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關鍵的問題,有兩類人給出的的極為不同的答案。在那些無條件支持與同情美國的人看來:雙子塔中犧牲的美國人,都是無辜平民,他們沒有任何過失應當受到懲罰,他們只是一群恐怖瘋子的犧牲品。而那些同情恐怖分子的人看來:死掉的人都是罪有應得。美國不是民主國家嗎?誰叫他們支持美國政府的數十年一貫制的挺以色列政策?以色列殺害的巴勒斯坦老弱婦孺就不是人嗎?
我的見解與上兩種都不同,大體上居於二者之間。首先,我對基地組織的這種不分青紅皂白,一體屠殺平民的做法表示強烈的憤慨。我認為即使受到了強者的虐待,報復也是有底線的。撞擊雙子塔的做法,則超過了底線。如果他們撞擊的只是白宮、五角大樓、甚至議會大廈,情況都大不一樣。因為那些地方,是可以解釋為合法戰爭對象,受攻擊方也很難辯解說自己對以色列虐待巴勒斯坦難民的行為不知情、無責任。
現在就說到問題的根子了。美國究竟對以色列在中東的行為有沒有極大的責任?以色列在中東,有沒有橫行霸道?巴勒斯坦難民的境遇,有沒有到令人髮指的地步?美國有沒有竭盡全力去約束以色列,迫使以色列作出足夠的讓步,讓以巴雙方達成可執行的和平協議?
我不得不認為,如果有一個公正的世界法庭(其實海牙那個就可以),結論實只能在是對美以一方不利的。至少,結論絕不會是:美以一方大仁大義;而巴勒斯坦人不過是無理取鬧。
我知道以色列人會說,我們的土地也是被別人武力奪占(雖然已有2000年),這中間換了多少主,我們管不着。兩千年來,猶太人失去土地,受了多少苦難。二戰中,我們的同胞就被希特勒殺害了600萬。我們(以武力)要回自己先祖的土地,難道沒有道理嗎?”
問題是:希特勒在德國、歐洲殺猶太人,巴勒斯坦人並未參與其事;2000年前的祖地,未免也過於久遠,任何法律都有個追溯期限。這個理由,除了強權,還能有什麼合法支柱嗎?猶太人剛剛才受完了別人的虐待,就轉過頭來欺負別人,也未免太不仁義了。
那麼就只有講強權了。這時,本拉登就可以出來說話了:“我們本來就是生死仇敵。有本事你就殺了我。你殺不了我,自然我就殺你。而且就算是你殺了我,我的後繼者也定會繼承我的事業,與你們對殺到底。至於怎麼個殺法,那就看各自方便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那些前仆後繼視死如歸的人肉炸彈,有些還是花季少女,他們真的只是被恐怖大亨們洗了腦嗎?我不願意恭維他們捨身取義殺身成仁,但我們也不要這樣自欺欺人吧!
本拉登的死黨就那麼幾百千把人,你要他在平原上列隊與你的坦克飛機對陣未免太苛刻。於是超限戰就出現了。你用你的飛機大炮,我用我的人肉炸彈。咱們誰更狠更橫,戰場上見真章!
從2001年的9.11至今,已是10年。阿富汗、伊拉克兩場戰爭打到如今,結論已經基本出來。美國人雖然殺掉了本拉登,卻撲不滅國際恐怖主義的野火春風。塔利班那更是健碩如初。招安?人家睬嗎?撤軍?馬上就開始了。我們且瞪大眼睛,看會是美軍的“凱旋”嗎?
伊拉克的撤軍已經進行了一半,我對全部撤軍之後的局面實在不抱樂觀。那個什葉派、遜尼派和庫爾德族組合的共和國,實在有太多的風險爆發激烈內部衝突。那個集中了大部分使館和外國機構的,由美軍守衛的“綠區”,以後會換伊拉克人守衛嗎?且等着炸彈橫飛到那裡吧。
那個結局會說明什麼呢?說明強大並不一定就等於勝利。說明人心並不一定能用槍桿征服。說明人一旦真不畏死,他的能量的確可以百倍放大。這無比強大的美以不就是拿小小的塔利班沒辦法嗎?
那美以就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有的。那就在巴以和談中。只要美方壓迫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作出足夠的讓步,讓雙方達成可執行的長久的和平協議,巴勒斯坦建國,與以色列和平相處,那麼,9.11就絕不會再發生,本拉登以後的基地的勢力很快就會式微,塔利班也就不會那麼荒唐。肆虐世界數十年的國際恐怖主義必會慢慢失勢,世界和平就有指望了。這裡,才是世界恐怖主義的根,國際安全棋局的棋眼。不在巴勒斯坦釜底抽薪,卻跑到阿富汗的大山里去揚湯止沸,我真懷疑美國人有沒有足夠的戰略視野。
今天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網站的頭條是《中國是911事件最大受益者卻未必是最後的贏家》。文章指出:“貫穿過去10年的主線,並非9.11事件以及之後的反恐戰爭,而是中國的崛起。”這個嚴峻事實是否太過的讓西方人寢食難安?不過要詳細分析這個題目,又是另一篇長文了。先且這裡打住吧。
還想補充一句,宋魯鄭先生多次說:“為了中國的國家利益,最好美國和伊斯蘭國家永遠打下去。國際政治無道義可言。”這是我完全不能贊成的。我衷心希望,巴勒斯坦問題能夠和平解決。希望世界更加和平,哪怕付出中國的發展更加受阻的代價。問題是,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考慮的只是他們自己的利益。中國人間接受益或受害,並不在他們的視野之內。連自己的唯一大後台,美國的國家利益,是否受到嚴重連累,以色列都不顧忌。中國能乘機崛起,那就偷偷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