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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朝之灵,源于商鞅;商鞅之恶,在于愚民 2014-05-08 02:06:56

红朝之灵,源于商鞅;商鞅之恶,在于愚民

秦国大约开始于公元前800年。其开国国君名非子,擅长养马,被周孝王派到渭河一带,管理马匹,其官职与孙悟空从玉皇大帝讨来的弼马温一样大,相当于红朝的股级干部。秦国位于现在的陕西西部,是周朝时中国的边缘地区,民贫国弱。秦人虽然是华夏族西迁的一支,但因为与游牧人作邻居,喜欢与牛羊为伴,所以并不识得中原礼仪。中原文明诸国不肖与秦国往来,周朝天子也视其为夷,不给它的国君加封爵位。与南蛮楚国自封的国王一样,秦国的国君到了周朝首都,受不到上等礼遇,不能与周朝天子同席吃饭喝酒,不能在同一个厅里看舞蹈听乐音。他们上不了厅堂,入不了潮流。

周幽王为讨得宠妃褒姒的笑容,多次点燃烽火,戏弄诸侯。当首都镐京(西安)真的遭到进攻时,各诸侯国都没有派兵响应烽火的召唤,周幽王就被犬戎杀死在骊山。烽火戏诸侯是故事“狼来了”的历史精版。在骊山脚下,张学良软禁过蒋介石,有唐玄宗和杨贵妃泡鸳鸯浴的华清池,离池不远处,埋着几千名个兵士和车马。千百年来,数不清的宫廷美女,让温暖的泉水,轻轻地从她们洁白如玉的肌肤上滑落,展出一幅幅美丽撩人的画面,那些寂寞无聊的兵士们,是否偷窥过一二,有谁知道?史书记载的是,诸侯们不来救援,而秦国第六代继承人秦襄公却率兵抗敌。因保护周朝王室有功,被继位的周平王封为诸侯。虽被封为诸侯,在此之后的一百多年中,秦国仍然与中原诸国无太多往来,直到秦穆公依靠百里奚、蹇叔等辅佐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中原人才知道西边有个秦国。这些是公元前600年前的事情。

到战国初期,七雄中的齐、楚、韩、赵、魏、燕已经雄起,只有秦国还在一亩三分地里打转,仍被视为夷狄之地,没有资格参加各国会盟。公元前352年,秦孝公继位,力图恢复祖上春秋时的霸业,颁布求贤令,命大臣们贡献计策。在魏国没有混开没串红的商鞅,通过走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后门,多次秦孝公商鞅分别以帝道王道游说无果后,遂以霸道之说,晓以迅速富国强兵之策略,终于获得了秦孝公的青睐,出任左庶长。该职位相当于中原国家的丞相或相国,红朝的总理。

商鞅一上任,便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地进行变法。按现代说法就是大胆改革、勇闯地雷阵。从徙木立信开始,到作法自毙,商鞅执政共十九年。他的变法,波浪壮阔,惊心动魄,从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到民风民俗,无所不及,让秦国全面脱胎换骨,由弱小变成强大。历史学家们大多认为商鞅是一位真正的改革家。学理工的我也觉得他是中国历史上鲜有的、能把改革搞成功的政治家。在他的尸体被牛车撕裂、全族老小被抄斩后,商鞅的新法仍然得以继续,这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其死后约一百二十年,秦王嬴,兼并了六国,建立秦朝。秦朝按另一法家人物李斯的设计,实行高度集权的郡县制度,并把秦国的法制推向全中国。自此,华夏文明便处在帝王专制的桎梏中民智越来越暗,今日为甚。嬴政就是秦始皇帝,长城、阿房宫、兵马俑是他劳民伤财的贴身标签。焚书坑儒的反人类文明行为,是秦始皇帝的另一杰作,它虽被万世唾骂,红朝太祖毛泽东硬说值得商量。理由嘛,“你懂的”。实际上,焚书倒也不是秦始皇的首创。

