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一章4~5節:在他裡面有生命,這生命是人的光;光照耀黑暗,黑暗卻不領會光。(引自《聖經·新漢語譯本》)
(一) 生命與光是《約翰福音》的重要概念。很多學者都說,“生命”是古希臘哲學家思考的核心問題,從柏拉圖到伊壁鳩魯和斯多亞主義者,都圍繞着“人的生存”,企圖回答生命的本質和意義。在這一節經文中,我們卻可以看到,與希臘哲學的生命概念不同的是,約翰所說的“生命”是另一種生命,是從“光”出發的生命。這一節經文裡的“生命”的希臘語文本用的是“ζωή(dzo-ay)”,與古希臘哲學家常用的“ψυχή”相對(在柏拉圖的著作中,“ψυχή”一般譯作“靈魂”。值得注意的是,希臘哲學家常常把“ψυχή”同熱氣或暖氣連用),而《約翰福音》則把“ζωή(dzo-ay)生命”和光連起來使用。這種用詞的差異性表達了二種截然不同的生命觀。有學者稱之為“恩典生命觀”。 希臘語“光”這個字的拼法除了“φῶς(foce)”以外,在《荷馬史詩》中的拼法是“φάος(fáos)”。它指的是從天上的太陽,月亮,星星等發光體發出的光。在希臘-羅馬神話中,這些星體是諸神的住所。從它們那裡發來的光因而具有某種神聖性。在柏拉圖的《蒂邁歐篇》中,人的生命(靈魂)便是從眾星那裡來的,因而每一個人的生命(和命運)都與星星相關(參閱《蒂邁歐篇》45B-46D)。約翰福音一章4節說到的“生命是人的光”,不難發現,在語言上和古典希臘文獻中的說法是相通的;即“生命具有神聖的來源”。約翰面對當時的基督徒面臨的無神論的指控,約翰認為真正的神聖性是從耶穌的位格出發的,耶穌所彰顯的神才是真正的神,因而人的生命出自耶穌,而不是出自奧林匹克山諸神。 有學者指出,“φῶς(foce)”這個字還有另一層意思,用來指男人(與女人相對),或凡人(與神相對)。但是,《約翰福音》顯然不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φῶς(foce)”。 (二) 光與黑暗的對立是《約翰福音》對人類生存的一個基本觀察。人們也許會覺得“光照耀黑暗,黑暗卻不領會光”是個奇怪的說法。就物理學而言,光臨到黑暗中,就會照亮黑暗。黑暗是無法抵擋光的。所以,英文新標準修訂版(NRSV)企圖對“οὐ κατέλαβεν”這個詞重新界定,翻譯為“did not overcome”;呂振中譯本則譯為“黑暗決不能勝過”。這樣的處理便是從黑暗無法拒絕光這一觀察事實出發來的。但是,我們會發現,《約翰福音》恰好是要呈現這樣一個人類生存事實:人一定是拒絕真理的。這裡隱含了一個深刻的認識論的問題,即,人無法認識真理。人們在思考這節經文的時候,也許會指出,《約翰福音》這樣一種認識論是一種“極端的懷疑主義立場”。為了對這種“極端的懷疑主義立場”有更深入的認識,我們不妨先來對希臘懷疑主義的發展史作一簡單的追述。 讓我們從對柏拉圖的一些討論開始。在《米諾篇》,柏拉圖提出了一個“人皆求善”的論證。簡單來說,柏拉圖認為,所有的人在生存上都是求善的。善就是促進生存,惡就是破壞生存。人與動物不同的是,人是在善的觀念中進行判斷並作選擇;也就是說,人的生存離不開善惡觀念。不幸的很,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在觀念上混淆了善惡,從而以惡為善,在善的名義下追求惡。於是,這些人本意求善,而實際上卻是求惡,結果無法滿足自己的原始追求。因此,解決這個生存上的悲劇的出路在於,掌握真正的善的知識,並在其基礎上作判斷選擇。從真正的善出發,人才能滿足自己在生存上對善的追求。這裡,“真正的善的知識”指的便是“真理”。這是西方思想史第一次指出了真理與生存之間具有一種內在的不可分割的關係。直截了當地說,沒有真理,就沒有生存。 在《國家篇》,柏拉圖提出了一個“洞穴比喻”。他說,人們對善與真理的無知如同人長期生活在沒有光照的洞穴里。由於人們習慣於洞穴里中所看到的一切,並認為這就是全部真實的存在,因此,當他們有一天走出洞穴時,發現在光照下的各種事物,就自然而然地根據他們在洞穴中所得到的知識把這些日光下的事物判斷為不真實。人們在沒有光照的地方不可能知道在光照之下的萬物。柏拉圖進一步分析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定的生活環境,並在其中積累知識,進而把這些知識當作“真理”進行傳授。