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对中共四中全会要搞依法治国,有感而发,写了篇 “没有合法性,何来依法治国?“的博文, 很高兴跟几位博主展开了比较深入的讨论, 包括不同的意见和观点,我认为对我很有益。我想文明人做人,做事,基本上会本能的按照一些原则。文明人和文明人之间的关系,打交道也是遵循一些原则的。有一个原则是至高无上的,那就是人人生来是平等的。哪怕社会上再有太多的不平等事例, 我想我们也不应该放弃这个原则。 人人生来平等这个原则包含一个内在的含义, 那就是我们不能强迫别人做违心的事。从另一角度来说,我跟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对别人是否真的愿意跟我打交道非常在意,再怎么权宜状况下, 我不喜欢强迫,逼着别人同意我的观点,跟我打交道。威逼利诱在社会中常常发生,人们需要某种特别的东西的时候,对其他做出妥协也很正常。 但是我认为两心和两情相悦还是最美好的体验和实践,不能强迫别人违心还是很高尚的原则。 既然不能强迫别人违心,既然两心和两情相悦是最美好的体验和实践,那么在交往过程中彼此就有天经地义的权利和自由来充分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感受。一个国家政权的建立,统治者和老百姓的关系也是这样的。尽管是理想,但是还是要趋向于两心和两情相悦,还是要有天经地义的权利和自由充分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感受,最起码不能总是靠威逼利诱。
某个双方要建立某种关系,其关系的合法性legitimacy也要体现这样的原则,不能是威逼利诱而形成的,要追求两心和两情相悦,要有天经地义的权利和自由充分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感受。专制国家,通常我们会看到政府”强奸民意“的现象,”强奸“的定义就是在人不情愿,没自由的状况下实施的。 一个国家政权的建立,如果不是公民自由选举出来,或者特殊事件后没有转型为让公民自由选举来决定, 本质是并没有表现出公民自己的心愿和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感受。 当权者怎们能感到放心呢? 有人说靠武力, 有人说靠领袖魅力。但是就像一男一女在教堂结婚典礼上,一方就是不让另一方当着大家的面说”I do“, 这个婚姻好像不是合法的吧? 主持牧师也不会宣布两人是夫妻的。
只要我们在平时做人的时候追求两心和两情相悦是最美好的体验和实践,交往过程中彼此有天经地义的权利和自由充分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感受,唾弃威逼利诱,我们就能理解 民选获得政权的合法性实在是简单,爽快,正义,正当的人间善事,所代表的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文明。 那些用各种理由,不能正面看到这一点, 感知感悟到这一点的人,我们在尊重他们的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开放心态,好好想想自己作为人类,在人生中是否想拥有那种两心和两情相悦是最美好的体验和实践?是否想拥有天经地义的权利和自由充分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感受, 是否不愿意被威逼利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