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在上篇博文中,用了“XX”来修饰博士,杜撰了“XX博士”这一名词。虽有长文解释,还是引起了误解,需要澄清;对万维的一位博主,需要道歉。
申明如下:
拙文中的“XX博士”绝不包括万维米笑博主。在鄙人撰写该文时,确实不知道米笑博主是博士。在文章的末尾,也已经明确告诫:“博士们切莫读得太认真,以至于自以为是XX了”。所以,请米博理解,鄙人没有理由对阁下道歉,只发此申明,做进一步澄清。
对文中暗指的那位博士,他是万维的一个博主,我要道歉,原因有二。
其一,如原文所说,“XX一词…虽未解其确切含义,今日也拿来一用”。 上网写博,文责自负。鄙人不懂装懂,被米博说成“仇博”。虽说不是在中国的60/70年代,被戴高帽,总不是美事;也不能怪米博,是鄙人咎由自取。好在,这比被“坐飞机”强,比“不作死也得死”强。鄙人初学钓鱼时,甩竿不熟练,用力过猛,鱼钩勾着过渔友的屁股,让他受痛。虽然没被责怪或痛骂,但感到内疚。此事同理,完全是鄙人的错。
其二,从米博中得知,那位博士是位男士。该文用XX来形容男人,是政策把握不到位。通过米博文章的评论,认识到这是一种“人参公鸡”,比起说女人“你长得很丑”,更据侮辱性质。万维容许博主们之间的激烈争论,但提倡用语文明。所以,我要向他表示歉意。也请他原谅,鄙人之所以使用该词,实属才学疏浅,不是博士的缘故。在此感谢米博的不吝赐教,让我了解XX的更多含义。鄙人公开保证,向米博学习,把握好“政策”,不乱用XX ,并且从今天开始,同米博一样,用XX代替XX。
之所以有此短文,是因为,米博所说“当我们弱小,我们要勇敢,当我们强大,我们要宽容,是这个意思吧?”,让鄙人十分感动。
差点忘了,米博曾说自己有个亲戚在沈阳,与小商贩夏俊峰很熟悉。那个亲戚说夏这人有些横。所以米博认为夏是主动刺杀两个城管的,所以支持对夏执行死刑。看来,小商贩比城管强大了。
正要吃饺子,差点忘了打酱油:
“仇博”本是嘲XX,
米(me)笑油(you)哭俩不依。
最爱文明和礼貌,
狼婆门外笑咪咪。
半江红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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