商鞅早年学习法家、兵家、杂家思想,后来成为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贬斥儒家学说,将儒家所推崇的礼乐、诗书、孝悌、修善、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贬斥为六虱,认为国家必须去除六虱才能强大。他不是一般的贬斥,而是颁布法令焚烧了《诗》、《书》。

商鞅变法的第一力作,就是增加GDP。那时候没有什么工业或IT业,也没有华尔街的金融业或好莱坞的电影业,农业基本上是GDP的全部所在。因为农业生产技术含量低,要多打粮食,就得多投入劳动力。于是,商鞅立法限制商业等,逼着全秦国各行各业的人都去从事农业生产。五十余年前全中国几亿人口都去大炼钢铁,同出此辙。商鞅立法禁止私人买卖粮食,也不让农民从官家购买。红朝前三十年也是这样,粮店都是国营的,要凭粮票购买;不论灾年丰年,农民都得如数上交公粮,几十年却领不到一张粮票。所以,农民只得努力种地,争取做到上交完贡粮后,还剩下粮食养活自己与家人。商鞅还立令禁止农民接触知识,禁止各种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娱乐活动,最终使得农民完全自愚自乐于耕田种地。

秦国的都、乡、邑、聚都是自然形成的居民点。为了维稳,也便于征兵,实行了户籍相伍制度,按五家为一伍作为基本单位将全国人口进行编制,不但禁止百姓自由迁居,还实行连坐,让居民相互监督检举,一家犯法,多家受罚。红朝的户籍制度,大概也源自于此,其城->->街道办或公社->大队->生产队的结构,与秦国的都->->邑类似。为进一步保证全国人民紧密地团结在国君周围,商鞅设法限制人口流动和信息的传播。他立下规定,禁止百姓经营旅店、客舍;出行较远者及旅店的旅客必须持有官府印发的凭证,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后来商鞅被人告发谋反、为求生而出逃时,在秦国境内,都没能住上旅店,因为店主不认识他,他也没持有官方证件,按照他立的法律,留宿无证件的人便是犯罪,所以没人敢。现在四、五十岁以上的中国人,大都有这样的经历:出远门,不管是公差,还是探亲访友,都必须要持有工作单位(或大队、街道办)的介绍信,否则,你便无法找到旅店住宿。不是旅游旺季客满,而是谁敢留你呀?没有电子网络,没有爱疯”iPhone,禁止人口自由流动,便控制了信息的传播,保证了全国人民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也保证了君王的绝对领导。GDP老二的中国大陆,建立了比长城更长更高的网络墙,目的也是阻碍信息的自由传播。所以,商鞅也是中宣部的开山鼻祖。

商鞅变法的另一大作,就是明令军法,奖励军功。为鼓励士兵勇猛作战,他把士兵砍杀敌人头颅的数目与士兵获得的奖赏多少直接挂钩。奖赏包括土地和爵位。与奖赏并行的是惩罚。秦国的军队按五人为单位进行编制,战场上一人临阵脱逃,加刑于其余四人;四人中如有斩敌首级者,则免罪。赏罚十分分明,秦国士兵在战场上十分勇猛,当然也不得不勇猛。

以上两点,算是商鞅的富国强兵之城郭上的两个烽火台,远远不是他变法的全部。简而言之,商鞅奉行极端的功利主义原则,使用简洁实用的策略,颁布并强力执行十分严酷的刑法。他提倡以恶治善,用坏人来管理好人。商鞅的变法很快见成效:秦国国库里粮食堆积如山,兵也强,马也壮。这个迅速增强变大的过程中,最显而易见的弊端是人性被扼杀,人文伦理道德被破坏。但商鞅不在乎这种长期的代价,他追求高效率,讲究发展才是硬道理。不论是种地,还是上战场,普通百姓或士兵,都是完完全全的工具,他们得不到任何人性的修炼,享受不到高于生物人的必需而外的任何东西。所富之国,其实只是秦朝统治者们城郭;所强之兵,只是秦朝统治者获取更多疆土的杀人机器。这种富强,不是以民为本,自然不能够长久,只能是昙花一现。秦朝在大统一后的中国全面推行秦国的制度和律法,虽然文武两手都很强硬,但统治权仅仅维持了十六年,便是见证。

