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网络满屏都是徐州那件事,把别的新闻都给淹没了,直到爆发俄乌战争,才被挤下榜首,但我还是看见许多热心人士仍在坚持炒作,不肯让此话题遭到冷落,徒劳地要维持其热度。
我并不反对同情被拐卖的妇女,我以前居住的那个城市里很多老太婆都是拐卖儿童的老手,干尽了坏事,我都看在眼里,对此深恶痛绝。我只是疑惑,这些炒作徐州事件的热心人士,平时远比我关注社会时事,怎么好象是第一次听说中国存在拐卖人口行为?第一次见识人贩子的凶残?比我这个宅在家里坐井观天的人还要孤陋寡闻似的?如果不是,为什么以前从来没见他们这样激动过呢?究竟是抱着什么目的呢?会不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中国一直大规模存在拐卖人口的现象,中共也不是没有报道过。十几年前,我常看撒贝宁主持的《今日说法》《一线》《社会与法》等等央视法制节目,其中有很多涉及拐卖妇女的案件。虽然这些节目大多只敢揭露零星小案,不敢提及团伙作案,不敢涉及虐待情节,而且都以成功破案为结局为警方歌功颂德,但已经足够令人触目惊心了,足以让人得出“中国人贩子遍地、团伙集体作案、政府视而不见、群众见怪不怪,甚至集体相助”的结论,吓得我从此连电视都很少看了。当徐州这事曝光后,我并不感到震惊,不愿意过多关注,只是纳闷炒作者们何至于如此大惊小怪。
其实在中国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拐卖人口更象是一种风俗,是雷哄稚所谓“中滑神传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是不是犯罪,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不算,应该由法律说了算。如果一个国家很讲民主,但人民大多都热衷拐卖,接受拐卖,人民就会选出支持拐卖妇女的议员,议员就会制定允许拐卖妇女的法律,那么拐卖就算是俚情风俗。
有人听了这话可能会跳起来,说西方文明民主国家绝对不会认可拐卖人口不算犯罪的。那我要问你了,抢劫算不算犯罪?为什么在你最民主的美爹那里议员会制定法律,规定抢劫950元以下不犯法?为什么在那里闯女厕所不算流氓?
十几年前,我和一伙人去云南玉龙雪山,也就是香格里拉游玩。飞机下来坐旅游大巴时,导游介绍当地的人文风情,说那里少数民族自古就有“抢婚”的风俗,晚上闯进女孩家里,抢了女孩背走就算自己老婆,现在还保留这样的节目供游客体验。同车的数十人,都是有高学历的,却都精神起来,一个个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无一人认为这比汉地拐卖人口的行为还要野蛮下流。
这说明即便是城里人,即便是受过高等文化教育的人,即便是有身份的人,即便是现在正在情绪激动谴责徐州当局的人,只要他是中国人,其实都和董先生一样,绝大多数本质还是野人,并不一定真的认为拐卖人口是一种犯罪行为,只是一种风俗,一种生意,一种文化。
即便在徐州事件炒作了一个月,霸占了排行榜首位,董先生已经被批臭批烂的时候,中华民族仍在网上热烈讨论如何去乌克兰拐卖妇女。俄乌战争爆发当晚,国内网民普遍认为普京一定能在48小时内迅速取得胜利,都盼着俄军多打死些乌克兰男人,就可以去引进(实际就是拐卖)乌克兰美女来中国,企图将拐卖妇女业务做到海外去。说乌克兰美女“品相好”,要给会所和色情场所提供货源,“可以卖个好价钱”。当晚,中国举国欢腾,网络群情亢奋,有的中华民族无耻下贱地要订购两个,有的说自己可以笑纳三个,有的要“收留”四个。从未见有一个中华民族受热炒的徐州事件影响认识到这是犯罪行为而有所羞愧。
可以看出,中国认可拐卖文化的人肯定比反对的人多,尤其在广大的农村,默认拐卖文化的人绝对是城里反对者的许多倍。
有好事者将中华民族的这番高论翻译之后发到乌克兰网站上,引起乌克兰人民的极大愤慨和全世界人民的一致谴责,纷纷要找在乌华人留学生算账,乌克兰壮汉见到中国人模样的就过来持枪盘问,吓得小留两腿发抖,跪求饶命。现在,他们要躲上面的俄国导弹,下面要防民兵的枪子,掩体和防空洞也不让进,从此再不敢张扬自己高贵的中滑血统,开始恬不知耻地冒充平时被它们咒骂的日本人。直至今日,六千华人只有六人靠打着青天白日旗冒充台湾国民,才逃到华沙。
而中国驻乌大使馆原以为俄军一两天就能解决问题,开战后极力怂恿小留披五星血旗招摇过市,展示实力,亮明身份,说“没人敢惹”。现在急忙叫小留赶紧销毁任何能证明自己是中华民族的证据,免得挨枪子,连春联都叫撕了。所有这些都有小留们自己在视频诉苦中说了出来,他们求求国内的中华粉红嘴下留德,不要再给他们招来麻烦了。
