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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鍊利:中國人習慣於不自由,不習慣走自由路 2012-09-09 23:00:27

 

除了辛亥革命後短暫的二十年外,中國人沒有見識過托克維爾主張的自由,連“不正規的、病態的自由”都沒有見識過——中國沒有可以與皇帝叫勁的貴族,自然也不會有這“差一等”的自由。的確,在三千多年時間裡,在多重的“一個主子下面”的生活習慣,很難有可能產生出托克維爾所言的自由。只消看法國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的中央集權專政僅一百年出頭點,法國就連“不正規的、病態的自由”都維持不下去;中國人三千年“認定主子不放鬆”,自然將“不自由”當成了常態,也就習慣了“不自由”。既然老百姓已經習慣於不自由,1949年後新增再多限制自由的制度,老百姓的體驗就也是與前政權相比更不自由的區別,而不是原先很自由如今不自由的區別。孫中山要用三民主義“去統一全國人民的心理”,何嘗自由了?蔣介石1936年在南京陸軍大學如此訓導:“我自己教的學生,……我要他們左就左,右就右,要他們死就死,活就活”——何嘗自由了?那種 “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統治下,能無拘無束地言論、行動、呼吸的快樂”,中國人是何等地陌生呵!當然,在十八、十九世紀的法國、英國乃至美國,的確只有部分人(但決不是極少數人)才享有這種自由,但在中國,在辛亥革命前 ,是除了皇帝,任何人都沒有這樣的自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決定了天下人只能匍匐於皇帝腳下求生存,談何自由?辛亥革命後,上海等通商口岸建立起來的以商貿活動為基礎的同鄉會開始具備了市民自治團體的功能,這在中國是破天荒的,這些同鄉會成員是中國第一批享受自由的人。可惜因日本入侵,這份因 “自治”得來的自由也就結束。1949年以後,光是城鄉戶口兩元制度和檔案定終身的制度,就決定了“人民”終將遠離自由!“體制中人”更甚!


文革只能在國民“習慣於不自由”的國家中發動。“習慣於不自由”的國民對不屈服任何權貴但又自覺受法約束的那種自由,是全然陌生的。文革中國家的高層領導全都被最高領袖一人玩弄於股掌之上,遭受從精神到肉體的摧殘羞辱,竟沒有一人與最高領袖抗爭!說明整個國家高層對自由的認識都不及十二世紀時在國王面前桀驁不羈的英國貴族。整個國家高層一直到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也許還“至今”?)還在骨子裡認可大臣在朝堂上被剝下褲子打屁股的傳統,否則都沒法解釋:在大庭廣眾下受侮辱戴高帽“被飛機式” 還要高喊萬歲的,都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尊貴之身!其實,早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當國民黨員和共產黨員還都是熱血青年時,他們都曾真誠要為中國的自由民主平等而奮鬥,為此拋頭顱灑熱血獻親人毀小家在所不辭,只可惜,對於真正的自由,他們還知之甚少,他們不能區分法國式自由和英國式自由的差別,甚至把所有的自由都當成革命的桎梏決絕拋棄。劉少奇到最後時刻拿起憲法討要自由,就想不起自由就是被他們自己丟棄並踩在腳下的!他們同十八世紀的法國啟蒙學者、經濟學者以及熱情鼓吹並忘我投入法國大革命的人們一樣,“在他們的理想社會中,……只有一個唯一的、擁有無限權力的政府,由它領導國家,保護個人。”只是當這樣一個政府終於成立,邏輯的必然決定政府“領導國家”肯定能實現,“保護個人”只是一廂情願。因為 “唯一的、擁有無限權力的政府”一旦運作,個人只不過是這架國家機器上的零件、甚至是零件中最不起眼的螺絲釘,螺絲釘有什麼值得保護的?鏽了就扔了換一個,不鏽就任其自由磨損,誰聽說過要保養螺絲釘的!保障國家機器的順利運轉才是唯一大道理!“唯一的、擁有無限權力的政府”更與個人自由勢不兩立,因為政府權力能達到“無限”,必定要有一大批活生生的人犧牲自身自由來給予成全,否則權力怎麼可能“無限”?怎麼體現“無限”? 自由既然是“無限權力”的天敵,當權力能達到“無限”,自由必退,自由必敗。

照道理,是國家機器為人服務,但“螺絲釘理論”是要讓“人為國家機器服務”。中國從二十一世紀開始,也開始正面地談論人權了,這是一個進步。不過,如果國人對“自由”還缺乏感受體驗,談“人權”就未免空洞。事實上,公私合營運動、公社化運動、上山下鄉運動、計劃生育運動一直到當前已經進行了十幾年的全國規模大拆遷運動,都是對公民自由權的侵犯——通過了這一系列運動,公民沒有了保衛財產權利的自由,沒有了處置財產的自由,沒有了選擇活法的自由,沒有了選擇職業的自由,沒有了遷徙的自由,沒有了選擇居住點的自由。甚至還沒有了生養的自由,生養幾個何時生養都被國家強制着,……這些自由都沒有了,人權不就空空如也?