秦后的中国各个朝代,制度框架都沿袭了秦朝这种中央集权的郡县结构,虽然律法和具体国策中都不同程度地揉进儒家或道家等不同于法家的思想观念,但靠愚民来维持政权稳定的做法,基本未变。从秦至今,生活在华夏九州近千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中国人(民),碰上开明有为的君主,偶尔能够活得有尊严;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活着。他们被愚弄,被奴化,他们忠于皇帝,热爱党,他们是良民、顺民和草民。在被挤压得无法继续生存的时候,他们中的陈胜吴广也会领头揭竿而起,但结果总是仅仅引发朝代名称的更替。竹竿甚至菜刀都不能成为作战武器,造反的门槛变得很高很高,红朝权贵为所欲为,无此忧虑。中国曾经是刘家的国,后变成李家的、赵家的、朱家的、八旗子弟的、国民党的、共产党的国。中国从来都是一个或几个家族的国,一直没变成多数中国人的国,更谈不上所有中国人的国。这大概是民智昏暗的基本特征吧。中国的文明历史一直存在着至少两个版本,官家的和民间的。官方的历史记载着长城的宏伟壮观,民间却传说着孟姜女哭长城的悲哀。因此,即便以史为镜来观察现实,也往往同时照到美女和魔鬼。

秦朝制度的确立,基于法家的思想理念,其中包括人性本恶。法家与儒家的一样,是华夏文明的一部分。秦制的延续,阻碍了华夏文明的发展,以至于在现代人类文明中,从科学、技术到政治、文艺,华夏文明的贡献,似有似无,若隐若现,与长城之巍峨形成强烈反差。这是所有中国人的羞耻,是两千多年来的中国统治者,轮番不断地愚民的伟大成果。不可否认的是,从秦朝汉朝,到清朝红朝,虽然历经兴衰,华夏文明,却一直能延续了下来。苟延残喘也是一种奇迹。其中奥秘,本人没有能力深刻地探索和论述,此文也只是一点很简浅的反思,属于业余水平。张贴上网,旨在抛砖引玉。若能引发更多的博主撰写此类文章,便是笔者的荣幸。

 

半江红 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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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788) (2) 评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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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11 01:02:02
谢谢老度回访。
刚下笔时,我拟的题目是“愚民是商鞅的罪恶”,着眼2000年前的故事本身。写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想起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便扯上红朝和毛。完稿后,觉得名不副实,临时换成现在的标题。

毛对商鞅和秦始皇的推崇,我年轻时就知道;现在更多地知道商鞅变法的具体做法,回头看毛时代的政策,才焕然大悟,原来,毛的新中国,毛的“改天换地”,其实是在套用商鞅和秦始皇的东西。不用说现代的政治理论了,连所谓的马列主义,毛也只借一张皮,要共产国际的承认,也要彰显“先进”。毛是地地道道的中国货。他基本不读马列的书,他从马列哪里学来的唯一的东西,是阶级划分/斗争,最糟糕的玩意儿。