其實,這些所謂的“真理”不過是人們在沒有光照之下的知識。是在洞穴中獲得的知識,是極其狹窄的知識。特別是當聽講者不加思考地接受這種所謂的“真理”時,真理之路卻被堵塞了。柏拉圖認為,真正的知識(或真理)存在於光明的世界中。但是,人們如何能夠擺脫洞穴(黑暗),進入光明呢?柏拉圖提出了一種辯證法作為真理之路。在他看來,人們不能被現象所迷惑。現象都是變化不定的,依據現象不可能獲得真正的知識。而怎樣又才能擺脫現象呢?柏拉圖認為,人可以從研究數學開始。數學中的原理是不可見的,只能在思維中呈現。因此,數學能夠帶人們脫離千變萬化的現象。當數學的訓練達到一定的程度時,人就可以去把握類和種。類和種也都是在思維中呈現的。柏拉圖使用“理型”這個詞來指稱那些在思維中呈現的類和種。這些類和種處於一種複雜的關係之中;譬如,動物和狗的關係,運動和靜止的關係,善和萬物之間的關係,等等。只有把握了這些概念極其關係,人們才能認識“理型世界”,從而進入真理。 我們可以看到,辯證法的道路其實是一種建立自己的概念體系的過程。對於思想者來說,一旦自己的概念體系建立了起來,他就進入了理型世界,從而可以宣布擁有了真理。柏拉圖深信,只要努力追求真理,人就可以走出洞穴,走向真理。在這個說法中,真理就是光。上面曾經提到“沒有真理,就沒有生存”,在柏拉圖看來,光就是生命的本質。柏拉圖認為,他倡導的真理之路(追求光的路),就是一條生命之路;是一條可以依靠自己的理性努力追求真理的道路。換句話說,也就是以柏拉圖為代表的古希臘哲人所相信的,“人只要努力追求真理,就會嚮往光明;人可以走出洞穴(黑暗),走向光明,走向真理。” 但是,真理之路並非像柏拉圖設想的那麼簡單。我們可以這樣分析,當一個人依靠自己的理性努力而建立了自己的概念體系,從而宣布真理時,他的“真理”就是真理嗎?真理是唯一的。當人們各自紛紛建立概念體系,從而宣稱真理時,在這紛紜的“真理”中,哪一個才是真理?懷疑主義針對這個問題而提出真理標準問題,認為人無法找到真理標準;因為真理標準無法避免“循環論證”和“無窮後退”(可參見《皮羅主義綱要》卷一,卷二)。 簡單來說,“循環論證”是這樣的,當某人提供了一套邏輯上前後一致的概念體系時,只要接受這個體系的前提,真理就可以得到證明。但是,對於身處其他思想體系的人來說,無法接受它的前提,因而無法接受它所宣稱的真理。 “無窮後退”論證設想一個為不同思想體系所公認的標準,並在這一標準中判斷個別思想體系的真理性。但是,我們馬上就可以提問,這個作為公認標準的真理性是如何得到證明的呢?按照這一思路,為了判斷它的真理性,我們還必須設想另外一個公認標準,從陷入標準的標準的標準這一“無窮後退”系列。 因此,任何人所宣稱的“真理”都無法證明是真理。根據這二個論證,懷疑主義宣稱,任何人獨斷地宣稱真理在邏輯上都是矛盾的。不過,懷疑主義者並沒有因此而否定真理的存在。在他們看來,如果我們無法宣稱真理,正確的做法就是懸隔真理宣稱,繼續追求真理。 然而在邏輯上,這一懷疑主義原則(即懸隔判斷,繼續追求)也是自相矛盾的。我們可以繼續思考,如果我們無法找到真理標準,因此而不能宣稱真理的時候,只能繼續追求;那麼,我們應該往什麼方向追求呢?繼續追求真理要求人們對真理方向有所認識,不然的話,人們雖然一心一意要追求真理,但是卻與真理背道而馳,結果人們對真理的追求只能是越來越遠。追求真理必須保證人們對真理的追求是朝着正確的方向。否則,人們將無法追求真理。但是,按照懷疑主義的真理標準論證,我們甚至不可能對真理方向作任何判斷。既然如此,我們又如何能夠追求真理呢? 希臘懷疑主義者未能認識到這一邏輯矛盾。實際上,堅持懷疑主義原則,結論只能是,如果我們對真理無知,我們就永遠不知道何為真理,從而也就無法判斷我們是否在繼續追求真理。顯然,“繼續追求真理”這句話是與懷疑主義原則不相容的。人們也許可以爭辯說,我們可以假設真理的存在,然後去追求真理。但是,這個假設中的“真理”是什麼東西呢?一個在假設中的“真理”可以是任何東西。因為我們不知道真理,所以也就無法判斷我們所假設的是否為真理。換句話說,假設中的“真理”與真理是無關的。因此,在懷疑主義的原則中,我們只能在邏輯上推導出這麼一個結論,人與真理之間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這條鴻溝,《約翰福音》描述為黑暗同光的對立。從這個意義上看,我們可以說,《約翰福音》把希臘懷疑主義的真理論證推向了極端,在邏輯上是徹底的。 不擁有真理的人如同在黑暗中。《約翰福音》進一步指出,不但這樣的人無法追求真理。