說到底,中國人在“一個主子”的專制皇權下生活得太久——皇帝離開就一百年,“能說了算的主子” 始終沒有離開過。“聽主子的”是中國幾千年的習慣,就像“王在法下”是英國一千多年來的習慣,公私合營運動、公社化運動、上山下鄉運動、計劃生育運動能在中國暢行少則幾年多則幾十年,就如這些運動絕無可能在英國推行一天半載是同樣一個道理——一中國人習慣於不自由,英國人習慣於自由。

現在,中國人開始“維權”了。這是改革開放帶來的進步,雖然這是“習慣於不自由”的人在維權,帶有顯著的中國式維權的特點——1948年生於上海的美國政治學教授裴宜理認為,中國人維權只是要求制訂規則的政府自己不要破壞規則,而不是自己來重訂規則,這就是中國為什麼沒有崩潰的關鍵。她因此提醒中國的官員生在福中要知福——裴宜理發現這點很重要,說明中國人維權是很聰明地按照中國特色在維權。他們不要求由自己來重新制訂規則,因為根本沒有這個可能;他們退而求之,只要求當政者要遵守自己制訂的規則。這就是“習慣於不自由”的國家中人們的維權特色,但邁出這一步意義重大——中國曆朝歷代除了造反,什麼時候有“維權”的說法?現在中國人要維權了!維權意味着什麼?意味着中國人意識到自己是有權利的,意識到權利要靠自己爭取而不是任何人“給”的,意識到爭取權利是有進有退的,有時妥協是必須的。最後,維權也意味着在“習慣於不自由”的中國,人民在爭取第一代人權的權利。

必須指出,從二十世紀下半葉至今,中國人的自由意識從民國年間已經達到的高度大大倒退——去看看《老上海的同鄉團體》這本82萬字書吧!看看八、九十年前從全國各地到上海謀生的中國人是怎樣將他們剛從西方學來的自由精神法制觀念,在他們制訂的同鄉會章程中體現出來!


你會很困惑:八、九十年前的中國人不是距離皇帝時代更近嗎?怎麼這代人的自由意識比他們的兒輩孫輩要強烈得多?很乾脆地回答,這裡有三個原因。1. 制定這些章程的人都活躍在中國新聞業雖剛起步、但起步就呈現一派繁榮的沿海和通商口岸,這些地區的人普遍受到西方自由意識的啟蒙。民國初年,僅上海一地出版的報刊雜誌就達近一百種,申報館門口的的山東路漢口路,是上海市民議政的自由三角地!2. 民國以後上海的各同鄉會組織在一定意義上也就是一個個的市民自治組織。自治就是照規矩治理,規矩就是同鄉會自行制定並共同遵守的各種章程和行事規則,它們有着成文法的嚴肅性和不可抗拒性。於是就發生了這樣的有趣現象:政府行政機關從上到下是“人治”,不講法治,民間組織同鄉會卻時時處處搬出法律條文和同鄉會規程進行“法治”,他們的法律知識比當時的政府官員掌握得多得多。3.同鄉會的基礎骨幹都是從事工商業之人,自由的環境是商品經濟社會得以存在的前提,所以他們視經商自由和從業自由是“本該如此”。上海的同鄉團體應該是二十世紀中國最早的具有自由精神的自治群體,這一點甚至有着空前絕後的意義。可惜後人對他們研究得太少——研究太少是因為後人不需要自由。

事實上,文明社會中無論哪個國家,自由精神若要得到實質性的呼應,總是在有產者群體中發生。書齋中的學者熱衷的是聚在一起談論自由,而不是如何實現自由,而有產者在“自由”話題下聚合起來,是要實現自由、保障自由。對於有產者,失去自由的環境就意味着失去產業。失去商品經濟社會對財產的保障。

失去自由的環境就意味着失去產業,人的自由權自保衛財產始,這是商品經濟社會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文明社會的自由必與財產相關。起碼,吃了上頓沒有下頓的萌生不了自由意識——他要自由有何用?他有什麼需要保衛?有什麼值得保衛?但吃了上頓沒有下頓的可以沒有任何顧忌去造反!造反精神是與自由精神水火不容的。本質上的區分在於,造反是不負責任的,對任何人不負責任,包括不對自己負責任;而自由,是要負責任的,對人、對己、對家庭、對社會,都要負責任。人類有了保護財產權利的意識,是人類負責任的表現,最近一百多年中世界範圍內的折騰史已經告訴我們,保衛財產權利,這是人類對自己最大的負責任行為,一個人人都有財產值得保衛的社會,才是一個真正文明自由的社會!

