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討論引來了以斯帖記與舊約神學相關的一些問題:以斯帖記記載了幾個世俗心態的人物和他們的事跡,為何它仍然被放在聖經里?以斯帖記的寫作目的究竟何在呢?學者的看法大約有四[注73]:
1)解釋普珥節的來歷(支持者有Paton,Keil,Anderson,Schultz,Berlin[注74],Walter Brueggemann[注75]); 2)敘述猶太人脫離政治危機(支持者有Pfeiffer); 3)預言並預表十字架(以斯帖預表馬利亞,哈曼所立的木架預表十字架;支持者有Carthusiani,Ferns,Serarii,等); 4)述說上帝的主權以及祂對百姓的眷顧(支持者有Young,Harrison,Childs,Huey,和大部分其他學者)。 以斯帖記和路得記,雅歌,傳道書,耶利米哀歌五卷合稱為彌基錄(Megillah;scrolls)都是用於節慶(雅歌用於逾越節,路得記用於五旬節,耶利米哀歌用於紀念耶城被毀的亞畢月第九日誦讀,傳道書則誦讀於住棚節)。以斯帖記被列在哀歌之後,提供了慶典氣氛,讓讀者從黯淡和哀愁之中迅即轉向歡欣喜樂[注76]。 另外,從人與人的關係這個角度看,一些學者視以斯帖有如亞伯拉罕,約瑟,大衛,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那樣,都是忠於上帝,忠於民族的人,甚至可以為他人犧牲生命[注77]。此書卷確實可以為偏重個人主義的西方社會帶來(東方和非洲社會所具有的)團體之愛的強烈啟示,贊成(Waldemar Janzen)還藉此發展出所謂“家庭典範(familial paradigm)轉移”的倫理模式[注78]。 如果從聖經的神學角度看,這書除了在修辭方面運用了押韻,諧音,平行,對稱,誇張等手法,也注重故事的布局,情節,排場,譏諷和伏筆,使整卷書蘊藏着豐富的文學氣息。作者特別透過出現多次的筵席,包括開首亞哈隨魯王出征希臘前所擺設的筵席(一3,5),劇中間以斯帖擺設的二次筵席(五4,七1),以及結尾為慶祝普珥節而擺設的筵席(九17-19,21-22),使得劇情的發展出人意料。我們可以回顧以下情節: 1)瓦實提下台和以斯帖上台封后(其中【恩慈 חֶ֣סֶד】屢屢出現,見二9,15,17,五2,八4-5)。 2)末底改偶然聽到王的仇敵對話(二19-23),留下日後以色列人得救的伏筆(六1-14)。 3)亞哈隨魯王,哈曼在一月擇定十二月滅絕猶太人(三7,13),猶太人因而有時間回應。 4)以斯帖違例見王(四11),本可能招致殺身之禍,卻蒙王施恩(五1-2),又得到王承諾滿足她所要求的(五3-8)。 5)以斯帖在第一次筵席沒有說出自己的身份(五1-8),給全書最關鍵的時刻---亞哈隨魯王睡不着覺的時刻(六1)---帶來(上帝)超然涉入的機會,讓受壓制的猶太子民(五9-14)得到(上帝“出手”後的)平反。這正是全書的交叉形架構的核心,顯出上帝才是歷史的主宰[注79]。 6)哈曼為末底改製造的木架(五14),卻成了自己的刑具(七9-10)。哈曼立了五丈高的木架,原想求王將末底改掛在其上,最後被掛的卻是自己。 7)“十三”本為哈曼所擇的吉日(三13),卻成為他兒子被殺的日子(九1-14)。 8)正當猶太人的仇敵想要滅絕猶太人的時候(三章),猶太人反而殺了他們所有的仇敵(九章)。 9)先前哈曼想要害末底改(三6),事後末底改反而得尊榮(八2,十2-3)。 10)連串的“巧合”:猶太人即將遭滅族之禍的時候(三章),以斯帖正好是當時的王后(四章)。王睡不着覺的那夜,正好是以斯帖求助之前(五~六章),也正好是哈曼想剷除末底改之時(六3-7),甚至連哈曼的妻子似乎也與哈曼必敗的伏筆相扣(六13)。另外,那位憤怒的王回到設宴的地方時,正值哈曼伏在以斯帖的榻上,此舉被王理解為非禮王后(七7-8),於是下令把哈曼掛在木架上(七9-10)[注80]。 這些戲劇性的巧合,說明了歷史發展的背後乃是神的作為[注81]。一些關心宇宙(cosmos)和群體(community)的學者,主張我們按聖經中不僅要看到道德的個人層次,更應該注重個人在社會中的角色[注82]。他們強調以斯帖記表彰了“解救同族,關心群體,免於滅亡”的信息,正如亞伯拉罕信靠上帝,於是就成為將來的立約群體的幸福源頭;又如大衛信靠上帝,帶領猶太人爭戰和敬拜上帝,使跟從者同樣蒙福。“聖經所標示的道德,不僅僅注重人與上帝的關係,也注重人與人的關係“,這個看法確實有登山寶訓可以佐證(太五13-16)。但是,從全書文學修辭技巧所傳遞的神學信息看(所謂文以載道),以斯帖記所闡述的,不(僅)是以斯帖解救族人的偉大事跡[注83],更非支持解放神學的“鐵證”[注84]。這書的目的乃是為彰顯一位偉大的神,即使祂的子民墮入世俗的網羅,祂仍然紀念祂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繼續顯出祂的信實和保守。 