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伟之加权民主PK王占阳之低度民主(中) 三、应当清楚区别共和与民主 不是君主制,就是共和制。没有君主,就已经开始分权。在至多数十人之间分权叫做寡头共和。在数百数千人之间分权叫做贵族共和。在以万计以上的人群中分权就是加权共和。参与分权的人数多到占相当比例的全体公民,就可以叫做民主共和。 除了参与的人数不同之外,共和与民主的差别主要在于参与共和的方式。后者只数人头,参与者身份人人平等。前者是按团体参与。各团体的权重并不仅依人数来计算。 比如罗马共和国的公民大会按财产多寡分成六个等级。每个等级一百票。但越是高的等级事实上人数越少。前三个等级如果投票一致通过,后三个等级甚至都无需参加投票。这大体属于第三类的加权共和。我并不赞同这种无视下层民众权益的制度。但我支持一定要用某种方式给不同的社会团体政治权利加权或言减权。我认为政治上的不要说绝对就是太过分的平权都不仅不现实可行,也不会符合任何真正现实的政治实体的整体长远利益。 事实上,人们总是得找到领导集团、社会精英和普罗大众三者利益、权利分享的一种妥协。这里又有国体和政体两方面的问题。国体是三者事实上各自分享了多少权益。政体则是分享权益的具体方式。 (薄熙来在重庆的失败就是没有权衡好这三者利益妥协的极好实例。人们说在重庆官不聊生,说薄在全中国都不得官心不得吏心。那么他仅仅赢得了民心又能成功吗?何况他还有那么多痛脚让人拿住。) 在金字塔型社会结构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努力从威权领导手中为民众和中产阶级争取权益,一方面要避免民粹主义的领袖利用穷人的多数去垄断权力,去执行排斥其实是社会的顶梁柱的中产阶级和社会精英的利益。 西方的政治哲学简称民主主义。东方的政治哲学则可概括为民本主义。从目标而言,都是把全体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至少是很高的位置上的。这点没有区别。区别就在于保障民众权利的方式。西方的制度的核心是通过选举让治理者得到民众的明确授权。东方的制度则通过一些相对模糊的程式去感知必须顺应的民心。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也。 当然这两种途径都有道理也有缺陷。 先说西方的制度。其主要优点是程序明确,切实可行。哪怕50.01%也可以胜过49.99%。总有一个总统可以选出来。缺点就是极易造成社会分裂、选民的短期诉求和政治家的短期行为。这里得到的民心授权似乎很明白无争议。其实认真深入探讨哪会没争议。比如今天在投票箱或民意测验中得到的民心,过些日子还能是同样的民心吗?比如打不打伊拉克,打之时和现在可不是一个民意。比如搞不搞某项借债而来的福利?发放福利的时候,民心自然拥护。但到了连本带息必须还债的时候,这个民心就不太会拥护了。比如搞均贫富。穷人自然拥护,富裕阶层会拥护吗?我不反对适度地均贫富,但如果过分,啃掉太多的桑叶,桑树无法正常生长,抑或奄奄一息,又岂会符合蚕们的长远根本利益。何况富人可不是栽死在那儿的树木,而是堪比狐狸兔子,他们跑得飞快。中国当下的富人大举外迁就是实例。如果富人跑掉太多,又岂会符合穷人的长远利益? 我曾经做过一个董事会的比喻。所有公民都是董事会的成员。但精英们可以以他们的知识、财产等优势获加权股份。具体怎么加权法,都可以商量。但先要确定的原则是:事实上不可能所有的股东真正平权。那是骗人的。我们应当承认事实,不要自欺欺人。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的制度才可能是一个好的制度。建立在虚幻原则上的制度则难免左支右绌。 为了避免政治权力过度向福利倾斜和保有更多的理智与持重,我主张选举权利加权。西方已经实施普选权多年,要收缩选举权,真的是万分困难。这也是西方制度的一个缺陷: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已经吞下肚子的权利或利益,要吐出来,自然是万般困难。而中国的真实的选举制度还没有建立,怎样建立,哪怕是受限的选举权,也比没有好,自然好商量得多。吸取西方的教训,不要走太快太远。应当可行。