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盏灯火》(作者:沈宁,2013-07-06)
我到陕北乡下插队落户,一只提箱没装满,放个枕头填空,以免途中把箱子压坏。可是我带了两套书,所以箱子中主要就是书了。从六六年开始,红卫兵抄过我家好几次,从《莎士比亚全集》到《东周列国志》,从《林海雪原》到《毛选四卷》英文版,都被红卫兵们毁灭了,片纸无存,却阴错阳差,我留下了这两套书,并且带到陕北。
一套是《第三帝国兴亡》,父亲是翻译者之一,所以给了我一套保存。因为藏在我的书包里,红卫兵抄家也就漏网。另一套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我跟别人借的,直到下乡也没还。当时兵荒马乱,谁也记不清谁借谁还,就算记得,也不敢来讨还,那是禁书,保存那书,被人知道要坐牢。 陕北是穷乡僻壤,老乡们日子过得凄惨,整天为填饱肚子忙碌,根本想不到生活中还有别的什么,也没有闲钱去关照吃以外的其他事。天色一暗,家家户户就关了门,大大小小都上了炕,蒙头大睡,或者日逼。我们这道沟里没有电,前后四个村子的人家,都点油灯,谁也舍不得多花钱买灯油。 因此我才悟出来,为什么从延安时期开始,人们要歌颂毛主席窑洞彻夜不熄的灯光,而且每每唱起会热泪盈眶。我小时候就觉得奇怪,晚上点个灯,有那么伟大么?我的父亲母亲,我认识的所有伯伯叔叔阿姨,个个都是每夜挑灯,读书写作,甚至通宵达旦,没有什么了不起。原来毛主席肯花那么多钱买灯油,就让陕北老乡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没想过,那些灯油都是老百姓上贡的,毛主席不花一分钱。 北京学生从小在城里长大,跟自己的父母们一样,没有晚上早睡的习惯,所以知青住的三孔窑洞,晚上总会点亮一阵油灯,而我的那盏油灯总是最后一个吹灭。老乡们常对我们摇头,叹气说:你们熬那些灯油倒是图个啥呢。 我并不图个啥,可我每天晚上非得读一会儿书。饭可以少吃点,灯油不能省。我带的两套书,在乡下插队的几年,不知读了多少遍,我倒不准备做多么深入的研究,我只是渴望阅读。除了这两套书,就着昏黄的油灯,我还读过手抄本小说《一只绣花鞋》,甚至抄过一本算命书《诸葛武侯神机妙算》。每天只有面对书和纸,我才能够获得平静和满足,才能够意识到自我的保持,才记得我是谁。 这样大概过了一年多,总算跟同来插队的北京女八中同学熟悉一点,于是一个女生开始跟我谈论文学,跟我借《约翰克利斯朵夫》。我从自己经验总结,百分之九十中学生都是白痴,除毛主席语录和高玉宝小说,或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类,别的什么都没看过,女生更是头发长见识短。没想到,这个女生居然去过贝多芬的音乐会,听过威尔第的歌剧,看过电影《魂断蓝桥》,那在中国都禁了几十年了,她知道这些名字就已经很了不起。于是我慢慢打听出来,她出生在香港,长到上初中才回内地。 我自己家庭出身不好,所以最忌讳跟人讲家庭方面的事,一听人谈到家庭出身,我就赶紧躲开,只怕引到我身上。香港是英国人的殖民地,所以我猜她的家庭出身也好不到哪儿去,大概资本家之类,所以她跟我一样,下乡插队。于是我暗暗观察,果然发现一个小组同班同学,别的女生都好像看不起她,话都懒得跟她说。这种经验我太丰富了,家庭出身不好,别人可以随便欺负。我能体会,她很孤独,所以她来找我说话。 同病相怜,我就多帮她些忙。我知道她有坐骨神经痛的病,轮她做饭的日子,我早早替她把水缸担满。有时我们在山上收工回村,顺便背庄稼或柴草,她背不动,走得慢,我特意留在人后,把她那份放在我背上,帮她背一阵,到了村边,再还给她背进村。就这,也没躲过老乡们的贼眼,闲话多起来。北京来的同学,也都对我们斜眼,说是鱼找鱼,虾找虾,青蛙找个癞蛤蟆。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就有了自知之明:出身好的女孩子,工农兵干部党员家庭背景,没一个会看我一眼。家庭出身一般的人家,市民店员小职员家庭背景,也绝对不肯让我沾污了她们的清白。而家庭出身不好的姑娘,地富反坏右黑资家庭背景,自己本来就够难过,更不可能再背我这么一口黑锅。所以我从来没有做过美梦,没想过会获得哪个姑娘的垂青。 下乡插队之前,母亲有一次嘱咐我,独立生活了,交女朋友要小心。我觉得很可笑,你以为自己的儿子是个香饽饽。母亲不以为然,认为爱有神奇的力量,能冲破阶级或者门户的隔膜。当初她跟父亲的家庭差距就很大,可他们还是相爱了,而且结合了。这我能理解,如果我生在他们那个时代,我当然也会得到那样的幸福。可我们眼下这是什么时代?全中国的女孩子,只想做毛主席的好学生,不爱红妆爱武装。 就算太阳从西边出来,真有个犯傻的姑娘,会看上我,我也不能去害人家。如果我不爱她,我不能只为能结个婚而去骗人家。