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判薄死刑,也应公开审判
高 寒
(一)
近日,面对中国的审薄大案,一方面是媒体上的猜刑期猜得热火朝天,另一方面则是那边庭审静悄悄。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这薄熙来审判案,就这么静悄悄地给“国家机密”了?!
要知道,即使那如今已成千夫所指的当年斯大林的大清洗,其对布哈林、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等一干党政军要员的审判,哪怕是最后处死这些政敌们,他斯大林还都是干的公审而不是干的秘密审判呢!
要说“国家机密”,今天这“薄熙来贪污受贿案”,还“机密”得过当年的“四人帮案”、“林彪集团案”?人家那可是前朝响当当的中共中央核心人物,还有几个陆、海、空三军的司令级大“军犯”呢!可这一切,当年均没被拿来当作“国家机密”之挡箭牌。
对当年邓小平审的那场世纪大案,不管其历史是非如何评说,但至少邓小平敢于干公开审判,敢于干电视直播,仅此,即可窥见老邓那自信力之一斑了。
还有,就是当年毛泽东对待林立果的那份《五七一工程纪要》(武装起义工程纪要)的态度。要说“恶毒攻击”,没有比那更“恶毒”、更登峰造极的了。可人家毛泽东,就有这个气魄,就有这个气度,硬是敢于将这一份指着鼻子骂自己的文件,原封不动地传达到基层。我当年在农村当知青,还是个“黑五类”,就都能读到那16开的白皮黑体封面的一大本。
那么,今天对这一桩据说与政治毫不相干的“单纯”刑事犯罪之薄案的审判,居然还要搞得如此神神秘秘,密不透风,那老百姓是不是应该问它个为什么,问它“十万个为什么”呢?!
(二)
前几天,网上有位专以爆料中南海内幕为荣的著名马甲,写了篇颇赚了点眼球的杀薄“六大理由”。这很好,“记录在案”!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当年陈云在讨论该不该杀江青时说的。
据说当年邓小平力主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毛泽东夫人江青。中南海为此争论不休,意见不一。最后,是陈云这句话,一锤定音:你们主张杀,可以;但得将今天主张杀的和反对杀的,统统记录在案!
我毫不怀疑,在今天中共党内,在中共高层,有将薄熙来恨得咬牙切齿的,有力主杀薄以解心头之恨或后顾之忧的。很好,杀吧,请便!但别忘了,按老规矩办:记录在案!
主张判薄死刑立即执行,这应算是第二个高潮了。第一个高潮是在去年冬季,即将薄“双开”收监之后。当时,我还曾写过一封致习近平的公开信《牢记乃父遗训,务请刀下留人》。今天,我已懒得就此再罗嗦了,就陈云这四个字:“记录在案”,你看着办吧!
这里顺便也提一句,若这一次政治犯薄熙来真的被杀了,不仅中共高层的,得“记录在案”,而在网上鼓噪杀薄的,也一个个都得统统“记录在案”。别以为有什么马甲给罩着,这个“记录”就无效了!
(三)
自温家宝当初宣布薄熙来在重庆搞“文革回潮”一开始,我就力主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应当走出传统路线斗争那恶性互动的泥沼。为此,我还写过好几篇文章。但从后来事态的发展来看,已经“杀”红眼的两派。这话没人听得进去。
倒薄派自以为挟中央权势,就能压倒一切。其实,在倒薄节节胜利的同时,却又实在是步步败退。如今,其走到薄案审判这一步,这个赢了面子输了里子的势头,却一点也没有减弱。过去,温家宝作秀的那一套、中国自由主义者们勇怕道义制高点的那一套,多少还有些人去信。可倒薄一年多下来,其首先倒掉的,反而是他们自己曾卖力鼓吹的那套“普世价值”本身了。什么“程序正义”,什么“法律至上”,只要看看他们自己是怎样对待作为其政敌的薄熙来,怎样捏着鼻子哄眼睛地“审判”谷开来谋杀案,就足以显示出中国伪劣自由主义者流那绝顶的虚伪,足以显示出中国右派专制的狰狞面目来了。
薄熙来案的要害,质言之,拨开那五花八门的喧嚣和光怪陆离的泡沫,它实际就仍然是中共传统套路中的路线斗争案、政治斗争案或派系斗争案。目前的“刑事犯罪在党内的反映”,不过是当年的“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之变种而已。如今,薄案对中共自身的伤害,早已超过了对薄熙来一家的伤害,甚至已无法弥补。尽管其最终结果尚未出来,但如今已见两败俱伤,并无赢家。
本来,基于中国目前倒薄、挺薄两派如此恶斗之现状,基于走出党内两条路线彼此恶斗之传统泥沼,我曾有一主意出给习近平:助其超脱于两派之上,尽快翻过薄案这一页,尽早走出薄案阴影;让倒薄、挺薄双方,各得其所,让此案以有限度的双赢来落幕,……
可我却一直没有渠道将这一“秘密武器”送达习近平案头。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当年的毛泽东,他所创立的这个官僚体制之信息筛选、阻隔机制,硬是将他自己活生生地挡在了当时农村大面积饥馑这种真实信息之外,如此才最终酿成后来的大面积饿死人和人相食的历史惨剧。
历史上的人物往往就是这样,错走出了第一步,此后就必得照其惯性继续走下去,直到碰壁、碰得头破血流。1957年后的毛,及其全国鸦雀无声之恶果;和1989年后的邓,及其官权登峰造极之恶果,就都是这样。
那么,今天的习近平,究竟该如何走出这至为关键的一步呢?
2013年7月31日于纽约
718-308-6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