八十年代初農村推廣包產到戶,占總人口80%以上的中國農民在“被集體”二十多年後,第一次心情舒暢地為自己幹活,按自己意願種地,這是衝破了集體化桎梏的最大多數中國人開始享受自由。1979年人均儲蓄存款還不到十元的農民在1989年達到人均儲蓄存款253.5元,十年增幅達25倍,這就是自由的力量! 1985年起,國民經濟統計核算第一次將農民的主要收入部分冠以“家庭經營收入”列入統計範疇,給了農民“個體經營者”的名份,這個名份意味着農民成了“自由人”。

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農民的日子又過得艱難了,這不是自由給多了,而是權勢者有了為所欲為的自由,將人民從自由中得益的空間擠窄了、擠沒了!不過農民已經還原成“自由人”,他們不必再像他們的祖輩父輩,要在土地上困到死,他們外出打工了。雖然極其辛苦,雖然要遭受屈辱,但衝着那份能自己支配自己行為的自由,他們有理由盼望明天!

在城市,從上世紀末開始的住房改革、醫療改革、教育改革以及大下崗運動,是對改革有操縱權的那部分人在持續地侵犯着普通人的財產權利和普通人的自由。經濟學者引用了一下科斯定律:The delineation of right is an essential prelude to market transactions(清楚的權利界定是市場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國企開賣——“管理層收購”就開始了!其實此間的邏輯是相當混亂的:經濟學者說“管理層收購”是因為“國企產權不明”,通過“管理層收購”,產權屬於管理層,“產權明晰”的目的就達到了。那麼請問,“管理層收購”是不是市場交易行為?如果是,科斯定理恰恰不允許這種交易行為的產生——可敬的學者沒有再想一想﹕只要是借科斯定理說事,已被定論為“產權不清”的國企不是還沒交易就已經失去交易資格了嗎?還怎麼交易?

自從國家提出從1997年起,用三年的時間使80%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即國企改制), 結果只用一年時間, 13.9萬億元屬於地方國有企業名下的資產總計減少到9.1萬億,一共減少了4.8萬億,或者說“改制”掉了4.8萬億。那時的居民儲蓄是多少呢?1995年中國全部居民儲蓄是2.97萬億,1997年是4.6萬億,1998年是5.3萬億。這說明中國居民並沒有將國資“私有化” 的財力,但國資硬被私有化了——這是借着國家權力侵犯了全體人民的財產權利——國有資產法律上屬於全體人民,這些財產權利被轉移到了另一些掌有權力的個人手中。

不把普通人的利益當回事,大革命前的法國政府也是這麼幹的。托克維爾告訴我們,“路易十四以後的朝代中,政府每年都現身說法,告訴人民對私有財產應持輕視態度。”

“18世紀下半葉,當公共工程尤其是築路蔚然成風時,政府毫不猶豫地占有了築路所需的所有土地,夷平了妨礙築路的房屋……;現存線路若有一點彎曲,他們寧肯穿過無數不動產,也不願繞一個小彎。在這種情況下被破壞或毀掉的財產總是遲遲得不到賠償,賠償費由政府隨意規定,而且經常是分文不賠。”

“下諾曼底省議會從總督手中接管政府時,發現20年來政府為修路而沒收的所有土地的價錢尚未償還……”

“每個所有者都從切身經歷中學會,當公共利益要求人們破壞個人權利時,個人權利是微不足道的。他們(指政府)牢記這一理論,並把它應用於他人,為自己謀利。”

仿佛時空倒轉了。這到底是十八世紀的法國,還是二十一世紀的中國?
既是十八世紀的法國,也是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法國的自由不健全,政府對私有財產的態度既是其成因,也是其結果。在中國走的自由路上,也會有部分與法國走過的重疊,這不奇怪。

“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府是實現公民自由權的最大阻力

實現和保衛公民的自由權利,最大的障礙是什麼?是中國有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府。到今天為止,國家還是把“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當成中國政府的優勢,要不斷發揚光大。其實,真把《舊制度與大革命》看進去了,就會發現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最壞的結果是喪失未來。

歐洲近代史告訴我們,法國的路易十四時代是中央集權頂峰時代,路易十四不斷削弱貴族對領地的管轄權,就是為了達到王權的高度集中。王權高度集中了,就可以沒有顧忌地干他最想幹的事。他最想幹的事是發動戰爭。路易十四自然明白戰爭是要化大錢的,所以工業和貿易成為當時法國的“政府工程”。然而,路易十四的強權並沒有給法蘭西帶來“可持續發展”的遠景,僅靠着集中財力和當時法國有着歐洲最多的人口,圖到了個“強大”的名聲。在路易十四死後,他的曾孫路易十五和路易十五的孫子路易十六其治國能力遠不如路易十四,他們承繼不了路易十四的“集權新政”。路易十六上斷頭台,也是他的“太陽王”祖爺爺在他出生前就給安排下的宿命。