2000多年前,商、秦的做法,有进步意义。毛去效法,当然是倒行逆施。他给中国带来的是灾难和邪恶,没有任何有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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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留言时间:2014-05-10 20:57:13
谢谢楼主的回复,你的意思我明白,我也同意。
秦始皇和商鞅我也很反感的, 这两个小子都不是好东西, 可恨可杀。
但历史就是这样,在先秦时代,华夏民族有一个思想和文化上的大发展,可以说百花齐放,灿烂文明, 而商鞅是其中的一支毒草,一支断肠草,秦的统一天下,有其历史的必然。 但秦朝暴虐,虽然它一统天下, 但它也二世而亡,这也是它罪有应得的。
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不一定会总是以仁慈的力量来推动, 战争和大恶有时候也会推动历史前进, 如果从效果上来看, 这本身也算是一种仁慈了。
至于毛共搞的那一套,却是一种古老农奴制的复辟,使红朝的社会,倒退到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中去了,这是非常野蛮的,也是非常可怕的,所以毛跟秦始皇不同,他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
跟张献忠,李自成和洪秀全一样,他本来在中国社会是不可能成功的,但由于历史的偶然,他有苏俄势力的积极支持和撑腰,所以侥幸成功了,演出了这一场历史复辟丑剧。
至于毛所谈到的郡县制和分封制,在秦以后都是农奴制度,根本就没有谁比谁更进步的意义,毛之所以支持郡县制,是想扩大皇权,抑制权贵,这并没有先进和落后之分,以毛的暴君身份,搞分封制也许比搞郡县制对国家和人民更有利,至少限制了毛的胡作非为,减少了人民受害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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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21:51:09
老度好,
欢迎大驾光临,多谢长评。
您的观点客观,我都认同。要点说得清楚,佩服。

拙文没有否认商鞅的正面的历史作用,但希望人们能够从多角度审视历史,看到几个历史人物个人的局限性、一种制度的局限性、和一种理论的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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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21:48:31
回中国喜剧:

同意此说:商鞅是理论家和实践家, 是能人,在那个时代能够创造出那种理论,那也是出神入化,非凡人可比。

红朝初期没学习现代国家的机构设置和现代的管理办法,而是套用两千多年前的玩意儿,把一切都控制在党的手里,处处都想到把人管起来,把人的嘴巴和思想都管起来,所以才那么荒诞。但可悲的是,它竟然现在还能够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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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21:47:06
回_5000:
比起分封制,郡县制是一种进步。不过,其积极作用,到宋朝时就已经发挥完了。后来中国人继续套用,自然没什么红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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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21:45:58
回北京土话,

我想谁也不会傻冒到要古人为今人负责的地步。红朝效法商鞅的一些做法,把事情办好办坏,都不应该影响今人对他的评价。对他的议论,拙文也只限于他的所为。

本人把历史故事与自身经历的故事结合起来讲的目的,是希望读者能认识到历史对现实的影响,今人犯困惑的时候会到古人那里寻找答案。另外,制度和文化的相互影响,有长久性,分析中国当前的诸多问题,要从文化从制度上寻找根源,去思考/探索解决的办法。丝毫没有着眼于批判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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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21:40:32
欢迎香椿树再来。

我向您讨教的问题,出自您的评论,您没给我回答,又扯到别的议题上了,有些不够礼貌。也使我们的讨论难以深入。

说商鞅之恶在于愚民,不是什么新观点,很多历史学家也这样评价。您把这说成是我批判他误国,实在是您的感情升华的太快太高。

至于谁的眼里多含恨,谁的心里多藏爱,我想其他读者看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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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21:37:58
老高好,
别逗了。海哲是诗坛上的朋友,所以,彼此说话比较放的开,没多少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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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留言时间:2014-05-09 13:05:50
这篇文章也算是有启发性了, 但是没能深入的谈到问题的实质.
在两千多年以前的秦朝, 商鞅算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改革者和实践家, 他也是一位非常精明能干的行政官. 简单的说吧, 商鞅和秦始皇都是历史伟人, 没有他们, 中国就无法统一, 车不同轨, 书不同文, 光靠儒家的礼仪廉耻, 是无法达成国家统一的.
但也要看到, 商鞅搞的这些名堂, 基本是战时制, 可以保证国家民族暂时崛起, 可以保证战争胜利, 但并不适合于和平时期, 更不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长治久安.
比起秦以前的分封制(奴隶制度), 商鞅的郡县制(农奴制度), 是有很大进步意义的, 这不仅仅保证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也保证了行政指挥权的高度集中和统一, 为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秦以后的分封制与郡县制这两种制度的混合或斗争, 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了, 因为无论是分封制还是郡县制, 实行的都是农奴制度, 奴隶制度已经消亡了, 这种斗争的意义仅仅表现为君王和权贵之间的争权夺利, 如此而已. 跟历史的进步已经扯不上任何关系了.
即使存在着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 商鞅的变法也是有很多缺陷的, 他那个变法只能富国强兵, 却不能创造为政治家和将才生存的环境, 这是他的一大缺点. 所以秦军还是那个秦军, 但却被项羽毛和刘邦的军队所消灭, 象萧何, 韩信, 张良等人才, 是起到消灭秦军的关键性因素, 这说明在战争中, 将才起到了比军队更重要的作用, 正所谓的千军易得, 一将难求, 秦制是无法吸引真正的政治和军事人才的.

