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演变,美国的政体早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所谓的三权分立的政体了,而是渐渐演变成了 --- 国会立法,行政执法,最高法院释法,新闻媒体监督 --- 四权分立的政体,且有宪法(修正案)的保障。这是一个关于四权分立的故事。
【剧情简介】
已过而立之年的女记者瑞秋(凯特·贝金赛尔饰)遇到了一个大麻烦:她从线人艾丽卡(维拉·发米嘉饰)那里拿到了一份情报,这份情报如果她照实刊登在报刊上,必定会让她扬名立万,但同时她也可能涉及到更多复杂的事件当中。因为这份情报内容涉及了美国政府一次相当不光彩的行为:在一次对南美小国的军事行动中,表面上政府是消灭恐怖分子,其实则包含着一个见不得光的阴谋。 女记者瑞秋有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这起新闻报道。 不出所料,这份新闻果然在全美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所有媒体和公众都知道了瑞秋,但随之而来的麻烦也降临到她身上。 美国政府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将瑞秋推上被告席。主审该案件的则是自负的检察官帕顿(马特·狄龙饰)。检察官帕顿逼问她说出提供资料的线人是谁。 这一切都只需要女主人公说出一个名字——线人的名字,就可以一笔勾销。在妥协与信念面前,表面柔弱的女记者瑞秋选择了后者。因为她知道一旦妥协,这个国家的新闻媒体就再也没有新闻来源,再也没有舆论监督,再也没有真相了。瑞秋以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为由,坚持不说出艾丽卡和她的身份。 检察官帕顿开始向瑞秋的家人施加压力,而瑞秋的丈夫雷也渐渐地抵抗不住国家给予的压力,建议瑞秋屈服于国家。瑞秋向雷表达了自己的坚持:真相至上。 瑞秋因为誓死捍卫言论自由和保护线人身份而被判藐视法庭,关进了看守所。 压力接踵而至,社会舆论的关注、政府的胁迫、看守所的待遇和作为一个母亲和妻子最难以忍受的对儿子和丈夫的思念。 在看守所度过了一年的Rachel,接着又被判入狱两年。Rachel毅然选择了去监狱。 入狱二年期间,她的丈夫背叛了她,她同时也失去了儿子的抚养权。但Rachel没有背叛她自己,她向世人表达了自己的原则:真相至上。
【政治题材的批判力作】 在《暗朝汹涌》之后,《真相至上》是罗德·拉里又一部与政治有关的电影,这位常年热衷于政治题材的导演,对这部自编自导的新作相当满意:“《真相至上》是一部标准的惊悚作品,在整个电影策划之前,我看了西恩·潘与妮可·基德曼的《翻译风波》,那部电影启发了我,当中的许多内容都让我很赞叹,后来我在构思《真相至上》的时候,一直在思考这方面的问题。我并不想阐述一些太过阴暗的事情,或者让观众觉得我是利用电影发泄着对政府的不满,这些都不是我拍这部电影的主要原因。近几年我在媒体上看到了很多社会报道,有一些内容看上去虽然很简单,但实际情况想一下的话就会觉得非常玩味,你会去想:为什么事情会去这样做,结果会是这样?我整理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然后从中挑选跟电影符合的内容,最后来进行拍摄。” 谈及《真相至上》的主题,罗德·拉里说:“这部电影有一个很简单也很明了的主题,如同它的片名,一切以真相为主。电影从女主角瑞秋开始报道一个新闻的真相开始,最后以她揭露整个事情的真相结束,故事从头到尾都是有关于影片中各个人物对于‘真相’二字的看法和取舍。我想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种追寻真相的念头,但由于现实各种各样的压力,这种勇气可能无法贯彻下去。但在电影里,我想营造出一种比现实更大的压力,这样便让观众时时将自己代入主角的境地,然后问自己,如果我处在那种角度,我该怎么去做?这是我想和观众沟通的一点,我希望观众在看电影的时候也能感受到这一点。”
【摘抄评论若干,谨供参考】 (一)小杨树:Sometimes, it's so hard to choose 很少在看电影的时候对主角的态度和电影的基调有这么大的起伏。起初我以为影片探讨的是职业道德和伦理,很厌恶Rachel的功利心,记者怎么能因为对报道的执着就不惜扰乱别人的生活;看到她因为坚持不肯披露自己的线人而被政府威胁乃至迫害仍不肯妥协的时候,我被她的坚持所感动,以为导演要讲一个关于信念与原则的故事;但直到百感交集,觉得不写点什么不痛快的的时候,才突然明白,一切都与立场有关。 影片的开头女主的儿子和母亲为了车上那个小女孩向老师抱怨别人欺负她的事情与母亲争论“...我们不应该告密!”“但我们也不能任凭别人欺负啊,好啦乖乖的坐回去不要吵了...”忙于写报道的女主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坚守着和儿子一样的原则,更不会预料到自己会被陷入牢狱之灾,但仍旧在众叛亲离的时候靠意志和信念坚守着她的原则。 “一个男人离开了家庭去监狱里保护原则,他们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公休日;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孩子去打一场战争,然后他们为他竖了一个纪念碑。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她就是个怪兽。” 女人就该小鸟依人,就该妥协,就不该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过于tough过于坚强么?在狱中接受采访的时候,我还以为Rachel会得到公众的支持,但却失望的发现她们其实根本不在意R的坚持。就像律师对她说的那样“你的坚持没有意义,公众很早就对你失去了兴趣。”他们还以为Rachel是在作秀,只是抱着猎奇的心态想看到她经历了怎样的丑恶,想看到她的软弱好施以廉价的同情。任何人都不会完全理解另一个人的立场,对一个人牢不可破的坚持在另一个人眼里可能只是无谓的牺牲,part of my pessimism,but it's truth. 尽管片名叫nothing but the truth,但是它并没有说真相会带给我们什么。