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偉論道】法國退休改革法案成法以後的三層思想挖掘
不出所料,法國的退休改革法案,在 14號由憲法委員會批准後,當天就被馬克龍簽署,次日凌晨就在《憲報》上公布,完成所有立法程序,成為法律。兩個具體條款被否決就不細究了。17號晚8點,馬克龍發表了正式演說,明示此事已經翻篇。他同時宣布開啟若干新的立法工程,請各界一起來協商。工會方面則聲明決不放棄,20號和5.1,都還要舉行示威遊行。筆者以為,遊行人數會繼續銳減。但5.1可能例外,因為那天是假日,也是傳統的遊行日。
既然故事本身已經基本結束,本文就想把相關思考的範圍擴大、加深一些了。
街頭民眾張口閉口,他們代表人民,而且他們有民意測驗為依據, 70%的法國民眾都反對退休制度改革。根據人民主權的原則,議會、政府、總統和憲法委員會,都沒有違逆民意的權力。憲法49.3款則是專制餘孽。
為了清晰回答這個問題,筆者在這裡,想向各位解釋一下相關的民主與共和,以及代議民主制的概念。
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毫無疑問。這裡的人民,應當就是所有的,權利平等的選民。在現在西方的民主制度中,其表達方式就是普選議員,行政首長(總統),和特別情況下的公民投票。
共和呢,那是與君主制對言,沒有君主就是共和了。但共和的範圍可以大不相同。可以是幾個寡頭參政的寡頭共和,(比如羅馬共和國末期的前三頭後三頭。)也可以是中世紀威尼斯共和國的有數百個貴族參與的貴族共和。更可以是在普選實施之前,有很多選民參加的有限制的選舉和間接的,逐級遞選的有限民主。還有就是英國那樣的君主立憲國家,也是實質上的共和。
當今的法蘭西,是共和國,而且是西方國家中少有的直接選舉實權總統的共和國。連美國的總統都是經過一個選舉團間接選舉的。絕大部分的西方發達國家都是議會制。選民僅直接選議員,議員再選總理。
代議制的意思是,人民並不直接執掌政權,而是通過議員來代表他們執掌政權。人民既然有主權,為什麼要代議?以前標準的說法是:國家大,人口多,無法事事一起開會,所以要通過代表來代議。在如今的電子時代,其實這個理由已經不成立。因為每家安個投票機,天天花幾分鐘投票,那已經沒有任何技術上和經濟上的困難。
之所以要限制,那就是另有理由了。這個理由就是分權制衡。不僅司法立法行政三權要分立,立法權內部也要分立。比如這次大家就都看得很清楚。立法權在總統 +內閣、議會和憲法委員會三方之間分立,互相制衡。反倒是人民,僅在選舉總統時,就馬克龍的競選綱領中的相關退休制改革內容(延到65歲),表示過籠統的認可。到了具體的立法階段,也就是通過參不參加遊行和民意測驗數據,表達支持與反對了。到如今,立法程序已經全部過完,街頭除非發生滔天巨浪,這個法律真的就是推翻不了。
這樣做對不對?只能說,合法就對。包括憲法 49.3款,也是當年國民公投通過的。如果沒有這一款,法國的議會現在就已癱瘓,馬克龍除了解散議會重新選舉,就別無它法。如果現在就重選議會,最可能的情況是,勒龐或梅朗雄的黨取得相對多數,但無法取得絕對多數。那樣已經很可怕,因為這將會是法國的中間政黨,第一次在議會中失去甚至是相對的多數。
如果極左或極右在議會中只能取得相對多數,如法炮製,使用 49.3款執政,效果會如何?那我們可以在還要等四年的下屆總統選舉以後,拭目以待。現在嘛,那就還是先靜觀馬克龍的這一屆議會相對多數,在不足一年,已經使用11次之後,繼續全面仰賴49.3,並在共和黨的善意姑息下,在接下來的四年任期中如何運作吧。
再深入一層,為什麼現在會非常可能出現這種在議會中沒有明確多數的政治局面?或者更清楚地說,一直能有明確多數的中間派為什麼衰退到得不到明確多數,然後甚至將得不到相對多數的地步?那就已經說過多次,這是法國的中產階級日益衰退,橄欖型社會已經不在或馬上就要不在的政治上的表現。十分地痛心,這個趨勢,好像真的是很難逆轉呀!法國人,西方人,從現在起,就得開始探索,在不是橄欖型的社會中,如何讓制度穩健運行的新課題呀!這個 49.3,可能都還會不夠用啊!
