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國會議員約翰班克斯(John Banks)今天宣布辭去議會席位。原因在於,奧克蘭高級法院昨天認定,班克斯在上報2010年大奧克蘭(Big Auckland)市長競選資金時,有作假行為。在新西蘭,競選資金的來源和花銷有嚴格規定,選舉完成後,各競選人(黨團)必須將賬目如實上報給選舉委員會。報假賬嚴重違法,違法者可被判刑入獄。
班克斯曾在2001年和2007年兩度出任奧克蘭市(Auckland
City)市長。2010年,4個奧克蘭選區市合併成為一個大奧克蘭市。作為大奧克蘭市長競選人,班克斯接收了德國商人吉姆杜康姆(Kim Dotcom)5萬紐幣的政治捐款。這筆捐款本身是合法的。鑑於杜康姆本人備受爭議(因為涉嫌非法網上交易面臨被驅逐出境),班克斯在上報競選賬目時,將5萬填報成兩筆2.5萬的匿名捐款。在新西蘭,匿名捐款是選舉法允許的。班克斯競選市長失敗,次年競選奧克蘭愛普生選區(奧克蘭最富裕的選區Epsom)的國會議員,獲得成功,再次進入國會,並出任內閣部長。
2012年4月,杜康姆向媒體透露了這筆捐款,引起社會關注,警方啟動調查。3個月後,警方認為證據不足,不再往下進行。時年10月,退休會計師格雷姆麥克可雷迪(Graham McCready)在惠靈頓地區法院提發針對班克斯的私人訴訟。
2013年4月,區法院認為證據充分,傳令班克斯上法庭回答問訊。時年10月,區法院認為證據足夠支持審理,司法部(Crown Law)接過案子,向高級法院提起公訴,班克斯辭去內閣部長職務。
今年5月,高級法院在奧克蘭開庭審理此案。控辯雙方辯論了幾星期,案子的最後關鍵點,落在班克斯與杜康姆兩人,誰說的話可信上面。杜康姆稱他自己和他老婆,曾與班克斯一起討論過這筆5萬元的捐款,班克斯對他們說過要把這筆款作為兩筆匿名捐款。班克斯則否認有過如此談話,申明自己不知道那兩筆2.5萬元捐款的捐款人姓名。法官於昨天(6月8日)宣布,杜康姆的人品值得信任,他的說法被認可,班克斯填報匿名屬於做假帳。於是,班克斯被認定犯了罪,法官將於8月1日宣判具體懲罰。不管如何判刑,如果班克斯那時還在國會,就會被強行趕出。
班克斯出生於1946年,在1980至1999年期間,就是國會議員,並出任過警察部長。再加上兩任市長和最近快3年滿期的國會議員,他是一名地地道道的政壇元老。照他自己的話講,他為這個國家拼搏了一生。因為把知道捐款人姓名的獻金,填報成匿名獻金,做了假賬,所以觸犯了法律,班克斯成了一名有罪在身的人,很有可能要蹲長達兩年的監獄。
新西蘭政府的廉潔程度,許多年來,一直能排在全世界的前5位,自有原因。今天這個例子,應該是森林一葉、虎豹一斑。
下面是維基百科有關班克斯的英文介紹,有興趣的網友可去瀏覽。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hn_Banks_(New_Zealand_politician)
半江紅 20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