作为不可变更的唯一,真相被人们向往,但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说谎的人还是坚持真相的人,都有她的立场,他的原则,他的理由。像女主和儿子间的简短的争论,从义理上讲告密不对,但从施害者的角度又是如何呢?又比如女主的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里谈到的,从国家安全和机密的角度不得隐觅线人的身份,那么可以滥用权力的政府又有谁来监管呢? 想起之前看过的两部片子,Find me Guilty和Foster vs Nixon,两部片子其实也探讨了类似的深意(严格说来后者是讲民主公正的,只是我看得角度可能不太主旋律)。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子,镁光灯下的焦点人物风光无限令人欢呼雀跃,阴影之中黯然倒下的身躯也是一道有深意的风景。总是会对这种立场模糊的非主旋律的影片印象深刻,为了这种无解的问题而心生沉重。也许没什么原则的人就会经常摇摆苦恼吧。Sometimes, it's just so hard to choose。有的时候是为了保护对自己重要的人,有的时候,仅仅是,害怕失去。
(二)SoberUp:这个月看到的好电影只有这部《真相至上》,也是最近看到唯一值得记录的电影。全片剪辑干净利落,色彩上除了小朋友的黄色上衣和黄色校车再难找到更亮的色彩,几乎没有配乐,只有对话和层次分明的环境音。女主角的表演最赞,第一女配也很好,报社的法律代表和检察官太过重视形式,老律师很赞,丈夫嘛,看了就生气!女主角的儿子是个小帅哥。 写这个记录又看了一遍电影,先用叙述的方式写一次。看的同时发现还可以用刘小枫给牛虻写伦理分析的手法按人物角色的方式来做,有时间再补上。 剧情介绍: 女记者Rachel的儿子和女特工Erica的女儿在同一所小学读书,两个人都加入了照顾孩子的妈妈团,由于分工不同,两人从未见面。直到有一天,Rachel找到正在看孩子们踢足球的Erica,表示自己是一名在太阳报工作五年的时事专栏记者,明天,太阳报将会刊登一篇她写的报道,内容涉及 Erica。她知道Erica是一名CIA探员,曾授命去查明美总统前段时间被刺杀是否与委内瑞拉有关,完成任务回国后Erica的报告表示委内瑞拉与刺杀无关,但白宫无视报告,将矛头指向委,发动袭击,表示委要对刺杀负责。 绝对的killer story,一旦这件事被报道,白宫将面临公众质疑,而Erica的特工身份也将暴露,对特工来说,身份第一重要。更复杂的地方在于,Erica的丈夫是一位大使,他对当前白宫不满,写了很多批评文字,就连Erica本人也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的丈夫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同时,她本人也被怀疑是否由于报告被忽略而选择找到安全的渠道公布此事。 电影很快将进度推进到见报的第二天早晨,报道引起媒体行业极度关注。Rachel送孩子上学后被FBI请去谈话,检察官要求她说出消息源,要求她去找消息源谈谈,让那个人同意公布自己的身份以保护Rachel,否则Rachel会因此坐牢。因为这篇报道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危害国家安全。如果 Rachel拒绝1,她就是在做一件危害国家安全,藐视权利的事。 而另一方面,Rachel站在她所代表的媒体的一方需要她保护消息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今后再发生类似政府欺骗公众的事件发生时,有人能够对公众说出真相,媒体需要保护消息通道,否则在权利的渗透之下真相必定荡然无存。 回到报社后,律师得知检察官已经和Racel见过面之后,告诉她联邦政府在调查国家安全问题时没有法律可言,即使有49个州制订了保护记者的法律。但“有人泄露了国家的最高机密,这个人叛国。”联邦政府就是这样看的。特别检查官的权利高于FBI,“他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出你的消息源。” 可见虽然太阳报已经为这则报道做了法律上的准备,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政府反击的更为猛烈。 这一天,Erica找到Rachel,表示自己和丈夫就要分道扬镳,丈夫将带走女儿,她并不要求Rachel说出是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只希望 Rachel告诉自己是亲近的人还是工作伙伴,Rachel拒绝了。Erica是电影里最可怜的人,由于身份暴露被同事怀疑,被组织调查,无法正常工作。为了女儿的安全,不能同她生活在一起。丈夫也在这时同她离婚,实际上他们过去一定是幸福的一对,Erica的丈夫是她在耶鲁的教授,那时她丈夫正处于另一段婚姻中,巨大的吸引力让他们结婚,但现实使爱侣由爱生恨,坚强的女人要面对现实接受突如其来的一切。更大的不幸还在后面。 Rachel被传唤,审判的进度快的惊人,以至于太阳报请到的大律师只能和Rachel以及她丈夫寒暄两句没有任何准备就开庭了,由于Rachel 拒绝2说出消息源,法官判定她因藐视法庭被监禁。她入狱的时候镜头拍到她那做着法式白边手指,这个优雅的女人不知道她将有很久的时间不能获得自由。几个月过去,她一直被监禁看守所中,和CIA的代表检察官尝试在法庭审理前讨价还价(不太懂法律我的理解是这样)。媒体对于这件事的关注度降低,报社在不断为 Rachel缴纳高额罚金,她的处境越来越差。被监禁7个月后她接受了一位著名老牌主持人的采访,看的出来中年女主持人想引诱她表现出脆弱,老公,孩子等等,还想要求她说出消息源。Rachel说3,你们在引诱新闻同行做违背原则的事情,你知道我需要保护消息源,至于你所提到的“他们披露消息也有目的”,我想一旦事情的影响像水门事件或者五角大楼文件事件一样时,那些目的已经不重要了。你们之所以不会被政府调查,是因为政府根本不关心谁告诉你帕里斯希尔顿昨天在哪里吃饭。多厉害的嘴巴啊。也是在这段时间,她获得了普利策奖提名,而最终没有获奖。 Rachel入狱后,她的小说家丈夫曾经希望她告诉自己消息源是谁,但被拒绝4,丈夫很吃惊,认为自己不被信任,他同时对Rachel抛弃家庭为了个人原则去坐牢而心怀抱怨,他带着儿子生活,带着儿子去监狱看母亲,直到有一天他带着新女朋友到餐厅吃饭被Rachel的老律师看到,律师说“如果你认为你妻子要为此负责的话,你俩就不应该成为一对。” 