為了讓兩百年前“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法國能給今天的中國作面鏡子,讀一讀煌煌多卷本的《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和《劍橋歐洲經濟史》不無裨益。看一看當時法國政府是如何集中力量辦國家工業辦國家貿易的?結果又是如何?專制集權的法國經濟與自由化的英國經濟相比,高下如何?讀後,會對一門心思要“集中力量辦大事” 的今天中國有所啟迪!

“法國在18世紀初提供了一種被廣泛仿效的政府模式。這種政府模式雖然威望很大,但是這種新專制主義中卻存在非常嚴重的缺點。(《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七卷)

“法國和中歐都認為君主所解釋的那種國家利益高於一切,認為無限度的政府干預是合理的,這兩個地方都受到要讓國家的經濟超過同時代最先進的國家這種意識的刺激。”(《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18世紀的法國沒有什麼行業不具有發財致富的可能。危險來自於科爾貝爾集權體制的衰落所造成的官僚暴政和腐敗,這種暴政和腐敗對創業精神產生了打擊。18世紀的法國充滿了發明創新,儘管發明創新轉為工業應用的速度遠遠落後於英國。。。。。。許多法國的發明都是在英格蘭和蘇格蘭開發和應用的,因為其發明者因法國官方阻擾和迫害而卻步。”(《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法國提供了這樣的重要例子:試圖強迫私人投資者投資根本看不到任何獲利的可能性的那種企業。”(《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在科爾貝爾時代,工業因為能夠吸收就業,就被當作一種“社會穩定因素”而不是“社會的刺激因素”來強調其好處,“禁止外國紡織品進口成為支持本國工業的政策”。(見《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雖然法國在工業和貿易業上作了大量投入,然而,“在後科爾貝爾時期,法國資產階級中最富有和最具影響的部分不是工業家和一般商人……人才、企業和資本不斷地被從生產業和貿易中轉移開,而投入到令人生疑的公共財力支持的事務活動中。而這種事務活動在實際特點上又是很私有化的。”(《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在法國真正大規模的海外貿易公司並不是起源於私人商業的刺激……這些由政府發起並直接處於政府嚴密監管之下的企業形式,被證明更多的是大量化費了皇室的金錢,而不是為皇室帶來財富。東印度公司800萬里弗資本中,有一半是由國王和公共基金所捐助,諾德公司的比例也差不多。這些捐助的大部分是政府對商業金融家施加壓力的結果。這種國家導向的人為公司是對商業效率的一種嘲笑,但是——由於缺乏真正的經濟需要和有效的管理——又是不可避免的。(《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和英國相比,甚至法國的貿易組織都可以說是政府的事情,在法國公司一般是在政府資助下由商人組建的。印度公司是由國王和科爾貝爾與商人合作創立的……政策本身似乎往往對商人造成遏制而給工人帶來了折磨,而不是有利於他們,受益者是在王室辦公室里被人格化了的國家。”(《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估計在舊制度末期,法國私人手中的財富大約只有20%是工業和商業財富,剩下的80%稱之為‘所有者財富’(proprietary  wealth)。”這種財富“在職能上是非資本主義的,由土地投資、城市資產、年金以及所謂‘貪污的’(venal)公職收入,或者在世襲的基礎上購買的公職收入構成。”這種收入“不是靠企業家的努力實現的,而且被視為一種退化,它只是所有權和時間間隔所帶來的收益。”(《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貴族式資產者包括收稅官、財政官和律師,這些人享受着官僚化社會的豐厚的額外收入……”(《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法國就這樣幾乎一下子擁有了一批現代科學機構(註:指路易十四時期成立的法蘭西科學院),其教育方式、教師和學生的質量,使法國成為歐洲科學之首。或許正是這種過份的集中,即高等科學研究建立在一個城市而不是全國的基礎上,使法國最終失去了四分之三世紀裡無可爭辯地領導科學的地位。因為法國的做法是造就一批尖子,而不是訓練整個民族。”(《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九卷)