其实西方当下的制度,也有许多加权的成分。比如很多国家的两院制,上议院间接选举。比如总统可以否决或搁置议会通过的法案。比如美国的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比如由总统任命的宪法委员会居然有权否决公投的结果等。 而哪怕是低度的民主制度,也是为了限制上方的集权。不要说我不主张限制官权。其实我还主张民权要支持足够强大而独立的官权去约束资权呢。舍此,你又能指望谁去限制资权呢?人民与资本的直接相关在企业里。在企业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可能当家做主吗? 我绝对承认中国人民现在享有的民主权利太少,所以我才一直鼓吹加权民主。 我有一个终极模式的特别表述希望就教于王教授和引起广大读者的注意: 我可以把人类社会的真正平等比配成物理学上的热死寂,比配成熵的极致。在那里一切都会失去动因,而绝不会是一个理想社会。当然我也并不反过来认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不平等越大越好。 我认为理想自然在我一贯主张的中道,在取得一个理想的,合适的差距。这样才可以得到效益和公平的最佳折中。经济共产主义和政治共权主义都认为人类发展的至少理论终点应当是绝对的平等,即使是实际上达不到,也要努力无限趋近。就是说,所有的山都要尽量地搬走,填到海里去。理想境界,终极目标,就是一马平川。我认为这个发展的理论终点是达到一个最恰当的动态均衡。在那里,适度的其实还是相当大的差距才是终局理想模式。山不要太高,水也不要太深。但必须有山有水,错落有致,水要有处下泄,人要有处攀登,才会是一个现实的、美好的人世间。 换一个表达方式: 毫无疑义,人民的全体拥有全部的政治主权,就如同人民的全体拥有全部的财产主权。但这种拥有并不算数平均。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人民拥有更多一些的政治主权,正如一部分人拥有更多一些的财产主权。政治主权如同财产主权,过度的均平不可行,也不符合人民全体的长远利益。当然政治主权的过度不均衡,同财产主权的过度不均衡一样,也不符合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我们要追求和掌握的,是那个恰到好处的相对的均衡或不均衡。 所幸财产的绝对均平的理想,已经被人类彻底放弃,迄今不过23年。但政治权利的至少理论上前景上应然上的绝度均平,依然是今天的普世价值,虽然它在过去的也包括未来的任何时候,都做不到。我想做的工作,就是把这个迷思,纠正过来。 西方的主流政治理论真的太过理想主义。我倡导的理论是没有那样的道德光环,但我希望它更符合可能是有些严酷的社会真实。 下面我想放言一个相当不确定的预测。我们不妨把它称之为刘学伟猜想,等着未来历史的证实或证否。 国际共产运动是人类当代历史上的第一大迷途。所幸已被完全放弃。但也有可贵的遗产留下,那就是社会福利主义。不过就是这个遗产似乎也被过度使用。但是退却很难。 国际民主(定义是多党普选轮替)运动可能是人类当代历史上的第二大迷途。现在正处进退两难之际。如果西方制度崩盘,那绝不是人类的末日。我们还可以继承民主的遗产,那就是共和制度(各类加权折中低度中级民主)和大众参与。 四、应当把良治放到民主之上作为判断制度优劣的基本标准 这里先给良治或善治下一个定义。顾名思意,良治就是良好的治理。富裕与安定就是良好治理的两个主要标准。民主不在其内。否则我无法把新加坡香港和富裕石油君主国划入良治。所有的西方发达富裕国家,我都姑且算他们有良治。其实像希腊那样已经显然不够格。这里不细说。 除非你不承认发展中国家有任何国家拥有良治,对发展中国家的良治标准而言,就必须把富裕这个条件去掉而改成发展迅速。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安定与发展迅速就是良治的两个基本标准。 安定就是有基本的社会秩序,社会没有严重的动乱。比如英国前一会的动乱我并不认为这个国家就不安定了。同理,中国的群体事件蜂起也还没有到严重破坏安定的程度。比如你还能国内国外到处旅游,经济还在继续快速发展就是安定仍在的证据。总之中国肯定属于发展中国家拥有良治的最重要范例。