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裁判別人”中的裁判包含某種權威,某種事實驗證後的評判。 這個網上魯迅的問題扯來扯去,把很簡單的事實搞混。魯迅也是典型的儒家文人,自認自己在道德和智慧上優越。只是用他獨特的表達方式。其實都是儒家文人的賣弄。 中國文化的問題是人們不明白什麼是自由的問題。打個比方,假如人是活在一個大的四方盒子裡。自由是指人在盒子的邊緣的經歷,遭遇和感受,而不是指在盒子中央的舒坦生活。 西方文明順應人的本性,確切的說凡人的本性,演變出了如何處理盒子邊緣的法規,道德和自律。凡人們對自己在盒子邊緣的權利和權力越來越清晰。而中華文明關注的還是盒子中央的舒坦生活, 還在區分“不凡人”和凡人,還在投“不凡”人們所好。
不理解”不裁判別人“的人,要麼是自認自己在道德和智慧上優越,要麼就是生活在盒子中央的精神境界中的“不凡”之人。不信的話,試試偷一次情,吸一次大麻,等等。感受一下別人對你的judge。對了,“不凡”之人,不要跟我說你從沒想過偷情或者吸一次大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