“結果是財富被大量地消耗。路易十四統治的最後幾年也是經濟災難的幾年,科爾貝爾的帝國構想破滅了,他的海軍也被消滅了。多數對外貿易都已停止,農業也已枯竭。”(《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英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都是自發的,在法國和其他國家則帶有人為的色彩,是專制君主追求大量消費和採取經濟民族主義的結果,例如在法國,由於不同程度上由國家所有或國家資助,就形成了製造業的等級制度,英國有享有特權的公司,但是一般說來,決定工業企業的收益的,即決定他們存亡的是市場而不是政府。”(《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九卷)
“在英國……它在18世紀的成功以及工業革命的成功,都要歸結到它的政府控制較少的、相對自由的經濟。無數的管制和持續的政府干預,這些大陸重商主義的特徵在英國似乎是被排斥的。在重商主義政策盛行的時期,……在法國也只建立了一小部分新工業。”(《劍橋歐洲經濟史》第五卷)

 “18世紀法國的君主專制政體逐漸崩潰的時候,英國的君主政體卻在受到限制的情況下穩步前進,走向繁榮和強大。在1713年,英國與法國相比,人口只有法國的三分之一,國內的交通狀況非常惡劣。但是有些方面英國要比法國強些……與法國地方長官相比,英國非職業的、志願的治安官似乎工作效率不高,但是實際上英國的郡就像法國的財政區一樣管理得井井有條,英國的關稅制度比法國的有效得多。”(《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七卷)

“法國在十八世紀是人口最多和最富有的國家,但在1780年以後卻被英國超過了。甚至在此以前,更多的資本積累、更多的工業投資和更完善的金融機構已經使英國遙遙領先。在法國,行會的勢力、沉重的課稅、以及限制性的商業和航運制度,也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真正進一步擴大了英法兩國經濟上的差距。米什萊在觀察1800年的歐洲時,注意到法國的群眾在湧向兵營,而英國的群眾則湧向工廠。”(《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九卷)

“法國的經濟在輝煌的外表下面並非一切都很順利。有證據表明法國無力提供出口貨物和船隻或必要的信貸系統,而這些正是法國和其他殖民地之間順利地、毫不間斷地開展貿易的必要條件。。。由於法國無力提供足夠的信貸,殖民地進口法國產品的能力便愈來愈衰弱了。”(《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七卷)

“地方行政長官的治理受到一張由特權和豁免權組成的網的阻礙,中央政府的權力又受到地方行政長官的獨立自主的限制。地方行政長官無論出於什麼理由,只要對發來的指示不喜歡,就可以乾脆不予理會。”(《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七卷)

“國王在一切意義上仍然就是國家。君主制是絕對的、神授的、也是家長式的。國王是他的百姓的父親,永遠生活在他可愛的臣民眼前。法國的社會生活集中地體現在國王個人身上和他的宮廷之中,路易十四有意地把這種生活組織得可供公眾觀賞。如果說,這種生活耗費很大,但至少他讓百姓們花了錢看到不少好東西。”(《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七卷)

“……國王的意願一經正式頒發,就是國家的法律……毫不誇張說,法國的整個法律和憲法,都在國王一人胸中,這是一種人治,而不是一種行政官吏制度。國王作為個人掌握大權,並把這些權力指派給某些個人。每個下屬官吏都受國王的恩典,因而他就有一定程度的個人獨立性。專制主義實際是伴有無紀律狀態的,國王或代表他名義的大臣,可以隨心所欲地發號施令,但他們卻無法保證這些命令會得到服從。”(《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七卷)

“實際法國還遠遠不是一個現代的國家。儘管有路易十四制訂的法典,法制還是十分混亂。地方行政長官治理受到特權網束縛。經濟生活的形式結構,依舊是中世紀的。一切工作都得靠金錢或關係才能進行,政府從上到下徇私舞弊,不負責任,腐敗透頂。”(《新編劍橋歐洲近代史》第七卷)

本文作者引用了權威史書中對兩百年前法國“舊制度”的描述和評價,共兩千五百字,這兩千五百字中有多少內容我們“似曾相識”?尤其是在“集中力量”上相識?

只要中國有着“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府,公民的自由就休談免談。“集中力量辦大事”是誰在“集中力量”?當然是政府,而我們的政府是一個無法監督的政府!此類例子多得再舉例已經是在重複陳詞濫調!不過我還是要舉個“新鮮”例子,這個例子揭露這樣一個問題,有一個既非生產性又非經營性的行當,其在2009年和2010年的投資額已經相當於當年全國地方稅收總額的一半以上,而全國人大對此沉默(也許是不知道)!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我國一共有96個行業大類(比如製造業門類下含31個大類,493個小類),其中有個“公共設施管理業”大類,該行業的投資額在1998年後激增,1998年公共設施管理業的本年投資額僅1097億元,到2010年,這年的投資額高達1.8萬億元。相當於2010年我國地方稅收收入的55%,,在按行業大類分的城鎮固定資產投資中排列第二(第一位是房地產業)。那麼,公共設施管理業到底管理些什麼?公共設施管理業大類含有五個中類,其中市政設施管理業中類的投資占85%。根據國民經濟行業標準(GB/T 4754-2011)規定,市政設施管理包括污水排放、雨水排放、路燈、道路、橋梁、隧道、廣場、涵洞、防空等城鄉公共設施的搶險、緊急處理、管理等活動,但不包括對市政工程的施工、城市水、電、煤氣的搶修管理和城市生活污水管理。