再说回Erica,她由于无法忍受CIA的怀疑而辞职,于是失去所有保护,几个月后被枪杀,知道这个消息后,Rachel第一次问自己“Am I doing the right thing?” 这时她的伤心和愧疚绝不仅仅是现在看上去那样,说到影片结尾大反转的地方我再来解释。 又一次的Rachel得到摆脱这一切的机会,控方检察官拿出一叠CIA人员签署允许被指认的豁免书,Rachel被要求从这些人里指出她的消息源,她又一次拒绝了,她不相信这些是自愿签署的,如果不签字就代表反复调查不得安宁,当然她还有别的理由。她的老律师私下对她说“一个人活的备受尊重,但参加他葬礼的人数却因天气而定,大环境变了,在过去这样的斗争会容易很多,但现在的媒体开始停止这抗争,开始倾向政府一方,包括你所在的报纸几个月前就停止了对这件事的跟踪调查,而你现在像什么样子?你的儿子没有母亲!我保护的是你的这个人,不是你的原则。” “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家人进了监狱,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一个男人离开自己的孩子去参加战争,人们为他建立了一座纪念碑。现在一个女人在做同样的事,她却被当成怪物。如果我们做出让步,我们该怎么说?'相信一个记者的前提是她不能是母亲?因为母亲会崩溃',事实上,如果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知道这会让我和儿子分开,也许我就不会这么做了。但一切都已经发生,选择了这条路,就无路可退,我相信最后我儿子会很好,因为雷是以为好父亲,他们都会很好,这一切都和我的情报人无关,我的情报人会被指责杀害了Erica.我保证,这一定会毁了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情报人。这不公平。” 然后Rachel说她的情报人在提供情报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这也为结尾埋下伏笔。 接着,一个叫stan的CIA站出来接受调查,承认自己泄露过情报,一切看起来有转机,但并不,stan只是在酒后的谈话中确认了情报,而并非第一个泄露情报的人,这表示Rachel还要在监狱度过更长的时间,鉴于此,老律师告诉她关于她丈夫外遇的事。接下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接受审理此案,在庄严的法庭上,老律师的发言足以让对民主知之甚少的人看了汗颜。他说“监禁记者是那些害怕指责的国家做的事。” 在被囚禁360天之后她在午夜被释放,然而就在她乘车回家的路上,再一次被拘捕,理由和上一次相同“藐视法庭”。 接下来她因妨碍联邦调查被判入狱两年,在去监狱的路上她回忆起她在校车上给照顾孩子们的情景。Erica的女儿Alison找到老师和她,说自己被一个小男孩扯住辫子不放手,于是老师让她坐在Rachel旁边。Rachel的儿子就做在后排,他对alison说"你告状,you just told on nicky.你不应该告状!" “我告诉过他放手,但他总是不听我才来告诉老师的。” 两个孩子争吵起来。Rachel 叫儿子不要这样,timmy说 “But you're not suppoused to tattle.” Rachel告诉儿子“Well,you're not supposed to have to put up with bullies,either.” 不能打小报告,但是也不能任人欺负。 接下来坐在她身边的Alison见她一直在用笔记本打字,问她“你是作家吗?我爸爸是个作家,他写评论文章,但我妈妈不喜欢。” “你爸爸写什么呢?” “他写总统的事。” “为什么你妈妈不喜欢你爸爸写的东西呢?” “有一次我听到他们吵架,因为她发现爸爸用了一些她发现的秘密。” “你妈妈发现了什么?” “委内瑞拉的事。” “你妈妈去那里做什么,度假吗?” “不,她去那儿为政府工作,但你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这些好吗?” “好的。” 一直被保护的情报人,是Erica的女儿,如果Rachel说出来,Erica当然会因对丈夫不能保密而被指责渎职,再后来Erica被害,如果说出了Alison的名字,她会背上害死母亲的十字架,她的人生必定崩溃,所以当她得知Erica的死讯后,问自己是否做了错事。我想Rachel除了保护她所在媒体阶级的原则之下,这些原因让事情更加复杂和细腻。Rachel 是母亲,她爱自己的儿子,她的高尚让她同样也保护别人的孩子,她却因此失去了儿子的监护权。 当然这些都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交换或者报应,事实要更复杂。更要命的是,Rachel的这些心理感受是永远无法讲出来的,无论对外界还是对自己的孩子,我想象在她出狱后,她儿子问起为什么不选择回家照顾自己,而去坚持那冷冰冰的个人原则时,她不能说出其实她是个多么疼爱孩子的母亲,她甚至为了保护一份母爱放弃了自己的自由。 如同她自己说过的话“一旦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退路。” 有的人说这部电影最后的处理方法是折中和妥协,把Rachel坚持的理由转移到保护孩子的角度上,也为对抗国家安全找到良心的道德的支点,我并不那么理解,这个结尾非常巧妙,特别是看第二遍的时候,结尾和开端像迷,像钥匙和锁,答案很早就在,非常东方的处理方法。
