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逢写必用毛笔,无论是写文章,写书信还是批改文件。一是他前半生本来就生活在用毛笔的年代,二是习惯成自然,后来有钢笔了,还是用毛笔来写。据说到了暮年才用铅笔,而极少用钢笔或圆珠笔。所以说,古人或老年代的人毛笔字比咱们现代人写得好是不难理解的,人家但凡写字就得用毛笔,咱们用一次毛笔则是附庸风雅,玩闹儿而已。平常写东西都敲键盘,很多人用钢笔都不大会写字了,更别说毛笔了。 译文: 乔木同志:沫若同志两信都读,给了我(的)启发。两诗又改了一点字句,请再送陈沫若一观,请他再予审改,以其意见告我为盼!毛泽东9月13日早上 霸主”指蒋介石。这一联写那个时期的阶级斗争。通首写三十二年的历史。 对上面毛泽东这封信的书法,网友有这样评论的: 好有胆量的字!纵横捭阖,有吞吐天地、不可一世之槪 这大约也是在下初看之后的印象。书法的气势来自字间架结构之“险”,此外更重要的还有全篇的“章法”。章法包括: 字的阴阳相背,字的大小,字距行距,通篇布局等等。 如何凭章法体现气势?陋见:字要有阴阳和大小的变化,字距行距不受束缚,通篇不受纸张边框的限制,整体布局就像排兵布阵一般,奇正相间,波澜起伏。天为最高,则笔要穿天,地为最下,则笔可入地。唯一的拘束也就是恣而不滥,狂而不悖而已。这些特点大约都能在毛泽东给胡乔木的这封信里看出。 毛泽东的草书很绝,绝在大气磅礴,无论写长篇,还是信笔几行书信,都能写出气势。咱们中国当代有很多书法家都喜欢草书,但在气势上能望其项背的还无一人。看书法展览,常看到有人刻意在气势上下功夫,无奈皆底气不足禁不住细看。这就跟做人一样,外表和举止容易模仿,而气质和魅力却总是因人而异的。想起《世说新语》里曹操接待外宾,他怕自己的相貌粗陋镇不住鬼佬儿,就让手下有个叫崔季珪的做他的替身,而他自己却佩刀站在一旁假装侍卫。崔季珪高大貌伟,而曹操个子小还外加一脸络腮胡子。会谈结束了,曹操打发人到宾馆问鬼佬的感想。鬼佬说:“魏王高大貌伟,令人仰望。不过他旁边的佩刀侍卫才是当世英豪。所以说人的气势是模仿不了的,书如其人,书法的气势也是不能模仿的。请看下面的比较: 这是毛泽东的原作 这是某网友模仿“毛体”的作品。字的气势最难学,由此可见一斑。 毛泽东草书之白璧微瑕处多在笔划或线条上,可以看出他追求的是唐怀素狂草的境界,字写得快,若纸再不吃墨,则厚重不足。狂草与厚重是与生俱来的一对天敌。怀素在他的书法实践中早有体会,所以他采用了写篆字的立锋,以求铁划银钩的力度,而毛泽东偏锋颇多;另外怀素还多用圆笔,如他构字里有很多正反时针的圈,且以爱用反时针圈为特点,如大蟒钢鞭,而毛泽东多用横折。但天敌就是天敌,狂草了就浮,笔慢了纸才吃墨,而慢了又失去了狂放。怀素,这位只嗜好书法的大唐和尚遇到了他一生中的难题,于是他到了长安,最后得到大书法家颜真卿的接见,得知他的来意后,颜真卿跟他说:“你觉得‘屋漏痕’的效果如何?”怀素一开始不太理解,后来就想通了,而世上才有了怀素的狂而不浮的狂草。 咱们现在都住楼房,漏雨的情形极难见到,更难体会“屋漏痕”的寓意。笔者揣摩:那雨得先渗透屋顶,后在墙壁上浸润,体现的是深度,而不是流过。揣摩是如此,但如何才能达到“屋漏痕”的效果呢?后人没一个知道,于是怀素的狂草就成了千古绝唱!他最著名的法帖是《自叙帖》,现藏中国台湾省故宫。 最后贴一页怀素的《自叙帖》,以供对比,方知在下所言不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