現在我們來討論下一個問題。為什麼不能行直接民主。
大範圍的直接民主,歷史上只有一個在短時間內非常成功的先例,就是 2500年前的雅典共和國。那是古希臘城邦共和體制的鼎盛時期。其時該城邦有男性成年公民大約六萬人。其決策機構是在衛城長川集會的公民大會。每天有大約6000人參加。這個公民大會獨攬立法、行政、司法大權。公元前443-429,14年間年,這個政體運作良好達巔峰,端賴他們得到一位不世出的將軍,伯里克利。自他病逝以後,雅典經歷那個有名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失敗,以後的故事就大體都不好聽了。
希臘人,包括他們最傑出的智者亞里士多德,在那個時代,被平等公民權和公民大會決事的思維定勢所禁錮,直到他們的制度崩潰,都沒有想到,是否可以退一退;(即為因應由於持續的經濟困難,中產階級已經占不到公民多數的新局面,改行一種民主較少的制度。)也沒有想到,用一個有等級的公民權和尤其是用一個由卸任執政官和其他高官終身任職的元老院決事,希臘人的繼承者,羅馬共和國可以創立一個比全部希臘城邦共和國加在一起還大 50倍的事業。
在羅馬共和國之後,還有更加鼎盛輝煌的羅馬帝國。(這裡基本就沒有民主的事了。)這個帝國在西方的歷史上實現了唯一的一次整個文明的統一和同樣絕無僅有的長達 200年的羅馬和平。
不應當忘記,在古希臘共和城邦的末期,到處都是過度的民主、過度的福利和深度的經濟危機。而這個危機的直接原因就是由於馬其頓王亞歷山大成功征服東方所帶來的希臘化。相當大一部分的工商業的機會都跑到了離市場更近,勞動力也更便宜的東方城市。而希臘本土反而因這個成功的征服而陷入蕭條。這段希臘化的歷史的原因和後果,與當代的世界化真的十分地相似。羅馬共和國末期的危機則好像體制過時不能因應太大的疆域的成分更大。而且,十分令人痛心的史實是,古希臘和羅馬的共和制度,都未能從那政治 -福利制度和經濟困難攪在一起的三重危機中成功退卻而最後徹底崩盤。筆者要問一個十分嚴肅的問題是,這種類型的制度,可能成功退卻嗎?唉,這些歷史似乎都已經太過久遠,當代的西方人已經記不起來了。但是,本人為那些古代歷史與當代現實的過分相似而深感憂慮。
自此以後,一直到十分晚近,雅典式的直接民主,名聲一直都是相當地不好。事實上,整個西方,大體也就沒有再現過雅典式的直接民主。直到上世紀的 60年代以後,西方才開始重建普選民主。之前,只有各種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共和/有限民主。
國際共運,是另外一條歷史通道,歷時七十多年,這裡免提。
為什麼不能直接民主,原因其實多端。限於篇幅,這裡僅舉一端,就是為了排除“公眾貪慾”。什麼叫公眾貪慾,就是在普選民主制下,公眾無法克制的,對各項福利的無厭貪求。這種貪求,在西方整體經濟不斷有發展的比如法國的光榮的三十年階段,是可能大體滿足的。這個階段到 1982年密特朗總統把法國人的退休年齡一下子從65歲降到60歲,並給予第五周的帶薪假以後,就大體因透支而結束了。
西方的經濟困難,始於 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機。自 進入 本世紀以來,開始變本加厲。法國自不例外。為保持財政平衡,就只能開始收縮福利了。中國古話說得好:“由儉入奢易,由奢返簡難。”已經吃下肚的食物,要吐出來,那怎麼可能容易!於是我們就看到了,沒有止息的遊行抗爭,愈演愈烈。但是如果無法開源,又不肯節流,但靠寅吃卯糧,又能 伊於胡底 ?
有人提出要搞第六共和國,要搞更多的直接民主,公民投票。少數服從多數,是不是要逐步共產呀?若真那樣,已經在西方世界遙遙領先的法國人民的福利是不是還可以大幅增加呀?只要人民主權,公民投票,這些都很順民意吧?先把退休年齡改回 60歲,再把 每周 工時繼續縮短到 30個小時,年假則增到6周7周。想想也真是美得很呀!但是,筆者看一眼窗外,陽光燦爛,不便做白日夢啊 !