(三)ZLN:《真相至上》是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也是最近看过最好的一部电影。 Rachel 是一个女记者,在这场风暴来临之前,她只是这家报社一名普通的记者、是一个写作者的妻子、一个漂亮小男孩的母亲。但是在她发表了揭露总统发动战争的决策是失误的一篇报道中,泄露了一名CIA女特工的身份,这场风暴骤然而至,彻底毁了她的生活。 根据美国法律,暴露中央情报局特工身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等同于叛国罪,因为政府派出特别检察官对Rachel施压,要求她说出她的消息来源。the source of identity。此后几乎所有人都在质问Rachel这个问题,为了避免牢狱之灾,她必须说出答案。在法庭上、报社里、看守所内,面对法官、特别检察官、报社领导甚至是自己丈夫的一次又一次的逼问,Rachel像当年水门事件中的名记者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那样,誓死保护自己的线人,拒绝透露“深喉”的身份。 Rachel的律师试图援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来保护她作为一个记者的权利。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正式生效,标志着新闻出版自由在美国的确立。在世界新闻史上,它被认为是一部里程碑式的法案,它明确规定“国会不得通过建立尊奉某一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的法律;不得废止言论与出版自由;不得限制人民集会、请愿、诉愿的自由。”也就是Rachel拥有发表的自由,同样也拥有沉默的权利,政府没有权利干涉。 作为政府代表的特别检察官强调,Rachel的线人犯的是叛国罪,很可能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因此Rachel别无选择必须说出真相,否则就要入狱羁押。尽管美国的31个州和华盛顿特区都有法律规定,为了公众的知情权,记者有权不透露消息源的身份,但联邦法律中却没有这一条。最终,法官倾向了政府这一边,将Rachel羁押,直至她说出消息来源。 在羁押到100多天的时候,Rachel接受了一次直播专访,当主持人试图再次询问她:who is your source时,她反问:作为一个同行,你何必做这个尝试呢?试着让一个记者去违背她的原则? “他们为我们提供了真实的有价值的情报,我们为什么要出卖他们?一名合格的记者,就算受到牢狱的威胁,仍然不会出卖他的消息来源。要像保护上帝的使者一样,保护你的消息来源。” 这就是美国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观,除非你的线人同意,否则你不能说出他的身份。作为一个记者因拒绝说出消息来源而被羁押来说,故事到这里其实已经结束了。到后面,美国民众对这位坚守自己职业道德的女记者的淡忘、丈夫的离弃、被泄露女特工被射杀等等,使得Rachel的坚守背上了十字架,进退两难。 故事的原型发生在2005年的美国,前驻伊拉克大使夫人的特工身份遭暴露,布什因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开战的决策遭质疑,《纽约时报》女记者米勒因为拒绝透露消息来源,被以藐视法庭罪,判入狱18个月。2005年9月底,因为消息来源愿意公开身份,米勒入狱3个月后被释放。消息来源是副总统切尼的助手刘易斯·利比。 米勒的案子在美国引起极大反响。对于引用匿名消息源,美国一直争论不断。新闻界认为,在传达某些特殊信息时,应该对消息源身份保密,但这样的权利却始终没有得到联邦法律的认可。记者为了保护消息源而坐牢的事在美国经常发生,但米勒的案子是近年来少见的。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新闻界一直声援米勒而影片中的Rachel却在漫长的羁押中被淡忘掉。 影片的结局有些好莱坞的味道。原来,女特工的女儿和Rachel的儿子在同一个幼儿园,一次去幼儿园的班车上,小女孩跟Rachel闲聊透露了一点信息,这些信息在她随后的采访中得都了印证,但确切的来说,小女孩就是Rachel的消息来源。“但是别告诉任何人,是我告诉你的,好吗?”影片在小女孩天真的声音中默默的结束了。而Rachel仍然要在监狱中度过2年,这是她保护线人所付出的代价。
(四)gigalo:如果没有修正案 对于任何一部电影而言,戏剧冲突的设置都是必须要做的功课,高明的戏剧冲突应该能让观众超越简单两分的善与恶,在更高的层次上扣问人性与我们所身处的这个社会。在电影《真相至上》中,这种冲突则来自于个人与国家机器之间的激烈对抗。 优秀的电影叙事往往在讲完故事之后让人产生意犹未尽的感觉——所谓意在言外。在这部标签叫做“悬疑”影片的美国电影中,或许最大的悬念在于瑞秋会不会供出她的情报人,于是电影中设置了多次瑞秋被逼问情报人的场景,不管是她的同事、她的律师,还是对其进行采访的记者,更不用提一直咬住瑞秋不放的检察官巴顿,但是每一次瑞秋都选择了缄默。为了追寻被掩盖的真相,瑞秋宁愿忍受监狱也不能忍受出卖自己的原则。 追求真相的记者,执行法律的检察官,当两种职业处于对立面的时候,影片的基调便已经大定。记者吃苦受罪是免不了的,众叛亲离似乎也在劫难逃,双方势力的严重不对等让瑞秋在以一个受难者的形象接受羁押时同时也在观众心中获得了受难者般的尊严和尊重。 在记者与检察官对抗的背后其实是两种价值的对抗——真相至上还是国家安全至上。在影片中被多次引用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写道:“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这一条款被视为美国新闻自由的守护神,但遗憾的是即便我们拿着放大镜也难以从中找到真相比国家安全更重要的字眼。而当瑞秋的故事真实的发生在集体“右转”的当代美国时,国家安全几乎毫无疑问取得了胜利。 当然,在泛滥对于女记者不幸遭遇的同情之前,有必要澄清的是我愿意充分肯定检察官巴顿的行为,作为司法部派出的独立检察官,他尽职尽责而又彬彬有礼,巴顿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将瑞秋折磨的非人非鬼,他的唯一目的只是揪出那个擅自泄露国家机密的害群之马。 尽管瑞秋揭露的真相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的丑闻,但是她泄露美国特工身份的行为却是毫无疑问的触犯了美国法律,如果仅仅因为事实证明记者这种违法行为是符合某种自然状态的正义观而对其给予积极肯定,那我想这样子的后果同样会很可怕,因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被赋予了不去遵守法律的权利——只需要证明他是为了追求某种正义即可。 