就這樣一個市政設施管理業投資占85%的公共設施管理業,1998年至2010年,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已經高達7.6萬億,十三年中7.6萬億投資,這是怎樣的資金概念?告訴大家,投資大戶電力熱力生產業同時段一共投資了7.4萬億,還及不上公共設施管理業的投資;製造火車、汽車、輪船、飛機和宇航設備(包括宇宙飛船和空間站)的中國全部交通運輸設備製造行業從2004年到2010年七年一共投資2.3萬億,以鋼鐵製造業為主的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在該時段的投資是1.9萬億!

對公共設施管理業如此的高投資,除了說明各級地方政府在“集中力量”大搞“城市形象工程”,還得深究在這個行業上投資的大漏洞。這個大漏洞應該是無底洞。筆者曾分析過,在這個行業的投資中,國家投資占到86%比重,國有控股占90%以上的股份制企業投資占了12%,這等於公共設施管理業98%是國家在投資,接受投資的主體又是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在現有的國情下,中國有誰能去監督“國家投資”?

一個對市政設施管理業投資占85%的公共設施管理業,投資額竟然在全國各行業大類中排名第二、投資額竟然相當於地方稅收的55%、全國稅收的四分之一,在現代文明社會,沒有一個國家的納稅人會對此無動於衷——這樣巨額的國家投資投到一個並不重要的行當、這個並不重要的行當還全部要靠國家投資養着!在現代國家,這樣的事情由國家預算管理制度管着,而中國,是個沒有預算管理制度的國家!

不建國家預算管理制度,因為這個制度是“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天敵!國家預算管理制度不給執政者亂花納稅人錢的自由,這種自由是在明目張胆侵犯公民自由權和財產權利!
兩百年前的英國人早就剝奪了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權利,所以才有工業革命的成功,三百年前的法國人任着王權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這成了讓社會動盪了六十年還不止的法國大革命的最初誘因!中國人更不要忘記文革也是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產物!光是為印製“紅寶書”、“紅寶像”而集中的力量可讓今天的中國人瞠目結舌!

1966年至1970年,中國印刷業成了為最高領袖一人服務的行業。各種版本的毛澤東著作出版了42.06億冊(包括《毛澤東選集》、《毛澤東著作選讀》、《毛主席語錄》和各種匯編本、單篇本),毛澤東畫像和攝影像出版了41.55億張,單張毛澤東語錄20.72億張。而1970年,中國的總人口是8.3億。為了保證 “紅寶書”的印刷能力和紙張供應,文化部和國家科委通知各科技出版社,初版科技新書“可出可不出的”“堅決不出”;再版圖書“一律不印”;刊物能並則並,不能並的,要麼減少篇幅延長刊期,要麼乾脆停辦。

正因為有着這樣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傳統,正因為對這種傳統的禍害至今沒有認識,正因為眾多身為現代人的中國人還認可這種權利的合理性,中國人的心靈就遠遠談不上自由,因此,公民社會離中國還遠……

但我們不氣餒。公民社會都要經過利益博弈的歷煉。從英國到法國、到美國……最後,必到中國!

中國的幾撥精英都習慣於不自由

有人讀了《舊制度與大革命》,擔心中國的公知將會“控制了國家的輿論導向,搖身一變成了政治領袖”。這是太看高了中國的公知。不過這類人是有,那是薄熙來們。

當“李莊二季”逼得本不對李莊案感興趣的人都在為李莊案理頭緒,當《薄熙來之歌》準備作為21世紀的《東方紅》唱到全國去,經歷過文革對文革還存記憶的一代,已經有着災難將臨的預感——那是明目張胆要讓中國人回到無思維狀態。

有可能嗎?正因為有此可能才會感覺到災難將臨!