而且,即使真理就在面前,這樣的人也將根據自己現有的缺乏真理的思想體系,否定並拒絕真理。回到上面曾經提到過的“真理與生存之間具有一種內在的不可分割的關係”,在生存上,在看待生存這個問題上,當一個人宣稱真理時,由於沒有共同的真理標準(根據懷疑主義的“無窮後退”論證),其他人既無法證明,也無法否證他的真理宣稱。既然如此,每一個真理宣稱者都可以堅持自己的“真理”。也就是說,當其他人(無論是其他真理宣稱者,還是懷疑主義者)對他進行否證時,他可以依據懷疑主義的“無窮後退”論證為為自己作辯護,但那也就是根本“沒有所謂的公認真理標準”。所以,這樣的人只能堅持他已有的立場。於是,這個現有思想體系在他的思想中扮演着“真理”的角色(根據懷疑主義的“循環論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真理擁有者來到他面前,並向他顯示真理的時侯,這樣的人從現有的缺乏真理的思想體系出發,擁有足夠的理由去拒絕真理擁有者向他顯示的真理。因此,人必定拒絕真理。 《約翰福音》對這一關於“生存”的事實有深刻認識。祂指出,人在固守已有立場時並沒有真理,是在黑暗中;在黑暗中,人是拒絕光(真理)的。我們在約翰福音第一章第5節中讀到“黑暗卻不領會(οὐ κατέλαβεν)光”,(和合本譯為“不接受”);在第10節中,有“世界卻不認識(οὐκ ἔγνω)他”;在11節中,有“屬於他的人卻不領會(οὐ παρέλαβον)他,(和合本譯為“不接待”)”。這些說法都是要強調人對真理相隔絕這一“生存”狀態。這表明,《約翰福音》的作者對古希臘懷疑主義所揭示的真理困境有着深刻的體會,黑暗與光絕對地對立,黑暗一定是拒絕光的。 (三)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同時也在猶太先知傳統中來體會這一認識真理的困境。《舊約·以賽亞書》對彌賽亞在人間的遭遇的描述(以賽亞書第6章,第53章)在《約翰福音》中被引用來說明耶穌的遭遇(約翰福音十二37-41)。而且,以賽亞書甚至也談到光明和黑暗的對立:“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他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以賽亞書六十2,和合本)” 然而,對於這一認識真理之困境,猶太先知傳統認為出路在於遵守摩西律法,如以賽亞書談到:“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做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以賽亞書五十六2,和合本)” 如果通過某種努力便可以走出黑暗的話,那麼,黑暗和光的對立就不是絕對的。在此,我們可以看到,《約翰福音》關於黑暗和光的對立的說法,較之猶太先知傳統,是更加徹底了。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知道,猶太先知傳統的這一守法的傾向,後來發展成了一種律法主義。 總的來說,古希臘懷疑主義和猶太先知傳統對人和真理或人和神之間的對立,有相當接近的體會和揭示。不過,懷疑主義認為可以通過“懸隔判斷”和“繼續追求”的努力來擺脫;猶太傳統的作法是求助於守法。無論是懷疑主義還是猶太先知傳統,他們都認為,人可以通過某種努力擺脫黑暗,進入真理。對於這種可能性,《約翰福音》持完全的否定,認為人在黑暗中,依據自己的思想體系,一定是拒絕(或不接受)光(真理)的。我們看到,就如何理解人與真理的對立關係而言,《約翰福音》一方面表達了徹底的希臘懷疑主義立場,同時,也表達了希伯來文化中關於人與神分離的基本觀察。因此,祂處於二種語境之中,即古希臘懷疑主義和猶太傳統之中。但是,《約翰福音》又超出了這種二種語境,在邏輯上表達了一種完全徹底的立場,即是,人與真理(或人與神)之間的對立是絕對的。對這一立場的深入認識,乃是閱讀《約翰福音》的基本前提。 【beiqian註:以上筆記領受自我的聖經老師兼傳道人(曾著作《約翰福音》注釋)的啟發和教授;貼出來,與大家分享,謹供參考。為了避免宗派之爭,請恕我暫隱出處;如有爭議,全歸於我。如果有人讀(或聽)到過相同的講述,當然也就知道出處了。誠願主恩同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