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谁能代表华人?(一) (1/30/25,发于2/3/25)
这几天,亚城/GA Atlanta华人市区又热闹了。有人要组织“佐治亚州华人大会”。
而且已经是发出公开“邀请函”,说“佐治亚州华人大会成立”,并且是“庆祝酒会”。 所以,这个“佐治亚州华人大会”是已经“有”了,现在是公开亮招牌“成立”了,而且召开“酒会”,接受全体佐治亚华人的“顶礼朝拜”的“庆祝”了。
如果有个限定词,比如说“佐治亚州n个华人组织联合大会”,或者是“联席会议”,那也就罢了。这在美国这个高度民主自由,特别是高度“自由”的国家,老百姓可以做任何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结社自由,组党自由,这正是美国这个高度富裕成功的世界“灯塔国”的最有价值的优良传统。除了法律,政府没有权力提出任何“政治正确”的标准。美国的最高判决权力在法院,也就是法官。法官也只能是依法律判决。 任何人爱组建什么组织,是任何人的自由。
向IRS注册,IRS只会说:“Holding”。。。然后就是做系统自动搜索民间组织数据库,只要这个名字没有被“注册过”;或者“注册过”,但是已经被注销了,早已湮没在历史的垃圾堆里,毫无踪影了;只要不违法,只要不违背常识,不违背主流文化价值标准,都会被通过。但是,比如说,“新纳粹协会”,“撬门砸锁研讨会”,“割电缆技术大会”,等等,那是肯定不会通过的。不仅仅不能通过,还要被以危害公共秩序,或破坏社会治安的罪名起诉,甚至坐牢。 这个n,是个位数,还是十位数,还是百位数,千位数,还是万位数,都可以。只要有限定词。没人有意见。顶多说:“你吹吧,吹不死你”。
如果没有限定词,注册一个“佐治亚州华人大会”,还是“黄人大会”,IRS倒也不会在意,只要没有搜索到“已有同名”,十有八九,百之九九的就会是通知注册人,没冲突,继续。。。
但是,华人就会有意见了。意见就大了去了! 只要是个华人,比如姓赵,都可以说:“我是华人啊,怎么一点都没有听说过?”。 这时,如果有人拿出一张报纸说:“我们n年前就登报征求意见,而且是反复征求意见了m次了。。。”。 如果这个赵华人的朋友,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说:“是的,是的,我见到过,n年前。。。”。 这个赵家人就懵住了。。。 半晌回过气来说:“不行,还是不行。。。”。。。 这时,林妹妹的紫鹃发话了:“宝哥哥~~~ 你来迟了~~~ ”。。。 再要接下来,就是“枪杆子”,“打天下”了。
哪怕是“佐治亚州华人酒鬼联合大会” 也都可能会惹麻烦。马上就有姓杜的酒鬼跳出了说,我才是亚城最著名的酒鬼呢,怎么没有通知我? 必须要加限定词,比如加上“n个酒鬼”。这样,顶多的麻烦是,“n个华人酒鬼”可能说:“你能不能成为n+1个,我们可以商量。。。” 所以,必须要加限定词,才行。 这就是常识。
谁是华人?包括大陆来的,台湾来的,澳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世界各地来的华人,各有各的语言,生活习惯,各有各地社交圈,各有各地“协会”,这“会”,那“会”的。。。对于这个“佐治亚华人大会”,十有八九,百有九十九,千有九百九十九,都会有意见!
谁给你这个资格来代表“我”? 没有经过征求意见,没有投票,谁都代表不了谁。 这是常识。 所以,英国人最早发明了“议会制度”,美国人补充发展了《Roberts Rule》。 你以为,谁都可以代表谁啊。 都来了美国x年了,还不知道? 这是常识。 华人市区本来就是矛盾多多,明争暗斗也斗了x年了,往往是“一地鸡毛”。
(且听下回分解,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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