2008年秋,“將軍後代合唱團”“唱響中國”。為什麼是“將軍後代合唱團”呢?五十年代與共和國將軍同樣風光的,還有勞動模範們,勞動模範的後代們有可能組成“勞動模範後代合唱團”嗎?絕無可能。五十年代勞動模範的“可利用資源”已經用盡,他們的後代再沒有能力開掘“勞動模範”的資源,而到了21世紀,“將軍的後代”有能力開掘“將軍”的資源。“將軍後代合唱團”輕鬆成立,一開唱就聲震京城。當他們模仿父輩戎裝登台,天外似乎有一個聲音響起:“還是我們自己的孩子……”

“將軍後代合唱團”的現身帶給中國平民階層的強烈刺激,所有的媒體都緘默了。
“將軍後代合唱團”以“紅歌”唱響中國。薄熙來帶頭在重慶唱紅歌。他是共和國元老的孩子。在重慶唱紅歌的,也以“唱響中國”為目標。

但紅歌要將中國唱到哪裡去?紅歌大多與自由絕緣!包括那首極其著名的《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也並沒有體現自由精神。真正體現自由精神的,還是《國際歌》:“沒有至高無上的救世主,沒有神仙皇帝和保護官,生產者們 ,我們要自己救自己,要把公共福利實現。”

在此地,一直到上世紀七十年代,人民大會堂里天安門廣場上“他是人民大救星”唱開頭,“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唱結尾,都沒有人敢指出其荒誕!後來,“他是人民大救星”不唱了,但“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開始了!現在翻出當時反自由化的“領導指示”,就會發現,領導們領導革命幾十年,卻並不懂什麼是自由,哪怕他們在“自由平等博愛”的發源地吃過幾年羊角麵包——當然不因此否認他們在推動中國改革開放上起的關鍵的、決定性的作用——他們終究也是屬於這塊“習慣於不自由”的土地上並不習慣走自由路的中國人!

 

所以,不唱《東方紅》是暫時的,因為不習慣走自由路的中國人還需要大救星:或者自己成為大救星、或者為別人成為大救星保駕護航、或者為能在大救星腳下頂禮膜拜而欣喜若狂……


所以薄熙來帶領隊伍“唱紅”是必然的,所以《薄熙來之歌》“閃亮登場”是必然的,所以薄熙來下台不過是“孤立事件”,所以薄熙來的能量還會瀰漫在這塊不習慣自由的土地上——只要有一部分中國人還感覺不到自己能救自己,就必然需要“救星”!

“習慣於不自由”不是針對社會底層而言,但“習慣於不自由”的人群中,的確是社會底層人占多數,那是因為他們獲得資訊有限,而不是思考能力有限,他們中不少人的思想至今仍然停滯在幾十年前,說明我國宣傳部門幾十年來的“思想灌輸”是卓有成效的。而唱紅打黑的大動靜,先是從“習慣於不自由”的人群中鬧出來的,更被薄熙來們放大了聲音。

“習慣於不自由”的人不是中國人的全部。中國有一部分人正“不習慣地走着自由路”。他們至今還沉默着,“左”和“右”都忽略了他們的存在。等他們在自由路上漸漸走習慣了,他們將不再沉默。他們是誰?是基層社會中的小有產業者,是中小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中高級技術人員,是農村中成功的承包經營者。等他們不再沉默,他們不需要代言人,左的右的都不需要,他們有能力代表自己。

他們會漸漸成為中國社會的主心骨。總有一天,他們會像18世紀的英國資產階級,影響並左右當局的政策。而今天,他們還只是18世紀的法國資產階級——雖然有錢,但無政治地位。他們若能強健到像18世紀的英國資產階級,“文革再來一次”就沒有可能了。若光是薄熙來“下了”,“文革再來一次”仍有很大可能。

但是中國還有自由知識分子啊!有人會說。是。但中國的自由知識分子決無可能成為政治領袖,成為哈維爾第二。中國的自由知識分子曾經在互聯網還未普及的年代辛勤普及自由民主知識,有些還深陷囹圄。但是,這已經是過去。不是嗎?現在是互聯網時代,自由知識分子曾經辛勤普及的自由民主知識,現在是信手拈來的信息,並很快湮沒在以天文數字計數的信息群中。只有需要者才去從信息中找“自由”。

但真正的需要者,早不需要“自由”的概念啟蒙,不過中國自由派還只能普及些概念。有的概念像“一人一票”還純粹是在誤導,“三權分立”這個概念也有誤導成份。他們也參與一些吸引眼球的活動。吸引眼球並非沒有一點風險,但也沒有大風險,最多短暫失去自由或者受點皮肉之苦。生命之憂絕對沒有——越出名越沒有生命危險。而在有的時候,“失去自由”和“皮肉之苦”還能為民主自由人士的“資歷”增分。