尽管在西方政治学中,“政府权力是个人自由的敌人”是一个被默认的前提,但是政府同样也是保护个人权利最坚实的力量,如果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去实践对政府的怀疑其结果必然瓦解现存的法律秩序。然而,如果否定瑞秋的行为,那就如同其律师阿尔伯特在结辩陈词中说的“那我们又如何才能知晓一名总统是否掩盖罪责?一名军官是否虐待囚徒?作为一个国家,当我们不再有能力约束当权者手中权力的时候,当政府不再惧怕任何责任的时候,它将成为何种性质的国家?” 对于权力的不安与忧虑一直存在于政治家的考虑之中,美国人将权力分成了三块,以之彼此制约与平衡,在三权之外,更希冀通过建立一个“自由而公平的意见的自由市场”来提高公民自觉,在民主宪政的秩序下做出最理性的选择。这也正是美国新闻自由得以繁荣的逻辑起点。在对于言论自由的多种解读中,“免于政府检查与许可的传播自由”被认为是诸多层面中最重要的一环。尽管不少言论存在诽谤污蔑甚至恶意杜撰的情况,但是在肯定宪法禁止国会限制言论自由的大前提之下,政府不能使用“事先审查”的方式对言论进行钳制而只能采取另一种“事后惩罚”的方式。这从根本上让相对弱势的媒体在面对政府的强大压力之下仍然能够保留自由发出声音的权利,正如尽管影片中的美国政府机构已经提前知道了《太阳报》将刊登他们所不愿看见的报道,但是对于报纸的问世他们仍然无计可施。 女记者的勇气与牺牲让人动容,而这样的事迹也只能诞生在富饶的民主与自由的土壤当中。如果没有来自开国者们的伟大远见,没有不断巩固和夯实的法治基础,狂暴的国家机器会比电影中来的远为狰狞与残酷。正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信息自由法》等成文法对媒体的保护,才让权力与媒体作为美国庞大社会民主工程当中的两个重要部件彼此咬合而不是分崩离析。权力的可怕不在于它会让你失去什么,而在于你不知道它会让你失去什么。在这种意义上说, 尽管瑞秋遭遇了巨大的痛苦,但至少她的努力让阳光和目光注意到了之前为人所忽略的地方,而作为个人,她更不必担心类似“躲猫猫”这样更离奇的遭遇,仅此两点,便已经值得大洋彼岸的我们见贤思齐了。
(五)约翰格利特:当政府的权力渗透到每个角落 斯诺登案刚开始的时候,我无意间接触了两起相似案件:一是还在审理中的一等兵Bradley Manning 维基泄密案;一是历史上Daniel Ellsberg引发的"五角大楼文件"案。Ellsberg安然无恙地活着,斯诺登得到了一年短暂庇护,而曼宁正面临着20至136年的监禁。当时觉得非常不公,朋友却告诉我曼宁泄漏的是军事机密,这在军队是无法容忍的,可能会给国家带来巨大危害。 我不明白。 每次的泄密事件都有人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称泄密者为叛徒,要求惩处。他们也多数都违反了法律,比如曼宁,比如斯诺登。若按照法律,他们被惩罚无可非议。电影中的女记者瑞秋,若被安上这个罪名,监禁期限一定会比两年更长。她最终却是以藐视法庭的罪名被判刑,已经是幸运。 苏格拉底在《克里托篇》里面说,无论国家对你作出何种判决,你都必须要执行和遵守。这是法律与公民之间的协议。所以苏格拉底慷慨赴死。 我不能理解。 后来碰到一句话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不公正的法律等于一纸空文。 对国家、法律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我更同意圣奥古斯丁的这句话。 政府的存在是为了管理人群,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正义,我一直是这么理解的。所以我相信若政府有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揭发谴责是正义的,若法律不能维护人民的权利,被废除或不遵守是正义的。梭罗因反对奴隶制、未使用投票权而拒绝缴税,我认为这是正确的。”我有权利承担的唯一义务是不论何时都从事我认为正义的事。"我曾想,若我生在奴隶制时代,是否会有勇气反抗它的存在。幸运的是,我不需要戴脚铐被鞭打;不幸的是,奴隶制不过是换上了言论、真实、公平、暴力等名字而已。 我并非不尊重国家的安全。然而,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只是存在可能,我们不能因为有可能导致的结果就限制一切行为,这是在纵容政府权力的无限制扩张。即使曼宁给维基解密泄漏了大部分文件而可能被敌军利用时,法官最终也裁决了“援助友军”罪名不成立。我相信这是正确的判决。我们没有看到国防安全被威胁,但士兵射杀无辜平民和儿童的画面却历历在目。我不管斯诺登抱着什么样的心理去泄密,但政府机关监控全民却是真实可信。就像瑞秋所说,如果他们提供的情报很有价值并且值得相信,那么他们所怀有的动机就不那么重要了。 现实也往往是,跟政府作对的个人,难有好下场,能保命已是最好结果。 每个人都有义务去监控当权者的行为,不管是否签署了某些所谓协议,不管是否宣誓某些言论,不管是否存在一些不公正的法律,做正确的事是最根本的原则。 “如果不公正是政府机器必然产生的磨擦的一部分,那么就让它去吧,让它去吧:也许它会磨合好的。──不过,毫无疑义,机器终将被彻底磨损掉的。如果不公正的那部分有其独自的弹簧滑轮、绳索,或者曲柄,那么你可能会考虑修正的结果会不会比原来的谬误更糟;但是,如果不公正的那部分的本质要求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时,那我说就别管这法规了。以你的生命作为反磨擦的机制来制止这部机器吧。我不得不做的是,无论如何都要确保我不为我所唾弃的谬误效劳。”
