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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一個人起義的烈士 2013-09-26 06:29:06

       夏俊峰,一個人起義的烈士


                                    萬沐

當抗聯英雄們在白山黑水間與日本鬼子浴血奮戰的幾十年以後,白山黑水間又有一位猛士為自由和尊嚴血灑刑場。

當年東北淪陷後,抗聯戰士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今日,當暴政橫行,正義在中國淪陷的時候,夏俊峰,一個瀋陽的小販,卻用菜刀殺死了兩名城管鬼子,儘管被所謂的人民法院判處了死刑,但人民已經追認他為烈士!

當許多人面對不公不義,含污忍垢的時候,夏俊峰,一個被政權常年羞辱的社會下層人士,為了尊嚴,卻選擇了一個人的起義!

請問,瀋陽中級人民法院,為什麼不讓夏俊峰的六名證人出庭,這有基本的程序正義嗎?

請問,判處並支持夏俊峰死刑的各級“人民”法院,夏俊峰面對暴虐的多名城管毆打,奮起反抗何罪之有?

請問,全國各地的人民法院,為什麼多名城管殺人,卻從輕處理,甚至無罪,這是你們所宣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請問,最高當局,谷開來是刑事律師,故意殺人,僅被判死緩,而夏俊峰,一個瀋陽的小販,因為正當防衛,卻要被判處死刑,法理依據何在?

請問,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您也是法律專家,您簽署覆核夏俊峰死刑的法律文件時,您的手不顫抖嗎?

夏俊峰,一個原本卑微的小販,您用自己的鮮血,詮釋了東北人的浩然正氣,您面對死亡,永不屈服的錚錚鐵骨,讓苟活者看到了一個“人“字的全新寫法。當您在刑場上倒下的時候,許多跪着的國民,已經悄悄地站了起來!

正是:砍頭不要緊,只有正義真,殺了夏俊峰,更多站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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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heizican 留言時間:2013-10-09 08:23:24
一個最簡單而素樸的道理是:真實,才最有力,這種力量最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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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izican 留言時間:2013-10-09 08:21:06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3/10/08/2711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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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izican 留言時間:2013-09-30 14:43:38
理解出於對一黨專制獨裁腐敗的痛恨而揭竿而起,用夏案喚醒民眾,但萬一此案有不利於夏的因素,會讓各位很被動,下次不會這樣激情了。就像有人裝死於城管遊行,這正是政府求之不得的反擊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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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9 11:14:34
heizican:
謝謝光臨!
城管人員作惡,除了制度的原因以外,城管人員本身的人品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並不是每個沉管人員都打人罵人。
夏俊峰當時如果受到正常的對待,他會那樣做嗎?
我並沒有迎合誰,我認為面對不公,必須發出自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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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izican 留言時間:2013-09-29 08:33:21
兩名城管鬼子??????????他們也是弱勢,也是孩子的父親,妻子的丈夫,父母的兒子。
鄙人反對任何死刑,就是血債纍纍的老毛挖出審判,也不主張處死,但趕時髦,追風,作社會的批評家太容易了。尤其在海外,您沒有任何政治風險,但作為一名知識分子,在法律上不可感情用事,必須看細節,用用腦子,什麼都扯到政治上,似乎自己是個反潮流的英雄,迎合網上輿論,實際是民粹主義,起個哄。我佩服在獄中服刑的劉小波,他在與強權爭鬥中不會拿些民間案件作文章,而是一針見血切中要害的爭取民主,結束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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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izican 留言時間:2013-09-29 08:21:51
http://www.backchina.com/news/mainland/2013/09/00263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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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21:28:17
草廬居士,歡迎!
放在西方,如果國家公務人員隨意毆打民眾,這肯定是犯罪了,如果不放下兇器,警察當時就可以將其擊斃。
幾個城管圍毆一個小販,警察不能來制止,小販殺死行兇者,於情於理於法,都是應該的,何罪之有?
一個人當找不到法律正義的時候,行使原始正義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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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21:20:00
謝謝幸福鬼光臨!
是的,從哪方面講,都肯定是夏俊峰被逼急了才拼命的。如果有人將責任往夏俊峰身上推,我真是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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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21:15:52
謝謝半江支持!
他們都是被逼到角落裡才不得不拼命的“殺人犯”,鄧玉嬌的事我當時曾寫過一篇文章叫《竇娥冤與鄧女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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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21:11:04
謝謝銅豌豆的分析!
城管如果不是作惡太甚,一個小販怎麼會去拼命,何況夏俊峰本身就是一個性格很好的人,他只是被逼急了才咬人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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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廬隱士 留言時間:2013-09-26 19:20:43
唉喲喲,華政委喲,大晚上的都不讓俺歇息。
首先要說明的,你說的不準確,俺為夏鳴冤不等同於夏就是俺心中的偶像,因為俺反對暴力,反對以暴還暴。
說道他為什麼傷了一個還不住手,連着傷了三個,關鍵的一點是他是“”rather to harm than to kill",很多命案都是行兇者本意並不想殺死被害人,但人身體上的血管太多了,稍一偏差就會出人命,但這種傷人至死的犯罪與蓄謀,故意,有意剝奪他人性命是有着本質的區別的,所以刑法在這兩種都是殺了人的犯罪的量刑上有着天壤之別。
遺憾的是,瀋陽中院一向以酷吏出名,這在國內的人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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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鬼 留言時間:2013-09-26 19:05:03
政委,你待在美國?多少年了? 你只在唐人街地下室呆嗎?

