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常听大人们讲死人和鬼的故事。他们乐意讲,大概是为了让孩子们觉得世界上有可怕的事情,从而变得乖,听他们的话。可我总是听了就忘,所以对那些故事没有确切的记忆,只有“鬼打前,狗咬后”两句俗语是例外。
大概在4、5岁时,我被恶狗咬过屁股。当时很惨,被撕掉了一小块肉。祖母用根稻草,从草烟枪里粘些烟油,摸到伤口上,止血消毒。到了现在,每当在公园或街边散步时,只要附近有狗,不论大小黑白胖瘦毛长毛短,我一定要正面相对,决不让它绕道身后。而同人一起走夜路时,不论有无大人同行,我时常会抢在最前,从没有被鬼打过;半夜三更单独从舅舅家往回走,要过一小片坟地,我也没害怕过。看来,鬼是不打人的。再说,按我当时的理解,鬼不过是能走动的尸体,所以是不害人的。我老家隔河对岸就是湘西,隐约地记得一点“赶尸”的故事,再从网上搜一点材料,写来分享。
汉文化讲叶落归根,苗人族居的湘西有个习俗,人要死在家里。“死在家里”,看来简单,有时候却都做不到,如士兵上了战场,人被押到刑场。传说中的“湘西赶尸”,就是将客死异乡的人的尸体,用特别的方法,带回家乡,让他们入土为安。
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命令阿普军师把战死的弟兄送回故里。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这便是赶尸的起源。
清代中期,赶尸技术出现,是把客死四川的湘西人的尸体运送回家乡。丧主先得找到当地的“赶尸旅店”。丧主与赶尸的巫师(老司)谈好了价钱,交割了银两和尸首,交代完接尸的地点,就可以先走一步了。
既然是赶,得有两具以上的尸体,而且尸体要自己行走。待到有了两具以上的尸体,傍晚过后,老司就设坛、点香,烧纸,对尸体进行些处理,便出发。他每摇一下铃,手上绳子一紧,尸队就向前走一步。他们走的荒野小径,但老司算好了路程,差不多要天亮了的时候,总能找到一个专为赶尸人服务的小旅店歇息。至于那几个死人,也有停放的地方。这些小旅店有向内开挺的、厚重、上黑漆的木质大门。这门背后,就是尸体靠站的地方。在我小时候,如果有小孩靠在门背后,会被训,甚至被骂“你挺尸呀”,也源于此。
如何“让死人走路”,是赶尸的最大机密。老司和助手昼伏夜行,多半也是为了保守这个机密。不过,密底已经揭开。我们知道,人死后会,身体立即僵硬,即“僵尸”;但过四十八小时后,肌体就会恢复一些柔软,然后就又是发硬。但这时大的关节,例如髋关节,在外力作用下,还能小幅度的活动。如果把多具尸体排好队,伸直前臂与地面平行,然后用长而细的竹竿顺着手臂用绳索固定,形成一个立体的架子,不会翻倒了。这时候拿一个绳子连在第一具尸体上,然后在另一头用手轻微用力一拉,尸体在外力的作用下,就象提线木偶一样歪歪斜斜的直腿走起来啦。下面几张图说明。
湘西赶尸本来是传说中的神秘,CCTV把它搬上了屏幕。让死人走路,本来湘西巫师的绝活,却马上要在孔孟之乡上演。
从2012年3月被解除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的职务开始,薄熙来便逐渐断气;到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公职,他实际上已经死亡。说他死亡,是政治上的,因为他曾经称霸西南,且心比天高。虽然是“僵尸”一具,却被神神秘秘地被移来送去,现在可能被藏在山东济南或淄博。据红朝官方报道,在2013年7月25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提起公诉。
在红朝,“人民”这个主人,连知道一下“仆人”从钱柜子里拿走多少钱的权力都没被有,那有能力走在“检察院”的前面去检察什么呢?“人民法院”从来就没有过“人民”来坐过堂(在西方,大案由陪审团来判,陪审团成员来自普通市民)。那在堂上拿郎头敲桌子的人,有哪一个不是党员,他的哪一句判词不是代表党的意志?“人民法院”依据的法律,也完全是根据党的专政需要而制定的,用来束缚人民的条条框框。虽然它们也约束和惩罚一些公害,那不过是专政的副产品。
上面所提到的公诉,按其实质,是党的检察院,向党的法院,对曾经的党的领导人,提起诉讼。而被诉讼的人,为党工作了几十年的同志,实际上已经被判刑,而且正在服刑,早已是“僵尸”。整个过程,比“湘西赶尸”还神秘,比“湘西赶尸”还毛骨耸然。即将到来的所谓审判,其过程和结果,自然而然地与公开公正公平毫不相干。审判的价值和意义,超不过把尸体赶到菜市口去问斩,除了引起一番番网络热议,只传送老调,“党领导一切”。
半江红 2013.8.3
参考:
文章:http://baike.baidu.com/view/36028.htm
CCTV视频: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gzMjI2N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