(六)印尼燕窝周掌柜:真相的利刃 “A man leaves his family to go to the jail to protect the principle, and they name the holiday after him. A man leaves his children to go fighting a war and they erect a monument to him. A woman does the same thing and she’s a monster. If we back down, what we’re saying, Albert? Trust a reporter as long as she’s not a mother, ‘cause they’ll crack. The truth is, if I had known that writing the fucking story would separate me and Timmy, I would never done it. But here we are, the story’s been published and the path’s been chosen, and there’s no way back.” 因为是讲述女记者所代表的对真实的追求与检察官所代表的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之间的矛盾,所以我对此片兴趣很浓厚。看过之后也很喜欢。但由于我对美国司法体制的不了解,因此对于女记者被控诉、被投入监狱,之后出来后再次被投入监狱的这个问题理解得。上次给刘乾坤同学说这影片,让他回去看过之后给我说说这个问题,至今未有联系,因此也就不得而知。 尽管女记者最终被投入了监狱,但至少可以看到的是在美国,个人是可以在国家利益问题上进行公开审判的,至少的至少,还能有所辩驳。但是对比一下,在贵国,遇到触犯国家利益(其实说白了是党政利益)的问题时,基本没有什么审判一说,直接被国安秘密带走然后关押是通行的做法。据说七月一日那天,香港还有民众举行游行,有的人是为那个写了某某宪章的被关押的作者而喊冤的。这里就不多说这些事儿了,博客被和谐事儿小,人被和谐事儿大。话说我还想留在喧嚣的烟火俗世中多吃两口美食多看两眼俊男呢。 影片令我感兴趣的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正如开篇的那一段话,这是女记者Rachel对她的辩护律师所说的一番话。非常精辟而发人深省。 Rachel刚刚被关押时,新闻界为其鸣不平,发表言论攻击政府的行为,为Rachel辩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力量的悬殊渐渐显现,一个弱小的个人是难以从时间和精神上与强大的政府权力对抗的。可看的戏码就在此时出现,她开始承受逐渐被新闻界淡忘,丈夫由最初的支持变成主张妥协,孩子也和Rachel渐渐疏离,而丈夫的生活里也开始出现别的女人。普利策新闻奖题名并未给她的困境带来多大改变的动力,尽管有著名电视栏目对她重新产生关注的冲动,但这种冲动并非是因为她的报道具有多大的现实意义,而是出于对一个女人的好奇,对她所渐渐失去的好奇,对她眼睁睁看到自己正处在被消解过程中的恐惧、害怕和孤独产生好奇。新闻舆论本可以起到的推动力量由此发生转向,她被彻底地抛入了一个无人顾及和理解的境地。一开始或许人们都愤怒都同情,对她的坚持和勇敢表现出最大的敬佩。可是到了最后,人们则变成了对此举的无法理解,对这个人的憎恶和鄙夷,她的坚持倒成了一出滑稽的、无意义的表演。 一个男人为了伟大的正义做出了牺牲,他很可能被载入史册,被世人铭记住。而一个女人做出这样的牺牲,人们往往就会选择残忍地关注她的痛楚而忘记施予援手和给与敬意,人们会看到:哦,这个女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她承受了放弃家人的恶果,她注定孤独一生。这样的语调里带着一种不容反抗的强权式思维和隐秘的诅咒。 影片的最后以巧妙的方式交代了Rachel所坚持拒绝透露的线人身份,原来是那位特工母亲的女儿。观众看到这里多半会有所动容,倍受震撼。Rachel是为了保护这个小女孩的承诺而选择放弃自己的可能获得自由的权利的。我不愿意从母性的意义上去理解这个举动,它令我感动的原因乃是从中同样可以看出作为一名女性,同样具备坚韧的品质和高贵的德行。 导演并未清晰地要观众去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也没有试图让观众站队的倾向,他只是呈现:在所谓对事实的追求中,是不是一切事实都是好的,都是无害的?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问题,它需要面对理想和现实的冲突。
(七)咖喱娜:In the Real World 关于理想、信仰和底线的故事,在这里,就该结束了。 曾经以为五角大楼文件案就是这样的可笑案件的终结,毕竟,在那个案子里面泄漏政府机密的主要人物Ellsberg至今活跃在各个大学的讲坛上讲述他的英雄事迹。——还记得上第一修正案的时候也有学生问,为什么不起诉他呢。老师说,也许是因为bad publicity吧。事实上,当时政府当然起诉了Ellsberg,只是案件在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审理之后被法官驳回了而已。 在五角大楼文件案当中,政府所想要的不过是拒绝发表,而不是追究责任。即便如此,还是被最高法院说了不。但或许,恰恰是因为那时候政府所做的是想要防患于未然,所以才吃了法院的闭门羹。事前限制是最受到怀疑的一种限制言论的手段,最最为法院所警惕。又或许,是因为当初风起云涌的反战浪潮过于强烈,而在媒体的催促下大法官们被迫在短时间内作出回应,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哈兰大法官的少数派意见里面几乎是不可思议地详细列举了那么多的日期来明示最高法院是如何处于媒体和公众的巨大压力之下,这在最高法院判决书当中,大概也算是罕见的了。 那是最好的时代,那是最坏的时代。 1971年的五角大楼文件案,1972年的Branzburg v. Hayes。不过相差一年而已。我一直想要弄明白这样的差别的原因在哪里。当然可以说是怀特大法官原本不过是坚持对“事前审查”需要更高标准,因而在事后惩罚当中不再坚持;更可以说是布莱克大法官的卸任和鲍威尔大法官的上任直接导致了天平的倾斜。于是,6-3,变成了4-5。 时过境迁,越战已经是只和老兵联系在一起的代名词。最高法院掌握在保守派手里也不是一天两天。理想主义者们除了在《白宫风云》里面期待民主党的英明总统,就是在《波士顿法律》里的最高法院法庭上一展雄辩之才。 跑题了。原本是打算说电影的,又扯了一堆不相干的案子和事情。但是这个案件分明没有什么好说的,真相并没有电影那么美丽。电影是基于Judith Miller的事情改编,恐怖袭击,基地组织,伊拉克战争…… 而我们都知道Miller在被关了85天之后的结果: 她透露了她的消息源, 她出庭作证, 前任副总统幕僚长Lewis Libby最终被判有罪。