到了随唐两代, 出现了科举制度, 普天下的读书人都可以博取功名, 进入仕途, 国家又建立了新的文官制度, 权贵势力受到进一步抑制. 这时候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已经大量出现, 中国开始进入自由的自耕农和农奴制度混合的历史时期, 生产力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随唐时期的生产力, 已经远远的超过了秦朝.
到了宋朝, 是华夏民族的鼎盛时期, 人民已经相当自由, 可以拥有土地和各种企业事业和生产资料, 民间也可以自由的拥有武器, 看看水滸就知道, 民间不仅仅有宋家庄, 还有祝家庄和曾头市, 还允许水泊梁山的存在, 民间武器允许自由制造, 买卖和拥有, 所以民间挂刀配剑者不计其数. 那时中国GDP已经傲视全球, 几乎占了全球GDP的一半, 比现在的美国还要富强. 跟秦朝的民间不许拥有铁器的蒙昧时代, 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到了辛亥革命之后, 中华民族就更进一步的获得了自由和解放, 农奴制度被废除, 生产力是进一步的大发展, 自由制度也已经确立, 为民主和法治打下了基础.
到了毛共建政之后, 是历史的大倒退, 毛又剥夺了人民的土地和一切生产资料, 使人民又沦为农奴, 这时候再搞商鞅的那些古老的法制, 是又回到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中去了. 毛的政权是一股历史的逆流, 在此时又恢复农奴制度, 是生产力极大的倒退, 给国家民族造成了巨大而深重的灾难.
所以毛的历史地位和秦始皇无法相比, 秦始皇是千古一帝, 而毛只不过是张献忠, 李自成和洪秀全一类的流寇头子, 逆历史的潮流而动, 如此而已.
所以毛的政权注定是短命的, 仅仅一世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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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喜剧 留言时间:2014-05-09 08:15:07
人类已经21世纪了,一切都变了,大丈夫应该顺应潮流,顺其自然,因时而化,别在摇晃个猪脑袋,玩刻舟求剑的把戏,吃屎都赶不上热的,让人耻笑。

人类文明,浩浩荡荡,不是屎壳郎能阻挡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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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喜剧 留言时间:2014-05-09 07:55:25
看了回复。

拿那些傻孩子真是没有办法。 商鞅是理论家和实践家, 是能人,在那个时代能够创造出那种理论,那也是出神入化,非凡人可比。对自己,商鞅理论实践的结果,被车裂诛九族。 OK, OK,为理想献身光伟正。 实践的结果秦2世而亡。 那个鸡吧国王如果知道这个结果,还会让商鞅实践吗?

