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從中國回來,帶回一個紅色絲絨錦袋,裡面裝着媽媽留給我的遺物:一對耳環和一個戒指。輕輕取出那對耳環,金光閃閃的,還如新的一般;那個戒指,上面還繞着藏青色的紗線,是媽媽為防滑落而纏的。把戒指緩緩地套進自己的無名指,寬寬綽綽的,沒想到小小巧巧的媽媽,手指居然比我粗。默默地摩挲着這兩件飾品,似乎還能感覺出媽媽手上的餘溫,似乎還能看到二十多年前我為她戴上耳環時她欣慰的笑容…… 媽媽出生在一個小康家庭,據說當年外公在城裡開了一片店鋪,外婆在鄉下守着一批田產,日子過得不錯。但是外婆生育幾胎卻只留下媽媽一個女兒,有風水先生說是鄉下的祖屋不興子嗣,建議外公移居添丁。外婆豁達大氣,為了延續香火,親自為外公娶了二房,讓他們在城裡置屋安家,並將我媽媽也遣來城裡照顧她“二媽”和隨後出生的弟弟。被外婆嬌生慣養了的媽媽從此結束了天真貪玩的幸福時代,開始了燒菜做飯、灶前屋後的“丫頭”日子。 爺爺與外公有些生意上的往來,一個有兒初長成,一個有女待閨中,倆老頭一合計,於是就有了我爸爸和媽媽組成的家。外公外婆陸續過世,老大、老二連着出生,家裡的日子一日緊似一日;更沒想到的是,隔壁鄰居引起的一場大火災,燒了整整一個大合院的房子,媽媽只搶了一兒一女和一床被子出來,所有家當瞬間化為灰燼,此後家裡就在一貧如洗的邊緣上掙扎了好幾年。媽媽說那時若不是為了孩子,苦得連死的心都有過。 六十年代精簡時,媽媽的工作也沒了,家裡五個孩子和一個爺爺,全靠爸爸一人的工資支撐,生活拮据自不待說。一家子的吃喝穿戴,都由媽媽殫精竭慮地操持;開門七件事,全仗媽媽精打細算地安排。爸媽節儉至極,恨不得一分錢能掰成兩瓣來花;家裡的開銷,最先保證爺爺的用度,然後是孩子們的生活上學費用,輪到他倆自己時已經是分文不剩了。 就這樣苦苦熬過了許多年,孩子們終於陸陸續續地長大了,最後連我這個老來女都大學畢業了,爸爸媽媽才如釋重負。遺憾的是爸爸福薄,還沒享幾天清福就匆匆地走了,留給我們一幫兒女無限的悲痛;好在媽媽健在,我們都發誓一定要讓媽媽幸福地度過晚年。 八八年我成家後,有次媽媽來我家小住。聊天時,媽媽無意中說起:她小時候曾穿過耳洞,戴過耳環。我當時好不震驚!媽媽大半輩子勤儉操勞,我從來沒想到過她會有耳洞,還曾經帶過耳環!是啊,媽媽也曾年輕過,打扮過,漂亮過!她是為了我們一幫子女和這個家,才把自己的一切都拋開的。我第二天就跑去商店,想給媽媽買一副耳環。可是當時的我,剛參加工作不久,一個月只有幾十元的工資,根本買不起純金的飾品,最後只好買了一對14K的仿金耳環。媽媽非常高興,當時就對着鏡子戴起來,慶幸兩個耳洞還很通暢,沒費功夫就戴上去了。耳環在陽光照射下,熠熠生輝,很是漂亮。媽媽很喜歡,說是沒想到臨老了,還有福氣戴耳環。在媽媽的滿足和高興中,我卻傷感得不住流淚,因為我竟沒有能力為她買一對純金的。媽媽笑罵我:“你這個‘傻孩子’,有你這份心,媽媽就知足了!” 後來幾年,金項鍊變得很流行,幾乎每個女孩的脖子上都掛有一條,而我根本不為所動。一者是因為我對這些物件根本沒有欲望;二者是因為我從心底里認為,媽媽沒有的,我絕不會自己先她享用。後來我攢夠了錢為媽媽打了一對純金的耳環;九七年我第一次回國時,又去為媽媽買了一個純金的戒指,這樣我總算了卻了自己的一個心願。從此媽媽就一直戴着這個戒指,直到她過世。 她去世前我回去照顧她,她還三番五次地要把手上的戒指摘下來給我, 我堅決不讓。她就一再交代姐姐們,等她百年以後一定要將之交還給我。而那對耳環,因為不小心曾被碰掉過一次,媽媽擔心會弄丟,平時就不再戴了,用小盒子裝好,只有出門做客時才戴上,所以至今仍如新的一般。 其實媽媽完全不是一個注重穿戴的人,她高興的是子女對她的孝心和敬重。 只要是我們兒女送東西給她,無論貴賤多少,她都百般推辭,不忍我們破費;而一旦收下之後她又非常珍惜,深感滿足。她逢人便夸自己的兒女孝順體貼,口口聲聲慶幸自己的命好福重。其實我們兒女小輩們的些許回報,豈可與父母的如山恩情相提並論?父母為我們所受的辛苦勞累、為我們付出的教育撫養、給予我們的疼愛牽掛,豈是我們能用物質報答得了的?能孝敬父母,能讓他們滿足和快樂,實是我們做兒女的慰藉和福分。 如今父母已作古,再見遙無期。“幽室一已閉,千年不復朝”,“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縱有殷切心,我又能奈何?端詳着父母的照片,撫摸着他們的遺物,仿佛自己正握着父母的手,與他們噓寒問暖,傾訴別情。默默地懷念着,任憑淚水幽幽滾落…… 爸爸媽媽,清明節到了,女兒不能回去給你們掃墓,僅以此篇為你們祭奠吧。 請看相關文章 《清明時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