因此,在以上所提的四種神學目的之中,除了預言,預表十字架的已經被當今舊約學者摒棄之外,另外的二種看法,即解釋普珥節來源的,和敘述猶太人脫離政治危機的,多少可以在書中找到一些支持的經文。然而,從全書的文學特徵看,仍以傳統的觀點---述說上帝的主權以及祂對百姓的眷顧,才是最核心的神學目的。 = = = = = = = = = = = = = = = = = = = 注73:從略 注74: Adele Berlim,《Ester - The JPS Bible Commentary》,Philadelphia: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2001,xv。但是,試圖為猶太人找普珥節根源的Berlin,卻不認為此書是歷史書,她認為此書僅是為達到喜劇目的之“假象性的說故事 imaginative story-”而已。對於Berlin而言,讀聖經的約伯,以斯帖,末底改等歷史人物,如同讀民俗故事(folktale mode)罷了(p.24)。一言以蔽之,Berlin認為以斯帖是為了讓猶太人的普珥節“歷史化”的虛構故事。 注75:Walter Brueggemann,《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The Canon and Christian Imagination》,Louisville:Westminster John Knox,2003,p.343-349。他認為以斯帖記的目的乃為說明普珥節對猶太人的重要。他和批判學者Berlin類似,不太相信這書的歷史真實性;他認為它乃是“a tale of Jewish courage amid the threats and risks of the Persian empire(p.343)”;又認為讀此書需要想象力,因為它乃是“an imagination act of narration(p.343)”。 注76:跟從Fox的Mary E. Mills 認為,在普珥節讀以斯帖記,可以帶給流浪各地的猶太人苦難中的安慰,以及繼續活下去的盼望。《Biblical Morality》,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2001,p.76-77。 注77:Mills,《Biblical Morality》,p.73-93。 注78:Waldemar Janzen,《Old Testament Ethics》,Westminster/John Knox Press,1994,p.5。 注79:全書的鋪排讓人看到一個交叉型架構,這也顯出此書的合一性。見Luter and Davis,《God behind the Seen》,p。365-366。 注80:Carol M.Bechtel說得對,“......the absence of God's name does not neccessarily imply the absence of God in the story.”;《Esther,Interpretation》,Louisville:John Knox,1989,p.13。 注81:Richard Bauckham指出,“作者有意在描述故事時用巧合代替神跡,作為神工作的記號”;《The Bible in Politics:How to Read the Bible Politically》,p.183。 David Clines說,“在這個故事裡,神的角色雖沒有出場,但是這卻令祂更顯而易見”;《Ezra,Nehemiah,Esther,New Century Bible》,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1984,p.269。 注82:Mills,《Biblical Morality》,p.73-93。 注83:換句話說,留心不要讓系統神學,倫理學建立在偏差的聖經神學之上,導致關心倫理學過於聖經神學,犯了Bultmann等人把神學矮化為人類學的錯誤。 注84:女性神學家Elisabeth Schussler Fiorenza就把以斯帖記讀為解放神學的樣本。但是忠實的聖經倫理學家不應該像解放神學家那樣,把聖經矮化成為辯證自己的社會,或者政治主張的工具。《Bread Not Stone - The Challenge of Feminist Biblical Interpretation》,Edinburgh:T & T Clark,1984,p.265。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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