拐卖文化的源头本来就来自于民风民俗。我记得清朝《北东园笔录》里记载,当时中国有个奇怪的现象,很多地方人家可能有多个儿子,女儿却不会超过两个。后来作者好不容易在浦城找到一户人家有三个女儿,是因为这家人从来没有溺毙过自己的女儿,作者为此大加赞叹。原来,这是中国的民俗,许多人家认为女儿是赔钱货,好不容易养大,不仅最后照顾的别人家,自己还要为挣面子赔上嫁妆,于是,已经有了女儿的人家,会将后面生的女儿溺毙。
古今中外的法律都认为溺毙女婴是杀人罪,可所有中国人都习以为常,民不举,官不究,不认为是犯罪,而是民俗,至今仍经常发生。
而正因为有溺毙女婴的民俗,造成社会男多女少的现象,许多男子娶不到老婆,只有采取拐卖和买卖妇女的方式解决。
从死要面子铺张浪费的高价婚姻民俗演化出溺毙女婴的民俗,又从溺毙女婴的民俗派生出拐卖妇女的民俗。既然拐卖妇女的源头来自于其它民俗,其本身自然也是一种民俗文化。而雷哄稚却将这些恶毒民俗统称为“中滑神传文化”。
不过我相信,古代拐卖妇女的现象虽然有,却肯定比现在少,还比较文明。因为古代允许人口买卖,穷人为解决经济困境,可以自愿出卖女儿,男子为传宗接代,也可以购买妻妾,做中打保,签署法律文书在官府备案,不必以欺骗、强迫、打闷棍的方式搞到“货源”。
借徐州事件企图中共出手解决拐卖妇女现象的人无异于在痴人说梦,更何况这些人中许多本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象当年声援邓玉娇一样,是在演戏,同情受害者是假,实际想假借此事件,将受害者作为自己的道具,实现它们念念不忘的什么“宪政民主”。
中共如果屈服于这些人的压力,处分了几个小官,这些人就会得寸进尺,乘机施加更大的压力,要求追查更大的官。但处理了大官也不会令这些人满意,反而会让他们看到希望,干脆把火引到体制上。它们有意无视中国社会固有的恶劣民风是造成拐卖人口主要原因的基本事实,硬逼民众去“思考”,引诱民众认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都来自于中共的体制,极力与体制扯上关系,逼中共“体制改革”,想要中共的命。这实际是与虎谋皮,中共当然不会答应。
这些人的天真想法中共当然心知肚明,彼此心照不宣,懒得挑破。对于你们的逼迫,中共自然寸步不让,要么指鹿为马,要么张冠李戴,要么装聋作哑,尽量敷衍,能拖就拖,实在不行,就强力压制,再不许提及。拐卖妇女的现象就永远得不到解决。
那么是不是说解决拐卖妇女的问题就彻底无解了呢?还不是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症结在于中共不作为,而中共之所以不作为,是因为被拐的妇女层次太低。人贩子尽拐卖些小花梅之类的山姑,拐卖得再多,中共也无关痛痒,懒得过问,只当是人贩子义务学雷锋,帮助国家解决山区男性婚姻问题,拿句轮仔最爱说的话形容,那叫做对维稳“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共当然睁一眼闭一眼,不愿打击。
我想告诉那些炒作徐州铁链事件的英雄好汉们,如果你们真心想彻底杜绝拐卖妇女的罪恶行为,应该主动向人贩子们宣传,不要再去山区拐小花梅了,那能卖几个钱?应该去高级娱乐场所拐官宦人家的女儿。万一拐的是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甚至常委家的女儿,卖出的价钱何止小花梅的千百倍,拐一个就够吃一辈子。
人贩子会问,官宦女儿哪里找得到?有保镖怎么办?你们就告诉人贩子,你以为领导家的女儿都是贞洁烈女、大家闺秀、良家妇女,深居简出的吗?官宦人家的女儿也是人,也要思春、也要消费,也要娱乐,也要蹦迪,也要逛夜店,也要找小混混寄托感情的,人家邓矮子家的孙女不也是找吴小辉这样的三婚农民的吗?你就在夜店会所歌舞厅仔细观察,看哪个女的气质高雅、出手阔绰、目高于顶、目空一切、目中无人,视线总是从别人头顶略过的,你就知道起码是县团级女儿。何况它们出来找小混混排遣寂寞,顶多地下车库里有个司机等着,怎么可能带个保镖当电灯泡呢?你们就尾随它到地下车库,一记闷棍,麻袋一装,送董先生那里收购,生意就成了。
八十年代初,社会无论多混乱,邓矮也无心理睬,醉心于权力斗争和桥牌游戏。但一旦杨得志的女婿被群众打死,马上开展“严打”行动,冤杀了无数人。
所以不要多,只要哄骗人贩子拐了上百个县团级,或几十个地师级,或十几个省军级,或几个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级,或一个政治局委员级的女儿,保证中央会发了疯似地开展专项打击拐卖妇女运动,会比当年文革、四清、镇反运动还要轰轰烈烈,顶多一个月就能彻底肃清这一延续几千年的社会丑恶现象。
现在就考验你们这些异见领袖、英雄好汉、三老四少敢不敢去游说人贩子,是真心维护妇女权益,还是虚心假意借此搞政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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