保安只有在制止犯罪的時候有扣留權,沒有逮捕權。一般的人,對於制止犯罪也可以扣留。比如,你遇上一個小偷,政委挺身而出(希望你會),把他扣住,等待警察到來。

保安沒有權力毆打他人。警察也沒有權力。政委懂嗎?政委一直在迴避這個要點:夏俊峰先被持續毆打,生命遭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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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草廬隱士 留言時間:2013-09-26 18:21:27
無論是在中國,美國,還是加拿大,案子的性質明擺着都不是“First degree murder”!
first degree murder definition:
Although it varies from state to state, it is generally a killing which is deliberate and premeditated (planned, after lying in wait, by poison or as part of a scheme), in conjunction with felonies such as rape, burglary, arson, involving multiple deaths, the killing of certain types of people (such as a child, a police officer, a prison guard, a fellow prisoner), or with certain weapons, particularly a gun. The specific criteria for first degree murder are established by statute in each state and by the United States Code in federal prosecutions. It is distinguished from second degree murder in which premeditation is usually absent, and from manslaughter which lacks premeditation and suggests that at most there was intent to harm rather than to kill.
瀋陽中院始終沒有拿出charge 嫌疑夏犯 premeditated and planned 的有力證據和證人的證詞!
我始終堅持認為夏屬“MANSLAUGHTER”"SECOND DEGREE MURDER".最多和谷開來一樣判個死緩。
想知道Manslaughter 法文:Homicide involontaire 在歐洲判刑幾年嗎?敬請閱讀下面這段報道:
En janvier, c'était un gendarme d'Alen鏾n qui avait été tué par un véhicule, à Pointel (Orne), lors d'une intervention sur un accident. En octobre, un autre militaire avait été tué dans l'arrière-pays ni鏾is, volontairement percuté par un voleur de voitures. L'homicide involontaire avec des circonstances aggravantes peut être puni d'une peine allant jusqu'à dix ans de prison et 150.000 euros d'amende.