本文討論的 第三件事, 是意識形態 。
自 1789年大革命以來,法國人為全世界立起一個標杆,叫做天賦人權。其實,本來還有一個人義(人的義務)相伴隨的。 自那以後,法國頒布過多份人權宣言。其中至少有一份叫做《人權和人義宣言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et devoirs de l'homme 》。以後的 1948年,還有過一份美洲人權和人義宣言 Déclaration américaine des droits et devoirs de l'homme 》。可惜聯合國並沒有採納這個更均衡公正的提法。 用腦子想一想,如果沒有人的義務(比如勞動、納稅)做前提,那些但凡與錢有關係的人權(比如義務教育、公費醫療、養老保險……)哪一樣可能實現?可是,為什麼這個人權的喊聲震天響,人義說起來大家都會覺得不知所云呀?於是大家都看見了,街上的每一次遊行,爭取的都是人權,都是福利。上街的人什麼時候爭取過人義,爭取過貢獻呀?那麼這些最基礎的概念的建立,是不是就有漏洞呀?承不承認,好逸惡勞,是人之天性之一部分?直接民主,當如何規限這個負面的天性?那些鼓吹儘可能多地舉行公民投票的人,有考慮過嗎?
最後,這裡引用中國知名哲學家趙汀陽先生刊登在 1996年《哲學研究》雜誌上的《預付人權》一文中的一段話,轉述本人和他類似的對現代西方人權觀念的宗教化的置疑。
“人權已經發展成為一個雖無宗教之名而有宗教之實的西方新宗教。人權成為西方新宗教標誌着西方現代性的完成以及隨之而來的終結(完成往往意味着終結)。現代以來,以人的主體性為基本原則的現代性消解了傳統和教會的權威,儘管基督教在今天仍然是個為西方人所尊重的精神象徵,但已經退化為次要意識形態;自由主義雖是現代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但仍然是一種有特殊偏好的政治話語而並沒有獲得現代社會的普遍認同,事實上存在着許多不贊同自由主義的現代異議。現代的各種主義雖然互相不同意,卻似乎都共同同意人權觀念。可以說,人權觀念巧妙地消化了基督教和自由主義資源而成為現代新宗教,人權觀念在今天的地位幾乎相當於基督教在中世紀的地位。當人權由最初的前衛思想轉變為固定信仰,人權觀念就不再被反思和懷疑,它在思想上就死了,只剩下思想的遺產 ——盲目信念。同時,以人權為名去批評各種事情就顯得特別理直氣壯,就好像是不證自明的正確政治行為,而對人權的質疑也都似乎變成了天生就不正確的政治行為,這一點證明了人權觀念的宗教化。”
西式民主,數百年來,只有一個發展方向,就是逐步擴大選舉權,直至普選。就像一輛只有進檔,沒有退檔的汽車。這個過程與西方社會越來越富裕,也越來越均福平行發展。現在這個向富和均富的大趨勢開始逆轉,西方人真的還沒有想好,如果橄欖型社會不再,他們該怎麼辦?何況,這個西方人在十億人的規模上,維持了數十年的橄欖型社會,其實是以廣大的數十億第三世界人民做他們的金字塔形底座才得以實現的。它大概率是既不可能普及,也不可能長期維持的。
如果講本人 對 人類社會的 終極模式有什麼想法 ,那就是如下同樣實質意思的兩段話。這兩段話本人已在不同的場合重複多次,可惜並未獲得重大反響。
我可以把人類社會的真正平等比配成物理學上的熱死寂。在那裡一切都會失去動因,而絕不會是一個理想社會。當然我也並不反過來認為的經濟、社會和政治不平等越大越好。我認為理想自然在我一貫主張的中道,在取得一個理想的,合適的差距。這樣才可以得到效益和公平的最佳折中。經濟共產主義和政治共權主義都認為人類發展的至少理論終點應當是絕對的平等,即使是實際上達不到,也要努力無限趨近。就是說,所有的山都要儘量地搬走,填到海里去。理想境界,終極目標,就是一馬平川。我認為這個發展的理論終點是達到一個最恰當的動態均衡。在那裡,適度的其實還是相當大的差距才是終局理想模式。山不要太高,水也不要太深。但必須有山有水,錯落有致,水要有處下泄,人要有處攀登,才會是一個現實的、美好的人世間。我尤其認為,這個陳述對經濟和政治同樣有效。
換一個表達方式:
毫無疑義,人民的全體擁有全部的政治主權,就如同人民的全體擁有全部的財產主權。但這種擁有並不算數平均。由於種種原因,一部分人民擁有更多一些的政治主權,正如一部分人擁有更多一些的財產主權。政治主權如同財產主權,過度的均平不可行,也不符合人民全體的長遠利益。當然政治主權的過度不均衡,同財產主權的過度不均衡一樣,也不符合全體人民的長遠利益。我們要追求和掌握的,是那個恰到好處的相對的均衡或不均衡。
上述的表達,為了幫助記憶,我要取一個名稱,想了很久,取不好,只能暫時叫做,相對(不)均衡狀態 ,或低山淺湖狀態 。若是誰能幫我找到一個更好的名稱,本人不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