如果我爱她,我更不能让她陪着我下九九八十一层地狱。如果我真爱她,我应该为她创造幸福,而跟随我生活,终生不会得到幸福。我知道得很清楚,命里注定,我没有恋爱的资格,我没有生活的权力。所以我从来不去想什么,也从来不去做什么。 然而在陕北的荒山野岭,她真的走到我身边。 很多夜晚,我们一起看书,一起回忆过去。我给她讲上海,她给我讲香港。我们谈论历史,谈论未来,谈论音乐,谈论电影,谈论诗歌,谈论生活。我的窑洞里,那盏跳动的油灯,熬了很多灯油,常常把两个年轻的身影,透射到墙壁上,时而聚合重叠,时而分离相对,前仰后合,手舞足蹈,颤动不停。好几次,我注意到墙上的影像,似乎意识到某种象征,我有些惊奇,也很感动。即使那只是海市蜃楼,对我也是足够的幸运,值得珍藏终生。 后来有一个晚上,我们相约,走过沟底小河,爬上对面山坡,远离人世,躲进荒野,并排坐在崖畔的草丛边,望着面前的山乡暗影,我轻声唱起舒伯特的小夜曲,她说她听过,是小提琴拉的,觉得很好听,所以听过好多次。 天很黑,一轮弯月悬在天际,照亮周围一片,几丝薄云在月边飘动。远近的山坡都看不真切,只因熟悉而彷佛认出模模糊糊的黑影。峡谷对面山坡的村庄,隐在黑黝黝之中,分辨不出哪里是村头的打谷场,那里是村中的饲养室。所有的人都睡了,没有一家窑洞还有亮,连北京学生住的窑洞也都漆黑一片。 我说:真希望世界永远这样沉睡,不再天明。她说:我也希望就这么呆着,享受寂静。我说:我生来不是一个冷酷的人,可是生活把我压迫得变形了。她不说话,仰起脸,望着我。我说:幸亏你,招回我的魂灵,要不我就变成一块冰冷的石头了。她说:不会,你喜欢看书。爱看书的人,一定充满幻想和热情。我说:所以也就有更多失望,怀着一颗永远痛苦的心。她说:有一天夜里,我忽然注意到,整个天地,一片漆黑,跟现在一样,只有你一个窗口,有一点昏黄的油灯光,飘飘忽忽。我就猜,你在看什么书,历史还是文学。 月光之下,我看见,她的眼睛里,闪烁着两粒晶莹的光点。我忽然意识到,我爱上她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能够自我控制,坚决不动情感,不去爱任何一个姑娘,不去爱她。但是我失败了,不知不觉,我爱上了她,我的初恋。我问自己,我怎么了?怎么可能?怎么得了?我找不到答案,可是我只能承认现实。 在那块贫瘠而荒芜的高原,爱情的小草执着地冲破坚硬的封冻,展示给大地和天空。在那个寂寞而惨淡的夜晚,爱情的光芒挣扎着穿透浓重的黑暗,照亮了肉体和灵魂。会爱,并不可恶,有爱,并不可耻,被爱,并不可羞。而对于我这样一个人,这份爱的意味更加深刻,使我终于感受到自己青春生命的复苏。 她给母亲写信,报告我们的恋爱,于是一切都立刻结束。也是因此,我才知道,她的所谓家庭出身不好,跟我完全不同,我们是两个对立的阶级。她确实出生在香港,那时她的父母都是中共干部,由廖承志领导,在香港做地下工作。直到她读完小学,父母身份暴露,才带她回到北京。她的父母然后在侨委工作,都是高干。文化大革命,她的父亲被打成叛徒,关了牛棚,发配江西。她的母亲没有被打倒,却主动跟去干校,所以她才跟同学们一起到陕北插队。 这样一个母亲,当然知道陶希圣是谁,也知道陶希圣在中共眼里是怎样的仇敌,更知道陶希圣的后代在中国将会有怎样的生活。她不能眼看自己的独生女儿,跟着陶希圣的后代过一辈子苦日子。通信争论到最后,她的母亲跟天下所有其他母亲一样,宣布只给女儿一个选择:妈妈还是情人。 我听完她的叙述,闭上眼睛,心沉下去,无尽无底,胸膛里一片空虚,一片漆黑。我本来早就晓得会这样结果,我本来早就不该开始这一场恋爱,我为什么不死心,还要去追求一弯水中明月,结果淹没自己。如果我没有那份奢想,没有那份激情,她现在不会在我面前痛哭,不会有任何悲伤。错的是我,害得她心碎,该抱歉的,不是她,而是我。可是现在,我能怎样补偿她?她爱我,她说的一切,都真实,我相信。我爱她,那么我所做的一切,只为达到一个目的,就是让她能够得到终生幸福。至少,不给她制造更多的痛苦。 她做出了回答,她的母亲当即回到北京,找廖承志帮忙,官复原职,随即办妥她的返京手续,并为她安排好在北京航空学院的一份工作。于是她走了。 那个夜晚,我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木门的后面。炕沿上的油灯,无力地跳动几下,把我单独的一个头影斜射到墙上,暗淡而悲凉。从此,这里再也看不到两个重叠的影像。然后,油灯灭了,我没有再去点燃,墙上连一个头像也没有了。 那天之后,在乡下的所有夜晚,我都不再熬油点灯。虽然我还是无法早早入睡,但我只是默默地躺着,睁着双眼,注视前方无尽无休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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