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萬維的“彩虹論壇”為着“遠志明事件”的進展而又一次鬧得人聲鼎沸。 的確,正如許多基督徒經常表白的那樣,教會就是愛,一切都是愛;基督教就是愛的信仰;......。這不,彩虹論壇上的許多人充分展示了他們對遠志明的厚愛。他們如此這般的“厚愛”可以給人們某種“啟發”。 我承認,若不是柴玲的公開信,我真不知道她曾與遠志明有過那一段“男女 事”。我很理解,當一對情人處於相愛之中時,有“ 之歡”是很自然的事。我很願意相信,當年的遠志明是愛過柴玲的;很願意相信柴玲對“遠志明的愛”是刻骨銘心的。不知道我相信的是否事實?或者是“真相”? 事隔許多年之後,當柴玲發表了公開信以後,我現在也同樣很願意相信,遠志明依然還愛着柴玲!我深願我所“相信'的也是“事實”/“真相”。我深願著名的華人布道家遠志明能借着他對柴玲的真愛,以見證基督信仰的真愛。 柴玲發表了公開信之後,引發了華人教會信徒的巨大爭議。又曾有華人牧師引用《聖經·新約·約翰福音》第八章關於耶穌借着赦免一位“行淫女人”而教訓偽善法利賽人的故事替遠志明解說。這裡的網友也引用相同的聖經故事。 的確,基督徒是應該讀聖經的;而且讀了聖經以後,更應當把聖經的道理應用在現實的生活實例當中。為了要把聖經的道理適切地應用在現實的生活實例當中,又首先應當全面地解讀聖經,以避免不當應用,或者片面應用。 現在就讓我們再來讀一讀《約翰福音》第八章3~11節的經文: 1 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 清早,他又來到聖殿,民眾全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3 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在通姦時被捉拿的婦人,讓她站在中間, 4 然後對耶穌說:“老師,這個婦人是正在通姦的時候被捉拿的。 5 摩西在律法書上吩咐我們,用石頭打死這種婦人。你怎麼說呢?” 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得到把柄指控他。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7 他們繼續追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沒有罪的人,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 然後他又彎腰在地上寫字。 9 他們聽了,就從年長的開始,一個一個地離開了,只剩下耶穌和那個仍然站在中間的婦人。 10 耶穌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在這一段經文前面的第七章中,耶穌(等同於宣告祂就是基督般地)向人們宣告祂就是“那能賜人生命活水”的基督。但是法利賽人非但不相信耶穌的話,竟然還使用了“定女人的罪,卻不定‘行淫男人’的罪”的伎倆來試探耶穌。那些虛偽的法利賽人展現出了某種“死在罪中,卻依然自以為是的態度”。耶穌赦免了那女人,也嚴厲地批判了虛偽的法利賽領袖。讓我們同時也讀一讀《約翰福音》第九章39~41節的經文: 耶穌說,“我來到世上,帶來了審判,使看不見的能夠看得見,看得見的反而瞎了眼。”耶穌周圍的法利賽人有的聽見這些話,就對他說:“難道我們也是瞎眼的嗎?”耶穌說:“你們如果是瞎眼的,就沒有罪了;可是現在你們說‘我們看得見’,那你們的罪還留存着。” (依然是在第八章,耶穌向人們(包括向虛偽的法利賽人)又三次表明了祂的基督的象徵。) 怎樣才能避免重蹈那“存留於虛偽的法利賽人的罪”呢?
~~~~~~~~~~~~~~~~~~~~~~~~~~~~~~~~~~~~~~ 另: 像清教徒那樣小心地避開“性愛玩笑” http://blog.creaders.net/u/10849/201608/263945.html
榮耀的教會,是沒有污點,皺紋或這類缺憾的;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http://blog.creaders.net/u/10849/201609/265324.html
聖靈的路徑: 活在聖靈中,讓我們成為聖潔 http://blog.creaders.net/u/10849/201608/2644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