当然很遗憾,中国的民主还太少。所以我和王教授都主张中国现在应当可以力行初级或加权限权民主。 西方主导的世界话语界有一个迷思,就是把民主与富裕,与良治等量齐观。认为这三者必然共存,互为充分必要条件。以为高度民主必然带来高度富裕和良治,反之亦然。这其实大谬不然。在除了那三十来个西方富裕民主政体之外,其实还存在至少两个政体群不符合这个高端规律。第一是东亚的两个城邦政体新加坡和香港。这两个城市无疑具有富裕和良治,但民主的水平则西方显不认可。还有就是阿拉伯半岛上的那七八个富裕的石油君主政体。这里就更不要谈民主了。 问题更复杂的是在这三十来个高端民主国家以外。根据任何一份西方人开出来的民主程度列表,这些国家的民主分数和富裕水平良治水平都太不齐一,画在一个直角坐标上,就是满天星。相关性非常弱。尤其是如果我们要考察这些政体的长期发展速度,发展明星们与其民主分数就更联系不起来了。民主分数很低的国家比如中国,越南发展得最快而且是长期。 相反,良治善治与发展的相关性可就好的太多。简言之,一个政体如果有三十年良治,必能从贫穷发展到小康,或有小康发展到初步发达。中国就是这种情形。如果有五十年良治,无论它的起点有多低,则一定可以步入至少初步发达。希望中国能是这种情形。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良治与长期持续的快速发展,才是互为充要条件。有长期良治就会有长期的快速发展。有长期的快速发展也必有良治。没有良治不可能有快速发展。没有快速发展的良治则不可能是真正的良治。 发展中国家,顾名思义,发展是它们的第一要务。只要有了长期的持续的发展,一切,包括真正的(富裕的)民主都会到来。否则,始终贫穷的民主,永远不会成真。 而民主则并无此功能。数不胜数的国家有远超半个世纪甚至一百年二百年的民主共和历史,但依然贫穷落后如故。 总之,富裕的民主才有意思,总是贫穷的民主,没有意思。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开始搞低度民主或加权民主。发展足够以后,就可以搞适度民主或中级民主。西方现在的民主如果是高级民主,那就是过度民主,不可以照搬。 获取良治的最佳方式,则是在各方面都中道而行。 比如在当下的中国有一个经济体制上应当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的争论。我大体赞成一个网名叫沙豆豆的网友在我的文章后留言提出的折中意见,叫做“中国将来的模式是既要资本主义的草,又要社会主义的苗,既有强大的国企保证社会主义不变颜色,又有充分的市场经济,允许私企存在而提高经济活力与竞争力, 鱼与熊掌兼得,是中国改开较为成功的真正原因,也是比西方体制更具优势,继续取得成功的关键。” 民主也需中道而行,就是先搞王教授和我在前面已经说了一大通的加权限权或低度民主。总之不要或者全部或者全不。而是有诚意地、广泛地、从上到下,从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开始先小规模再中规模用各种方式试起来。中国的民主从农村开始已经试了二十年,似乎进展不大,缺陷甚多。这很可能是试错了地方。衡诸历史,西方的民主是从农村开始发展起来的吗?错!是从工商业发达的城市,从贵族与国王分权,从新兴工商业资产阶级与传统贵族的分权开始发展起来的。 五、再论中国为何应当行阶级共和 我对王教授方案最大的一点不同意见是,王教授似乎仅仅重点地考虑了对共产党的既有权力在民主化的过程中给予了很多的加权和照顾。这很有道理。但王教授似乎没有考虑到也应当给其他的知识和经济精英阶层加权。我反复说了社会可以分解为至少三个部分,就是政府(包括执政党)、民众和精英。这三个方面的权益都必须兼顾,才能有一个运作良好的社会。精英又分成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和经济或财富精英三个部分。政治精英都在各级政府中。他们的利益现在已经得到好得过分的照顾。需要增加照顾的是其它两部分精英和民众的利益。 现在已有不少的知识精英加入政府,或直接当官,或做正式智囊。但财富精英则一般并未入内。尤其是如果王教授的方案真正逐步实施以后,人代会也会越来越多地表达普罗大众的意志,政治精英现在过大的权力的确会受到更多的约束,但知识精英尤其是财富精英的利益由谁代表则仍然悬而未决。