不過,在21世紀的中國,其實有很多爭民主自由的實事可做。為什麼要爭着往監獄跑呢?不是說“博客改變中國嗎?”博客既然能改變中國,爭着下監獄的意義就不大、甚至沒有意義。學點英國式的自由,學點中國基層維權人士的維權智慧,不觸動當局的敏感底線(在這點上“廣大人民群眾”是與當局想到一起的,人民更怕動亂!不要忘記,法國大革命後才十年功夫,選民就高票贊成拿破崙稱帝,原因就是法國人厭倦了政權的頻繁更迭,覺得還是在皇帝這一個主子下省心!)與憲法賦予權利的人民代表聯手,合起來做一些踏踏實實的事情,幫助中國人包括幫助中國政府從不習慣走自由路到習慣走自由路,如果能做到這樣,何必爭着下獄?每個生活在真實世界的人都明白,這世上每個政府都有自己的敏感底線,自由世界的鼻祖英國還沒有取消誹謗罪和煽動罪呢!如果明白這點還故意踩線,那就是“自由人士”自身並不懂自由真諦。

的確,中國的自由人士畢竟也是在這塊不習慣於自由的土地上在最不自由的時候成長起來的一至兩代人!——恕我直言,我讀零八憲章,讀出的是“毛澤東的氣勢,教科書的內容”。 何謂“毛澤東的氣勢”?“宇宙間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從者惟我也。我以外無可尊,有之亦有我推之,我以外無可畏,有之亦有我推之,我以外無可服從,有之亦有我推之。”(毛澤東:《倫理學原理》筆記)何謂“教科書的內容”?最近不幸因病故去的青年英才路英傑在《兩首優美樂章的對比反思》中寫道: “零八憲章談到了國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他的核心和宗旨是什麼?我們可以說重申普適價值,希望把中國‘建成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實現國人百餘年來鍥而不捨的追求與夢想。’這是自鴉片戰爭以來,所有仁人志士的追求和夢想。我也可以這麼說,從上小學起,同樣的話語伴隨我一直到大學畢業。那有什麼理由讓人們相信零八憲章唱得更動聽?零八憲章羅列了所有中國人的夢想,這些夢想都很美。但政治綱領實現的土壤是公民意識,‘沒有公民,毫無政治可言。’(哈維爾語)。人是需要理想的,一個民族需要仰望星空,但如果一次性夢想太多了,就是空想,中國知識分子不僅要仰望星空,還要有如何到達星空的智慧。”

零八憲章在“如何到達星空”上,沒有能給人啟示和啟迪。

《七七憲章》開頭就指出,捷克斯洛伐克簽署的保障人權國際公約在幾個月前已經生效。但在國內,這些人權仍然停留在紙面上。憲章舉了政府侵犯人權的一系列例子,這些例子有的剛發生,如對捷克青年音樂家的審判。憲章要求政府能施行國際保障人權公約,督促政府“理應首先負有在我國維持公民權利的責任”,同時 ,認為“這並不僅僅取決於他們”。 “對現存狀況,每一個人都有一份責任。因此每一個人也都有責任監督遵守對全體公民和政府均有效的神聖的法律規定。”正是基於這種對“共同責任”的認識,誕生了《七七憲章》。制訂憲章者沒有將政府當成被審判者,一句“這並不僅僅取決於他們”體現了制訂憲章者的理性和寬容,《七七憲章》更因強調維持公民權利也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點破了極權政治下的政治危機實質是道德危機,從而把“恢復公民意識”當成政治的前提而不是政治的副產品,這是從極權社會中萌生的自由精神,極其珍貴,也向許多宣布“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示範:什麼是公民道德?什麼是公民責任?

其實,零八憲章就是在《七七憲章》影響下誕生的,但零八憲章的摹本不是七七憲章,而是教科書。

因此零八憲章與中國人的真實生活是脫節的——哪一天翻開看哪一頁都不過時,但不會產生有效影響。

“人民已經喚起他們同情,但仍舊是他們輕視的對象。”這是托克維爾批評法國大革命時代啟蒙者和大革命前夜路易王朝的改革派大臣們的。

零八憲章之所以得不到像《七七憲章》那樣的共鳴,是不是也有這個原因呢?

稍微早一點,在2006年的新西山會議紀要中,也能讀到托克維爾的感受。參加新西山會議的有些人關心改革,是因為改革歷程留下過自己的印跡,他們關心這點超過關心其他。他們無視在既得利益者主導下的改革已經給中國基層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將凡對具體改革項的質疑統統打包到“極左”,統統都是反對改革,剩下事情就好辦,既然是“極左”,既然是反對改革,就“請胡總書記出來講話”,不要讓極左聲音發出來,理性的質疑改革的聲音因為被打包進了“極左”,也就發不出來了。看到吧?有些自由派官員也挺霸道的。而前中國社科院副院長一句“什麼是弱勢群體?弱勢群體就是生產力落後的人群,沒有掌握先進生產技能,在市場經濟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嘛”,這話連對“被改革成弱勢群體”的人們的一絲同情都丟到爪哇國去了!

自由、民主呼籲了幾十年,中國的“不自由”只有了一丁點的進步,除了政府原因,也與呼籲的“空對空”有關。(未完待續)

王鍊利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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