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薄熙来庭审的微博中能读出些什么?
薄熙来的五天庭审大戏终于告一段落。这件事受到舆论高度关注。本报用如此篇幅来报道此事,就是一个显例。
从这次庭审实践中,我的第一个感慨居然和薄熙来或者他的大儿子薄望知一样,就是这次庭审十分地公开公正公平,实在是给予了控辩双方,尤其是辩方足够充分的发言机会。以至于薄熙来从头至尾多次就此对党中央,对主审法官表达感谢之意。事前,可有不少舆论揣测,这会是一场经过精心排练的戏剧。控辩双方加上法官都不过是一些背台词的演员而已。不会有任何精彩,任何意外发生。一切早已命中注定。
事实当然全然不是这样。五天大戏中,精彩场面实在是层出叠现,让人深感目不暇给。控辩审三方中,最出彩的无可争议的是被告人薄熙来和他的律师。他们充分地使用了法庭提供的一切便利,为辩方的利益作出了强有力的辩护。主审法官的严守中立也让人叹服。至少在主持辩论这个阶段,笔者以为他已经达到了这个世界可能达到的很高的水准。相对而言,控方的表现倒是稍差。主要缺陷是他们花了那么长时间准备的大批证据,的确有相当多的不周延之处,以致被辩方抓住不少破绽,反复辩难。
这些漏洞中最大的一个就是有太多的证言,而没有足够的证物,尤其是关键的证物。那些证言中又有太多的是来自已经犯案之人,其诚信难免受到质疑。最关键的证言又大多来自薄熙来尚未离婚之妻。这实在让人难免回想到半个世纪以前那场大乱中遍及神州的类似场面。听说有些国家有法律规定禁止“大义灭亲”。如果中国也有类似的法律,这个庭审可就搞不成了。
缺乏关键证据又是一个大漏洞。比如事关受贿金额之绝大部分的大名鼎鼎的尼斯别墅,薄熙来与之相关的仅有他偶遇的一次与谷开来徐明一起观看相关幻灯。这件事薄氏现在辩称“毫无印象”。而且即使这次共同观看确凿无疑,他对此别墅也仅是模糊的知晓。如此就把受贿1600万的罪名捆到他名下恐怕还是有点勉强。况且那个别墅的真正所有权充满模糊。我们且看那个房子终究能否被当局合法没收就可以知道究竟。
比较确凿的是那500万工程款。这里有足够的物证证明钱进了他老婆的账户。而他本人对此事的知晓或参与程度,又是各说各话,难以坐实了。
第一天审的那三笔贿款都是口说,难有实据。根据疑罪从无的规矩,恐怕也都难以定谳。
谷开来杀人+王立军叛逃这段剧情可是太过的狗血。最后居然演变成绿帽子大战。我只遗憾薄熙来为什么没有当庭拿出那封被他当场拿获的王立军的“情书”,作为他有理由冲冠一怒的铁证。谷开来杀人之前杀人之后都和王立军相商。而薄熙来却一直蒙在鼓中。王立军是她什么人?也难怪薄熙来要说他们“如胶似漆”“关系特殊”了。
谷开来担心儿子的人身安全,这事要解决还不简单,把瓜瓜叫回中国即可。还用得着杀人,而且是亲自下手杀人!然后一个没有任何官职的人还要亲自出面在公安局内部搞清洗以便掩盖杀人真相。我真奇怪天下怎么会有那么愚蠢而疯狂的女人,而且还是一个资深的律师!
薄瓜瓜在徐明那里报销机票等会达数百万元之巨,不仅他自己花的,而且带来数十个朋友到中国旅游的费用都会让徐明报销。那等嚣张也真是匪夷所思。徐明二话不说都给报销也真够愚忠。薄熙来长期失察,谷开来一味纵容,才是酿成今日祸患的根源。我不由想起那个放纵儿子偷针,最后儿子在死刑场上咬掉母亲乳头的民间故事。
综合起来,似乎有这样一个很通行的贪腐模式,叫做“老公办正事,老婆收黑钱”。综观五天剧情,谷开来这个老婆收钱也是太过胆大妄为。而且让人很不齿的就是,出了事情,她没有像大多数的贪官老婆那样,至少是把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责任自行承担下来,而且按照人伦常情,她完全可以不把那么多的责任都推到老公身上。比如那套房子,控方如此深掘,也仅挖出那么一丝和薄熙来的联系。她为什么就不能把责任扛起来呢?这样薄熙来的受贿款项就会降到仅剩数十万元人民币。可惜她显然首先想的是自己立功减罪。想起一句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一个家庭如果等同于一个公司,法人当然要对公司的任何重大纰漏承担法律责任。一个家庭,男女平等,自然没有法人。夫妇之间,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似乎并不承认刑事责任有无限连带。罪不及其妻孥早已公认。但老婆利用老公的权势贪占,老公要负多大责任,这事还要斟酌。从这起案子的庭审中看,老公若是真不知情,也是可以不负刑责的。如果知情有限,或者非常有限,那刑责又是否能打折扣呢?
据我观察,多数舆论都认为,薄熙来的辩护赢了很多分。最后的判决会不会因为薄的成功辩护而有所减轻是现在最大的看点。如果法官全盘采纳控方意见,“从重从严”判决薄氏,恐怕会引起舆论哗然,薄氏也必会上诉。我期待法庭判决采纳部分辩护意见,适当减轻薄氏刑责,这样各方面都说得过去。薄氏与徐明等有政商利益重大交换,也是不争的事实。综观他在重庆之所为,本人倒实在并不认为薄氏就是一个青天。
也有不少人说,法庭只论三宗刑事罪,不谈政治问题,是避重就轻。笔者倒的确认为,这样做恰当。政治问题实在争议太大,是非更难论定,还是回避了更符合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虽然本人对薄氏在笔者的故乡重庆那样“唱红打黑”也颇不以为然,我也得承认,我的那些重庆亲友,对薄氏好像多是恨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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