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约翰福音》第八章31~38节(真理使你们得自由): 31 耶稣对相信了他的犹太人说:“如果你们继续留在我的道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了, 32 你们必认识真理,真理必使你们自由(ἐλευθερώσῃ)。” 33 他们回答:“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ἐλεύθεροι)’呢?” 34 耶稣回答:“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凡是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仆。 35 奴仆不能永远留在家里,子却可以永远留在家里。 36 所以,子如果使你们自由(ἐλευθερώσῃ),你们就真的自由(ἐλεύθεροι)了。 37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你们却想杀害我,因为我的道在你们里面停滞不前。 38 我从父那里看见了什么,我就讲什么;你们从你们的父那里听见了什么,你们就做什么。”(圣经新汉语译本;SBL Greek New Testament) (二) 紧接着犹太人对“自由”的回应/争论,耶稣回答那些犹太人,“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凡是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留在家里,子却可以永远留在家里。所以,子如果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的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你们却想杀害我,因为我的道在你们里面停滞不前。(34~37节)” 耶稣的教导又一次颠覆了犹太人的观念。犹太人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却说“你们想杀害我”。耶稣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就会作亚伯拉罕作过的事情;而他们现在却想杀祂;那可不是亚伯拉罕作的事情。”犹太人在罪的捆绑里要犯更严重的罪,盖因为犹太人不理解根据摩西律法所界定的罪,和耶稣界定的“罪”之间的区别。 当时许多犹太人认为,罪就是违犯摩西律法。虽然人很难避免触犯戒律而犯罪,但是只要根据摩西律法认识到自己犯了罪(或者违犯了某一条戒律),并且按律法规定献上赎罪祭,所犯之罪就可以得到赦免。他们从这一个理解出发,认为“虽然违戒/犯罪,但却不一定是罪的奴仆”。在他们看来,违戒/犯罪者可以主动作一些事情来除罪;或者说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罪,不被罪捆绑/辖制”。这就是那些犹太人不同意耶稣说的“凡是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仆(谁犯罪,谁就是罪的奴仆)”根本原因。 那些耶稣与之对话的犹太人反驳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的时候,是要强调他们有“在律法之下的自由(使用赎罪祭脱罪)”。在他们的理解中,从上帝同亚伯拉罕立约起始,所有的亚伯拉罕的后裔都将享受上帝的恩典(即便那上帝所立之约包括律法)成为“自由人”。 没错,亚伯拉罕持守上帝之约,他想要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同样,摩西也一直强调上帝之约和他告诉犹太人的所有律法都是从上帝那里领受来的,反映了上帝的旨意(譬如,十诫的前四条都是与纪念上帝有关的);犹太人遵守律法的目的是遵守上帝旨意。但是,耶稣却认为犹太人对“罪”的认识是有问题的---因为犹太人仅仅只是为了律法而遵守律法。在那些犹太人的眼里只有律法,而没有真正的上帝的旨意/真理。那些犹太人违背了律法的真正本意---在遵守律法中体验上帝的旨意;他们继续忽视体验上帝的旨意/真理的话---他们仍然活在罪中。所以耶稣极其严肃地对那些犹太人说“凡是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仆(谁犯罪,谁就是罪的奴仆)!”更何况那些犹太人根本就守不全/从而守不住律法。那些犹太人只能是“活在罪中”,是“死在罪中”的生存,他们没有“自由”。 耶稣告诉犹太人“认识真理,真理必使你们自由”。摆脱罪的奴役/捆绑,获得“自由”的唯一道路是知道真正的神的真理并遵行。施洗约翰在《约翰福音》第一章有一个信息,“因为律法是藉着摩西赐下,恩典和真理却是藉着耶稣基督而來。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中那独一的儿子(他是神),把神表明出来。(17~18节)”耶稣重复了施洗约翰的信息,“子如果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的自由了。(约八36)”这个“子”是圣子耶稣,是使人真正能知道/认识/领会/相信上帝的旨意/真理的“人/子”。这是摆脱罪的奴役/捆绑,获得真自由的唯一途径。这一点就是耶稣向那些与之对话的犹太人一再传达/强调的信息,“我起初就告诉你们了。我有很多关于你们的事要宣讲,要审判,但派我来的那位是真实的,我从他那里所听见的,这些事我都向世人宣讲。(约八25~26)”因此,信任耶稣的应许/相信耶稣的话,人们就可以从耶稣那里认识神,获得真自由,摆脱罪的奴役/捆绑。这是一种在相信和跟随耶稣中的“自由”---真理使人得自由---耶稣就是真理。 然而,对于那些应该打上引号的“相信了他”的犹太人,耶稣再次指出,“你们却想杀害我,因为我的道在你们里面停滞不前。(约八37)”这似乎有些矛盾,怎么会是“相信了耶稣”,但同时又“想杀害耶稣”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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