看看共产主义运动。 对人类文明造成的灾害机会是毁灭性的,杀杀杀,跟你妈张献忠入川一样。

傻逼做奴隶做得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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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_5000 留言时间:2014-05-09 07:29:45
郡县制,楚国就部分采用了。根据是,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的楚文化和历史研究权威张正明教授专著。 网上还有人说晋国也有,但我没有看到文献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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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土话 留言时间:2014-05-09 07:23:32
博主的题目可以商榷。商鞅一个古人确实负不了那么大的责任。但历史永远是古为今用,本人支持博主的许多分析与评论。评判商鞅,与批判中共没有什么矛盾。本人也同意5000的观点,中国目前的某些状况,比商鞅时期还不如。
评论毛泽东,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评论。比如,不能把所有罪恶都归结为毛泽东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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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椿树1 留言时间:2014-05-09 06:06:31
商鞅李斯创造的制度为中国创造了1000年的领先地位, 两千年以后批判商鞅误国, 有点可笑。
博主看三国学历史,应该明白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中国至少还有和平的年代存在, 你看看西方的和平年代有多少? 不要说远古, 一战与二战的间隔是多少, 二战以后才几天? 西方社会一直停留在“封建社会”, 所以就不存在分久必和, 知道今天欧洲还是战乱不断的诸侯状态。 先进吗?
西方科技进步的动力是战乱, 是战争需要,是生死存亡逼迫的进步。历史其实就这么残酷, 就拿项羽刘邦复辟分封制以后来说吧, 项羽分封刚刚结束就开始了楚汉之争, 都说秦国残酷,但是秦国为防止北部外族入侵固然生活困苦, 但是楚汉之争津津乐道的故事是多少尸骨鲜血写成的? 即便是刘邦形式上的统一完成以后,他分封的记过是各路诸侯不断屠杀。
话说回来, 这样残酷的战争也有好处,锻炼战争能力, 促进战争机器的进步,中央政府的强大优势一旦发挥, 匈奴,突厥无法继续掠夺而远走他乡,败军之将逃往的路上还能成为上帝之鞭, 打的上帝子民痛哭流涕。
楼主非要把古人的成功说成是失败, 从而暗讽刺现代中国, 其实你暗中会觉得很尴尬, 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中国越来越强大了。 就如同两个人炒股, 他有10元钱开炒,你有1万进场, 三年过后, 你手里有10万, 他手里有8万, 你还是领先, 但是, 炒股的水平或者背后使用的规则是你先进吗?
不要被仇恨蒙住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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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黎老高 留言时间:2014-05-09 04:04:26
半江,好想你给海哲?矫枉过正。上网开博论上纲上线,当代文明尊严道德底线。
唉!或许我卑鄙喜欢看热闹。热崩网络秦制天下,军功章上有你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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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02:23:13
海蜇兄,
再好的制度法律都有时代的局限性。拙文和所有评论,谁都没有去整体否定或批判秦制,更谈不上污蔑了。不知您为何那样认为。

中国自秦以来,朝代更替,兴衰轮回,都是历史事实。毛泽东在1946年,曾谈到过他的解决办法。执政后,他的作法与他那次谈的办法,完全相反,我想您是知道的。

诗书礼仪,是任何文明社会都追求的,尽管时代不同,内容会不一样。野蛮愚昧与文明进步,总是对立的,大多数时候,某种行为属于那一类,都是不言自明的。这个,我认为您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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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02:11:40
多谢星辰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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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02:10:50
回_5000:
您所言,我都认可。大体上讲,商鞅变法是秦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变化,是进步。按文明程度讲,蒙古人灭宋,金人灭明,都是落后的打败先进的。共产党打败国民党,或许也是这类。

过去两千多年,中国总在朝代兴衰中循环,没多少进步,原因还得从内部找,文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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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01:14:16
回老何:
为中共开脱是好事呀。如果它马上倒台,我哪里去看“何总日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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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9 01:13:27
回鱼片粥:

先开个玩笑:鱼片粥是好吃的东西,很多人喜欢,我也吃,但比较讲究,即鱼片一定要很新鲜的。我也有条件做到,因为爱钓鱼。冻过的鱼片我不吃,一旦嗅到鱼片有臭味,一锅粥都要倒掉。中共从二十年前开始,便大张旗鼓的展开“保鲜”活动。它有多先进,它“鲜”在哪里?

