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回,发生在二十多年前。 那时我还是个学生。那天和导师讨论、修改文章,很晚才离开学校。回家的路上,在我前面,一辆车开得很慢。我又累又困,想快点儿到家睡觉。于是就从右边超了前面那辆车。说时迟那时快,后视镜上,看到一连串红白蓝闪光之后,一张100 刀的罚单送到了我手里。 记得刚来美国时,想事很简单。上学、免学费、TA、RA,这全都是争取来的。哪有不争取免罚之事呢?当时汽油费0.99刀/加仑,100 刀罚单可不算是小数目。我毫不犹豫,就把要求 Court Hearing 的信寄去了。 上庭之前,学校的训练,使我习惯性的,沿事发地段,把路况、时速标志以及左右路口,照了十几张照片。根据周围环境,我拿定了主意。到法庭上我就说,前面的车闪左灯,要左拐。因此不能算我右边超车。说实话,警察把我叫住后,前面那辆车的去向,我根本不知道。 Court Hearing 那天,我手里拿着一叠照片和写着提纲的一张纸,满怀信心地走进了法庭。 我还真不记得当时法庭里有多少人,也不记得开庭前有什么仪式,就记得前面坐着一个法官和一个警官。 法官是个60 岁左右的老头。他就像学校里的教授,和蔼可亲,但又严谨。旁边的警官,坐在那里,上下幌动着手里的钢笔。他好像随时就要往纸上写点儿什么?又好像是不耐烦,幌着笔消磨时间,想快快地结束这份儿差事? 没等我站稳,法官就问:“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赶紧回答:“我是从 XX 大学出来,开向 YY 城的路上。” 刚回答完。突然,我听到,法庭里响起了很奇怪的声音。我一愣,用了几秒钟的功夫,才意识到,法官正用广东话问,我是不是从中国来的? 大概是条件反射,我用仅仅会的一点广东话回答他。我不会讲广东话(Ngo ng sik kong kwong dong wa),接着用英语补充,我只讲普通话。 法官会心的笑着,冲着我说:“以后要注意啦。” 在我和法官对话的那会儿,警官手中的笔,一直就停在半空中。他张着嘴楞着。直到法官问他同不同意他的裁定时,他才如梦初醒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的第一次Court Hearing 结束了。罚款的事被免了。 这第二回Court Hearing,是昨天的事。 去年年底,我开车到 downtown 去shopping,在一个路口向右拐时,被警察拦住。警察说我没在有 stop sign 的地方完全停住车。 等我被引到边上停下来,这才看到,前面已有三辆车被截。再往前看,红绿灯下,三辆警察摩托车横停在马路上。那阵式摆得,让人无容质疑,是市政府缺钱,派他们在这里守株待兔来了。这次,我没有听到警声响,没有看到警灯闪,接在手里的是50 刀罚单。 还是两个选择:交钱或上法庭见法官。 如今汽油费已经是3.75刀/加仑了,50 刀不算多。但认了错,车保险就会因此被抬高,而且几年不下。说实在的,二十多年了,该交税时我从没迟过,该选举时咱去投票。一直没给政府机构找过麻烦,并且和它保持着距离,接受它的“服务”。我早就想再去体验一下政府机构的运作。这可是个机会。于是又一次我寄去了 Court Hearing的要求。 现在政府已不像以前那样慷慨了。在我居住的州,要求Court Hearing,可以, 先交25 刀。不服Court Hearing 的判决,可以接着上诉,但要再交 50 刀。 我寄去了25 刀,等着他们安排上Court的日子。 一个多月后,通知下来。我请了一天假,来到了downtown 的地方法院。 法庭上,前面摆着一张桌,桌前桌后放着一对椅子。桌两边立着一面国旗和一面州旗。屋里其余空间,摆满了折叠椅,供上 Court 的人坐。 临开庭时,屋里已坐着三十几个人。白人占着多数。七、八个黑人、西班牙人。三、四个亚洲人。白人富二代有老爸的律师倍着。心虚的东欧同志,找了个在法院做 intern 的哥儿们壮胆。有个爷们还为一个亚裔女友充当翻译。一个华人大叔,显得有些不安,想上厕所又怕迟到。 大家都坐着,静静地等着,唯有那个intern,老在站着,摆弄着手里的手机,高声讲话,要表现出他与其它在坐人的不同。华人大叔很自然地请教了这位intern,问他是不是还来得及上趟厕所?intern 同情地回答:“要是我,我一定跑去跑回。” 一会儿,一个法官和一个警官进来,宣布开庭。大家站起来,脱下帽子,举起右手宣誓,保证讲真话。然后坐下来,等着听呼叫名。 法官又是个老头,但不像我二十前见的那个有富态。他有意地避免与我们对视,大概因此他可以保持公正,不会因为看到那些令人同情的眼神而放弃原则。警官明显地比在路上见到的那些要和善。他手里拿着一叠纸,开始叫名。 很快,有四、五个人被叫去了,放走了。每个人大概花掉两、三分钟。法官急促地在纸上写着,低声地宣告他的判决,然后把判决结果的copy交给来者。同样的动作不断地重复着。一直到叫来一个黑人壮士时,我才知道宣判有辜和无辜的区别。 这位黑人解释他的case时,用的嗓门比其他人高。Body language 明显的多,被提问的次数也明显的多。法官还是急促地在纸上写着,低声地宣告他的判决。这次,不同的是,法官没有马上交给黑人那张纸。而是先问那位黑人:“服判决就交罚款,否则再交50刀上诉。” “你带足了钱了吗?” 华人大叔的罚单数额不低,他的表现还和那个被判有“罪”的黑人差不多。法官和警官吃力地听着他的辨解。大概是因为他违章的事与接送残障人士有关而使他幸免于罪。 看过几个例子后,我心里就有了把握。被免罚,已是90% 的可能。我决定少说。 轮到我时,我说我停车了, 而且当时的路况使我停了多次。当然,没忘提到优秀的驾驶记录。还强调了,我从来不拿安全路规当儿戏。警官说:“我注意到了你的优良记录。”还没等他说完,免罚的收据已经拿到了我手里。 结束时,只有10% 的人被判有“罪”。“碰巧”他们都是黑人。一个说不清他在那里闯的红灯。另一个说他U turn的地方,双黄线是断开的。还有一个大概是“驾驶历史”太差,讲不清这最近的一次犯规,是在哪里发生的。这结果存不存在法官的“区别对待”?很难说。 倍伴的律师和法院“内线”,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带志愿翻译,是不允许的。谁保证翻出来的和说的是一回事? 通过这两次经历,我认为,如果是不太恶劣的犯规,去法庭争取免罚,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