(八)SATURaiN:从坚持原则到保护他人再到爱国——看《真相至上》所想 什么是爱国,什么是叛国,用叛国的行为去爱国行不行? 或者说用违反政府法律的行为去表达爱国的精神是否可取? 如果说这部片和爱国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再换一个问法,用违反政府法律的行为去坚持自己的道德(或者是职业道德或者不止是职业道德)准则,值得吗? 我想女主人公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虽然我不保证每个人都会赞同她,但我想所有人都应该对她表示尊敬!!!哪怕是和她对立的人!!! 本来在看完电影后就算是要写点想法也不需要在这里解释剧情的,但考虑到这部电影是如此引人深思,而有很多细节决定了思考的基础,而我们往往会忽略了这些细节,所以有必要明确一下这些细节。并且由这些细节,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女记者Rachel一开始并没有预料到她的报道可能会导致她会被逼问谁是泄密者,并且会因此被拘留、坐牢。至于那个女CIA,Erica Van Doren被枪杀,更是始料未及。Rachel一开始确实只是想做一件大事,写一篇有可能让她获得Pulitzer奖的新闻报道,她觉得报道真相是记者所追求的东西,至于代价,至少在之前她并不清楚。 细节来源是一开始在考虑是否发表她的新闻时,报社的法律顾问提到泄露CIA的身份对于政府官员来说是有罪的,Rachel说“我可不是政府官员”,她只想到了自己不应该有罪。后来Rachel也说过如果一开始她就知道会因此和她的儿子分离,那么她也许就不会发表这个新闻了。 2、在Rachel被拘留后她坚持不说出泄密者的原因是她把小女孩Allison和那个白宫官员Stan Riggens都当成了信息提供者,而她在他们面前都答应过不说出他们的名字。她当时心里坚持的是不说出这两个人而不单单是Allison,细节是Rachel说:“My source didn’t know what they were doing when I got my imformation.”注意,是they,不是he或者she,当然也许有人说这可能是她为了不透露任何信息而用了they,但事实是那个白宫官员告诉她那些信息的时候他是在喝多了的情况,虽然他说过“you can’t use that”,但是Rachel只答应“I won’t say it came from you”,所以在她心里觉得也同样不能说出他的名字。 另外,其实小女孩Allison并没有明确的告诉Rachel她妈妈是一个特工(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特工),但是小女孩说她妈妈去委内瑞拉是去工作,是为政府工作,由记者的敏感很容易联想到Erica Van Doren其实是一个特工。但这些信息还需要被证实,所以她后来向Stan Riggens求证过了,对于她来说他们两个人的信息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东西。至于之后提供了Erica Van Doren报告复印件的FBI特工只是帮助她搜集到了佐证资料而已,并不算是透露了Erica Van Doren的特工身份。(这个细节估计有不少人没注意到,电影一开始就交代了,为了发表这个新闻报社必须保证新闻是真实的,不可能只是因为谁说了什么就报道出去,必须有真凭实据,这个报告就是真凭实据,主编也是知道这个报告的来源可靠才答应发表那篇新闻。) 在Stan Riggens认罪后,Rachel本来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结果检查官并未放弃追查“original source”,这让Rachel感到意外。本来在这个时候如果Erica Van Doren没有被杀害,她还可以选择说出小女孩Allison的名字,因为本来是提供信息不可分割的两人中的一人已经招供了,再坚持不告诉小女孩的名字,其实意义并没有那么大了。 3、Rachel的辩护律师在最高法院上说的话仅仅是为了说服法官们,而并不代表Rachel心中坚持不透露泄密者名字的真正理由。在Rachel心中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职业道德,她答应了他们不透露他们的名字,所以她必须坚持这个承诺;另外一个原因是,如果小女孩知道了是因为她的无心之言间接导致了她妈妈的死亡,她很可能会崩溃,而Rachel觉得这不公平,Allison不应该为此负责,哪怕以后Allison长大了,会因为她的这篇报道而恨她,那也是她该承受的,也不需要Allison对此负责。 4、Rachel最后接受检察官的建议,但是要求要最后见一次儿子Timmy,这个情节很多人没看明白,以为Rachel在最后答应了检察官的条件就是妥协了,就是说出了Allison的名字,其实不是,检察官控告Rachel严重藐视法庭,妨碍司法调查罪,可能会被判5年刑期,但他不想把这件事再公开化,引起媒体的注意,所以他希望Rachel直接认罪,这样他可以只要求法官判Rachel 2年刑期就行了,否则如果Rachel坚持公开审理,那么他会不择手段,甚至在Rachel的小孩Timmy高中毕业之前她都得在监狱里呆着,因此Rachel选择了认罪,接受了2年的刑期,但仍然没有说出Allison的名字。 5、有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但仔细推敲也挺有意思的。 Rachel的全名是“Rachel Alice Armstrong”,她的中间名是Alice,还记得《Alice梦游奇境》,那个跟着白兔的Alice吗?很可能是编剧故意给她这个名字,说明她是个喜欢追根问底的人。另外,她的姓是Armstrong(应该是来自她的丈夫),但无论如何,Armstrong的字面意思是强壮的胳膊,似乎是编剧暗示她很坚强?:) Rachel的辩护律师是个很注重衣着的人,喜欢在别人面前炫耀他的高档衣服和手表,可以说是一个追求享受生活的人,也因此他开始不能理解Rachel坚持的意义何在,但后来还是被Rachel打动了,虽然他并不清楚Rachel坚持的真正理由,但从中他看到了值得他敬仰的东西。 电影一开始,Allison在车上给老师说有人揪她的辫子不放,Rachel的儿子说Allison不该打小报告(告密),Rachel说:“但也不能一直忍受欺负(必要的时候要揭露真相)”。 