正经话:本文没有去批判任何历史人物。这里是简单地叙述他(们)做过的事情,讲历史故事和自己经历过的事,做极其简短的评论。至于有人说到“电灯泡坏了,该换”,秃子就认为那是骂人,那是秃子智障或心理有问题,说话的人没责任。

你如果把发生在欧美的一些历史故事写成博文,我一定来读。但请别煮成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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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3:05:26
回pumbaa:

用权力来控制舆论,公元前800多年的周厉王就干过,成语“道路以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都与此相关。

对新法有异议的老百姓,商鞅采取的惩罚措施就是流放。所以,斯大林不是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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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哲 留言时间:2014-05-08 23:05:08
商鞅虽死,秦法尤存。何以故?因为商鞅变法,能够富国强兵。所以连他的私敌都要坚持他的变法。新法以战功犒赏战士而不是仅仅犒赏贵族,这样就给老百姓公平的晋升机会,这才是秦国迅速强盛的原因。

秦的败亡根本就不时后世腐儒们所说的那样,什么严刑峻法、什么焚书坑儒,统统鬼话。秦始皇死后,赵高篡夺朝政,复辟倒退,废除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新法,恢复六国的陋规。这才导致了天下大乱。

汉代以降,没有不行秦法的。如果秦法真象腐儒们污蔑的那样不堪,那它们为什么要争相效法?为什么不真的恢复周礼,恢复奴隶制,恢复井田制?因为根本行不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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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3:03:36
回中国喜剧:

真的毛毛虫是不可教的,他们不是不懂道理,而是心理与道德方面的缺陷。

谢谢您推荐,我一定去那个网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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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3:02:48
巴黎老高好,
那时候,文明的标准与现在不一样。我也常替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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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3:02:18
回右撇子:

因为毛崇拜那两位,所以党就与他们心有灵犀一点通了。

多谢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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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3:00:39
回北京土话:

谢谢您推荐,我一定找来一读。

郡县制应该是李斯的设计。

自唐以后的封地,都不是自治,朝廷有直接管辖权,行政权力归朝廷命官。这是我的指示,可能有错,望德孤赐教。

希望是有的,道路是弯的,请别对中华失去信心。 许志永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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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2:59:25
回香椿树1:

在西安时,常去乡下买香椿,香椿炒鸡蛋是我的喜爱。二十年没吃过,想念。

远远算不上通读中国历史,但我从来不知道中国曾经长时间的太平过,这还得
向您讨教。至于统一,《三国演义》开头几句是啥?

对西方历史,我书读的太少,不敢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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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2:57:20
芹泥好,

一直惦记着要继续名相系列,因为曾给你和别的网友许过诺。但常常陷于矛盾,因为写历史题材的东西,也得有明确的是非观才好,最好是对理解/认识现实能起到些参照的作用。

写作水平是完全的业余,多亏你等支持鼓励,我才努力学,坚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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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2:56:09
回德孤博:

您所说“后来历朝历代都在郡县和分封制里面打转,有时是参和了两种制度,或者一些变种的分封制或郡县制。”更加符合事实,忒别是在西汉初期。即便是在分封时期,中央集权的性质本身并无改变。原文以“秦制”一笔带过,的确偏颇。向各位读者道歉。

中国的法是以维护统治者的统治权力为宗旨而立,现代民主制度下的法是从维护社会公正、保证每个个人(公民)的权利出发而制定。大政府小社会或小政府大社会,只是把政府的职能与公民自身的责任,进行不同的划分,与法制或专制,应该是两个概念。

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中的民,是指普通百姓,被统治者。毛泽东的“人民”, 内涵有随意性,大概是指老百姓当中的部分(不是人民的敌人的那部分),但肯定不包括共产党人,因为“党和人民”是两个范畴,不然逻辑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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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红 留言时间:2014-05-08 22:54:10
多谢凡平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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