殺了交警的這個逃犯只被當地法院判了10 (十)年監禁和15萬歐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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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幸福鬼 留言時間:2013-09-26 18:14:11
政委,不許你造謠。城管不是警察,城管有什麼權力拘捕夏? 即使是警察,除非夏拘捕反抗,警察也只能制服他。 夏是在城管反覆侮辱性毆打後才自衛反抗的。如果美國發生這種事,夏根本沒有罪;他是在人身受威脅情況下殺死對方的,如同警察在人身受威脅情況下射殺疑犯。這個道理是一樣的。 我不否認一些警察濫用武力,但是夏沒有。 政委,請你別再展現你那”美國也一樣“的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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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江紅 留言時間:2013-09-26 15:50:55
支持博主呼喚伸張正義。
夏俊峰的行為同湖北的鄧玉嬌類似,屬於社會草民的自我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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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粒銅豌豆 留言時間:2013-09-26 13:51:44
除了耶穌,恐怕連甘地都沒資格說那倆城管也是受害者。他們倆至少做了多種選擇把自己推入死路:他們選擇做了城管,而非其他職業或夏俊峰這樣的小販;他們選擇搶奪夏俊峰的糊口工具並毆打他,而非心存善意地驅散了事;他們選擇把夏俊峰強帶到值班室繼續毆打,而沒有克制自己的暴戾。摘自@孫旭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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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11:34:15
黑河人,謝謝首次光臨!
團派,我不認為他們有什麼好的,親兄弟尚且各有不同,何況這種以工作行業劃分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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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11:31:16
謝謝五分光臨!
在新聞封鎖的年代,我寧可相信我的直覺和判斷!
一個起早貪黑的老實人,在那麼困苦的情況下,都不偷、不搶、不偷懶,如果不被毆打、逼急,他會這麼亡命殺人嗎?

另外,城管是什麼形象,大家會不清楚嗎,他們大多是欺壓不願餓死、只想討口飯吃的老百姓的惡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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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11:24:19
謝謝芹泥再次來訪!
因為夏俊峰的死,我們痛苦彷徨;因為夏俊峰的精神,我們可以自豪地朗誦這句詩:楚雖三戶能亡秦,豈有堂堂中國空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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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11:19:16
謝謝藝萌:
夏俊峰是為社會正義犧牲的,追求正義、需要正義的人都應該記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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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河人 留言時間:2013-09-26 10:56:32
新最高法院長上任後動靜極大。不知將沖向何方?這就是團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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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視五分 留言時間:2013-09-26 10:06:53
阿沐啊:要冷靜分析案情,切忌頭腦發熱,為了政治一哄而上。這個案件中當事者都不是什麼大人物,不存在什麼陰謀利益在裡頭。

遼寧高院:夏俊峰不算正當防衛
回應對該案二審判決質疑時稱,6名證人證言和夏口供矛盾故沒必要出庭
類別:國內新聞 瀏覽量:
5935
版次:AA24 版名:國內 稿源:南方都市報 2011-05-19
作者:人民日報 原創 手機看新聞 全國訂報
摘要:5月9日,瀋陽小販夏俊峰持刀殺死兩名城管人員一案,在遼寧高院二審宣判。二審維持了瀋陽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峰死刑的一審判決。此裁定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許多網民對裁定提出質疑。

5月9日,瀋陽小販夏俊峰持刀殺死兩名城管人員一案,在遼寧高院二審宣判。二審維持了瀋陽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峰死刑的一審判決。此裁定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許多網民對裁定提出質疑。(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網)

夏俊峰殺死城管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性質;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有6名證人證實夏俊峰在物品被扣押時被打,為什麼未被獲准出庭作證;被害人死亡,是不是因為搶救不及時……這些爭議,在網上引發極大關注。為何這起刑事案件,在社會引發質疑?近日,記者走訪了一些關注此案的專家學者、法律界人士以及主審法官。

為何沒讓6證人出庭?

辯護方沒有證人出庭,成為網民質疑二審程序公正的一大問題。夏俊峰被抓捕後,一審開庭前,妻子張晶給律師提供了6份證明“在風雨壇街路口夏俊峰被打”的材料。辯護律師說,在一審和二審,6名證人均沒被獲准出庭。

對此,遼寧省高院此案主審法官苗欣介紹,庭審中,這些材料均進行了宣讀;但6名證人證言和當事人夏俊峰口供矛盾,所以未予採信。法庭據此認為相關證人沒有必要出庭。

夏俊峰是否被打?