而如果没有一个适当机构去制衡人代会代表的普罗民意,则西方的过度福利覆辙则实在过于可期。 这里我想说一点历史。1949年中国第二共和始建。中共召集新政协(有别于国民党召集过的老政协)。这个未经选举的新政协公布的《共同纲领》实际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步,也是最民主的宪法。从此中国就有了政协。1954年宪法再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国就有了两会这个中国民主制度的两朵花。《共同纲领》与1954年宪法的最根本区别是前者是一个阶级共和的宪法(五星红旗代表中共与四大阶级的合作),保护公有私有财产,对城市农村都没有提到消灭私有制。 如果1950年代能坚持《共同纲领》的阶级共和,新民主主义路线,始终与代表城市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坚持合作,不发共产梦冲,就不会有农村合作化运动,城市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自然也不会有反右,大跃进,反右倾(反彭德怀),“三年自然灾害”,学毛选造神运动,最后是文革集大成。如果真能这样,中国今天的综合国力无疑已经超过美国。 共产党的强力领导,的确是三十年改革成功的一大因素。但其实更大的因素还是共产党放弃了共产教条,容纳了私有制。那么私有制的代表在政权中的哪个部门得到体现呢?还是政协最接近。但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政协只是清谈,没有实权。我的实质性不可让渡的具体建议只有一个,就是让政协改制成类似西方的上议院,与人大分享一些尤其是经济财政方面的实权。这样才能真正体现阶级共和,平衡政府、民众和资本三个方面的权益。 当然我还希望选举法规定的间接选举能够真正执行。这个过程中大可把王教授主张的各种限权办法加入进去。 王教授对普选充满敬意。对此我真的持审慎态度。不过间接选举也是普选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在发展中国家可能可行。而西方现在施行的动辄上千万人口一个选区的大规模普选则是普选的极端形式。再结合多党轮替制度,我真的认为弊端太多,尤其不适合发展中国家宝塔形社会。 在西方,总有左右两党或更多的党派分别更多地倾向于民众或资本的利益,或者说倾向于更贫穷的民众或更中产和富裕的民众。左右轮流执政从而保证整体政治中道而行。这个制度的缺陷是整个政治精英系统每隔数年就要大换班,竞选过程极易被民粹所乘,所费不赀等。我建议的中国制度:由人代会代表普罗大众的利益,相当于西方的左派;由政协代表精英、中产阶级、资产阶级的利益,相当于西方的右派;而始终由共产党执政的政府居中调停,同时代表政治精英的利益,归纳出协商出或表决出一个折中的代表全体国民利益的执政方案。三个方面的代表始终都在台上,都不轮替(整体不轮替,个体当然要轮替),但同样互相博弈,类似现在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注重协商统一,似乎可以搞出一个与西方相当不同的,但还是吸取了他们的许多优点,同时保留了自己的许多长处的制度。不必说共产党没有自己的利益(永久执政就是最大的利益),只要以国家人民的利益为重为先就可以了。 我是不相信公仆理论的。只要上述三个方面和衷共济,三一三余一,(余下这份都还可以归政府,只要它能把资本真正监管起来。)互相照顾利益,就很好,而且可能比真正让全体选民一人一票,当家做主更好,更能符合整个政体的长远利益,比如有更大的机会可以避开公众贪欲和资本贪欲,可以从更长远的角度思考问题。政府的贪欲则得靠民意机构人大和政协选举的真实化,还有舆论自由、司法独立来解决。 我这个三家分权的方案从人民主权的角度看过去,当然相当落伍。但实事求是地说,哪怕在西方,人民又何尝有过真正的完整的主权。更不要说在东方,在中国了。我的方案是不是一个至少眼下更可行的折中方案。至于终极模式,我们完全可以晚一些再来重新考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