的确又是非剥夺薄熙来自聘律师的权利,那么薄案就是一起在非法审判之下的100%大冤案。
还有,
港媒“东方日报”已报道说传薄熙来会被注射“致幻剂”上庭?果真如此的话,因为“致幻剂”会严重扭曲被告人正常的思维与判断能力,这将会是一桩骇人听闻的
残酷迫害被告人基本人权和身生健康的非法犯罪恶行,与法西斯强盗的反人类罪无异,中共本该立即辟谣,但这是关于薄案冤否的另一个观察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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