庭審中,辯方提供了史春梅等7人書寫的6份證明材料及遺留在現場的鞋底,證實執法人員在暫扣液化氣罐的過程中,具有毆打夏俊峰的行為。控方提供的夏俊峰本人供述,卻證實執法人員沒有毆打夏俊峰的行為。二審法庭對此進行了庭審調查,控辯雙方均詳細地訊問了上訴人夏俊峰,夏俊峰始終供述行政執法人員對其並無毆打行為。

按照順序,是辯方首先詢問上訴人。辯護律師詢問:“在風雨壇路口,行政執法人員打你了沒有?”夏俊峰迴答:“沒有,只是推了我一下。”根據夏俊峰本人的供述,扣押煤氣罐時,推搡是存在的,但沒有毆打行為。(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網)

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苗欣介紹,夏俊峰在到案後供述是其提出“有事說事,不行我和你們回隊裡,再接受處理”。他對當時城管執法隊員的處理不服,想討個說法,同意去辦公室處理,在二審庭審中夏俊峰也表示同意去,所以不存在執法人員脅迫、甚至於非法拘禁夏俊峰的問題。(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網)

被害人在辦公室內是否毆打了夏俊峰?夏俊峰殺人能否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度?這是本案關鍵。

庭審中,控方提供了現場附近的證人執法隊員曹陽、陶冶證言,證實二人沒有發現被害人毆打夏俊峰。但是夏俊峰始終供述遭被害人毆打,但除其供述外,並無其他證據予以證實。辯方出示的照片顯示:夏俊峰在左前臂內側有兩處明顯的皮下出血,但不能證實系何時形成,因此無法證實夏俊峰進入辦公室後,遭到被害人申凱、張旭東拳打、腳踢等傷害行為。

正當防衛的一個要件是要針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而夏俊峰與兩個城管在辦公室里究竟發生了什麼,沒有充分的證據和證人來證明。

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

針對夏俊峰的行為構成何罪問題,上訴人及辯護人認為夏俊峰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員認為,夏俊峰持刀連續刺扎二被害人的胸、腹等要害部位,並直接導致被害人申凱、張旭東死亡,張偉重傷,從兇器類型、刺擊部位(心臟)、力度、次數(5刀)、深度均反映出上訴人主觀上具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而非故意傷害罪。

是否可與崔英傑案類比?

辯護律師和一些網友認為,夏俊峰這個案件和北京崔英傑殺死城管判死緩可以類比,但遼寧省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遼寧大學法學院邢志人教授認為有很大區別,尤其是後果上不一樣。崔英傑殺了一人,而夏俊峰身背兩條人命和一個重傷,屬於多人死傷,後果特別嚴重,在排除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激情殺人等因素後,判死刑可以說量刑適當。

“這個案件,庭審前,沒有任何人說情或者打招呼。就是一起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審理法官劉娜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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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芹泥 留言時間:2013-09-26 09:31:39
夏俊峰不管是活還是死,都是很有尊嚴的。為此,我敬佩他。 他活得象“人”,死得更象“人”。

願夏俊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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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藝萌 留言時間:2013-09-26 08:52:06
寫得太好了。 頂!
這件事證明了那裡仍是一片邪惡當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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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07:41:21
謝謝ELWYEN支持!
很同意您的說法,此人雖說是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但當法院院長,可能還不及那些非專業人士。
當然,官做得好不好,首先取決於人品,而不是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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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沐 留言時間:2013-09-26 07:37:04
謝謝芹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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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wyen 留言時間:2013-09-26 07:02:58
周強有嚴重的問題!是個徹頭徹尾的法盲加劊子手,自從他上台,中國的法制大大倒退。希望有人能把他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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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芹泥 留言時間:2013-09-26 06:54:46
大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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