在法官决定释放Rachel的当天,检察官说:“I had a job to do, and I had every right to do what I did.” Rachel回答说:“I think you are confusing your rights with your power.” 权利和权力只差一个字,但现实中权力比权利有用得多,以至于很多人有了权力就把它当成了权利,而更多的人因为自己没有权力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6、胡思乱想 看到评论说,在某些国家,Rachel可能会受到更加可怕的对待,比如说被毒打,比如说威胁她儿子的安全或者其他什么,Rachel根本不可能坚持这么久。 对此,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是在那样的国家,恐怕Rachel根本就不敢写那篇报道吧!另外,我不知道说那样的话意义何在,是说现实比电影黑暗许多倍?so what?因此这个电影看了毫无意义?那以后就别看电影好了!!! 还有个细节是CIA怀疑Erica Van Doren自己泄露了身份,告诉她说“总统不只看了她的调查报告,还有其他人的调查报告,只有她的报告说委内瑞拉与总统遭到刺杀无关。” 估计有人对报社该不该报道这个新闻也有同样的疑虑,报社并不知道那份调查报告的证据是否充足,另外,就算总统欺骗了大众,让人以为袭击委内瑞拉的原因是因为刺杀总统,但政治(特别是外交政治)本来就喜欢打着旗号做事,真正的原因是不可公开的,政府有相关的智囊团来提供建议,平民百姓不了解情况,瞎掺和可能会使情况复杂化,甚至是破坏了国家的安全。 对此,我只能说,如果所有的平民都对政府的作为不关心,不掺和,那么也许袭击别的国家对我们本身没有直接的害处,但万一以后政府秘密签订了卖国条约(也许没这么严重,但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平民百姓也不该去掺和吗?长期养成了不掺和的习惯,等到了需要掺和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去保卫国家吗?请先搞清楚政府和国家的关系,你的爱国精神不应该体现为无条件的相信政府,无条件的爱政府! 最后,也许还有人说,世界本来就是这样,没有完美的东西,法律不可能是完美的,政府不可能是完美的,接受现实吧! 我承认是有这些不完美,但社会的进步不是靠接受现实来达到的!
(九)A Cup:那些与众不同的人 仁义理智信这几则信条,在当今的现实社会,已经岌岌可危。 我被这样的影片打动,是因为它将某些精神彰显在极端情况下。在现实中的我们都清楚,表面的和平融洽不代表真的相濡以沫,而在极端环境中坚持的信念,才是真正的品格。 我深知,正坐在笔记本前敲打的我,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真正的选择是什么。如果,是一种假想。 从一个穿着品味都属中产阶级的现代女性,“沦落”到在狱中被关禁闭,被人挥拳打变脸,惨至进入一个完全没有与自己性情相符的文化娱乐生活,甚至记事本都要被没收的极端情况下。如果我是这样一个女人,我还会坚守对白宫官员的保护,对小女孩的承诺吗? 理智告诉我,凡是有理智的人,都会选择省人保己。 而那些与众不同的人,才会超越理智的看到,今天的妥协,将会为将来带来何种影响。 如果线人可以被“出卖”,还有多少人愿意透露真相。 如果让一个孩子知道,是自己的无心之过导致母亲的死亡,她今后的人生会怎么进行下去。 如果义和信的前面可以自主贯以某些条件,所谓坚守,又是为了谁,为了什么。 中国人常讲审时度世,顺势而为。 我总以为,这是对大多数人说的。而我最珍贵的,是那些与众不同的少数人,TA们超越时,超越世,逆势而上,只为心中的坚守。 曾有一位导师告诉我,在现实的世界里,并非只有黑与白,反而那中间地带的灰是最大的空间。 我现在仍很认同,也希望自己在灰中可以更加游刃有余。 然而,只有那些不触及底线的问题,非原则问题,才能不黑不白,呈灰色色彩。 如果我们黑白不分,弄得满身是灰,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少数人中与众不同的人,便可以守白取灰不黑。这样的人,我称之为有智慧。如不能兼得,要仁,要义,要理,要智,要信。
(十)hazy:Nothing But the Truth 保护线人,保护权利。我做不到她这样好。 女记者了不起,她的辩护律师同样了不起。 媒体停止了斗争,反而开始倾向政府一方。时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权力渗透到各个角落。这些当权者不管用什么政策手段,只想永久地存在,而人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 我们要如何才知道,总统是否隐瞒了自己的罪行,或者一名军队军官是否进行了虐囚行为?作为一个国家,我们不再有能力约束当权者手中权力的时候,当国家政府不再害怕任何责任的时候,它在本质上成了何种国家? 我告诉她,我会代表她本人,而不是她的原则。直到我见到她,我才意识到,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 “你这个打小报告的家伙!”“我们不能打小报告” --“可是你们也不能忍受别人的欺负”.。 看到最后,方才明白车上一幕的含义,方才明白她要保护的信息提供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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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But The Truth Official Trailer》
https://www.youtube.com/embed/FY1Ce6x2hTo
《Nothing but Truth 真相至上》(此链接仅供参考) http://www.wekan.tv/movie/3018093709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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