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逻辑|解析“人为谁而活?” 特有理 2021-4-15
动态逻辑是逻辑的高层体系,也是真正可以表达现实复杂事物演变的逻辑。对于人类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系统科学中的动态体系特指事物随时间变化的体系。即,时间是整个体系的统一基准变量维度。那么这里所说的动态逻辑就是指随时间变化的逻辑体系。任何一个多重逻辑体系,包括线性逻辑和非线性逻辑,通过时间维度的贯穿,都可形成动态的逻辑空间。宇宙,就是人类所能意识到的,最大的动态逻辑空间。
一个动态逻辑体系,可以包含众多的线性逻辑和非线性逻辑的子集模块。其因果关系的表达,也当然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结果。更进一步,动态体系的宏观特质,特别是系统的稳定性,取决于系统特征关系的收敛程度。收敛的概念,完全对应了数理概念的表达方式,也是逻辑分析的最关键部分。因为越是宏观和大范围的逻辑体系,越要考虑逻辑发展的收敛性。更重要的是,收敛问题的提出,实际展现了现实问题在宏观角度的非确定性。因为具有完全确定性的体系是一个绝对收敛的体系;而宇宙万物的实际状态都是处于一种宏观与微观(反向宏观)的非确定性。收敛的概念,就是在非确定性中,寻找最接近确定性的状态。概率和随机过程的科学体系,就是人类探索逻辑体系收敛结果的数学工具。 通过上述的概念阐述,应该可以意识到:一个逻辑体系,特别是复杂的逻辑体系,其逻辑因果会有三种特征状态:1、确定态,2、收敛态,3、发散态。而且,一个复杂的逻辑体系,可能会同时包含三态的共同存在。 【确定态】,就是因果发展清晰明确,三七必须是二十一。【收敛态】,就是因果的发展虽无确定结果,但在宏观角度会保持不断接近某种结果的状态,也就是常说的概率和可能性。赌徒与赌场的关系,就是一种可以用结果验证的收敛逻辑体系。其收敛的状态,就是在宏观角度,赌场挣钱而赌徒赔钱,但具体挣多少赔多少是不确定的。还有一种特殊的收敛态,就是数理逻辑中e和π。这种收敛态自身无确定数值,但都收敛于唯一的无限长数值,并在作用于事物的变化时,又可导致确定的结果。【发散态】,就是因果关系的变化随逻辑空间的扩展越来越失去相关性。比如人与猪的血缘关系,在宏观的时空发展角度,其相关性会越来越低。即相关度接近零,发散度趋于无穷。 现在看“人为谁而活的问题”。这个逻辑体系的基本单元是个体,逻辑空间的扩展范围是人类。由于生命存在的前提是载体的存活;那么“人类存在”的前提,就是首先保证个体生命的存在。因此,基于个体生存的逻辑就必须是以为自我为基础。因为没有个体的存活,就不存在“为他人”的逻辑延伸。也就是个体的存在是为他人而存在的逻辑前提。那么很明显,为他人只是个体存在的一个逻辑子集。那么,为自己也就必须凌驾于为他人之上。否则整个逻辑系统就会崩塌。 但是为什么许多人会疑惑于为己和为他的先后顺序呢?就是因为,为己的逻辑是一个动态逻辑。上段阐述的逻辑是一个绝对性的静态关系。但是由于人在社会的活动中既交织了不同程度的主观为己和为他,也交织了客观的为己和为他。这些交织的动态发展,就会时而展示出为己的绝对优先,时而展示出为他的绝对优先。正是由于为他的社会性,任何个体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都只是为己的一个局部发散性的分量。但是受到基本生存逻辑框架的制约,则人类整体的利益倾向,必然是收敛在“先为己,后为他”;“主观为己,客观为他”;“全局为己;局部为他”;“终生为己,有时为他”;“无限为己,有限为他”。总之,发散于相对,收敛于绝对。这里的相对就是为他,绝对就是为己。 这个问题之所以被翻来覆去地探讨,还因为许多人把客观的为他当成了主观的必然;把局部的表现当成了整体的因果;把离散的为他当成了终生的优选;把有限的为他当成了无限的情怀;把相对的为他当成了绝对的天性;把发散的为他当成了无法收敛的大爱。由此可以得出,大爱可以向往,可以歌颂;但无私的大爱终不能成为现实,更不能成为人类社会的道德标高。因为对无私大爱的追求是逆天理的思维,强制性的制度体系必会造成社会精神的混乱和实际利益的矛盾冲突。 只有把视野扩展到自然发展的宏观体系,我们才能意识到,为己在社会层面的收敛性,反而是构建“人类为‘己’”的自然逻辑基础。这也就回答了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人类为什么会有救人之心?” 因为主观为己的动态逻辑包含了客观为他的成份,那么主观为己在社会层面的收敛就必然包含了客观为他的社会性收敛。这种群体化的收敛结果,造就了社会中为他成份的必然存在。这就是个体的不必然与群体之必然的关系。在利益的平衡上,大我的利他往往强大过小我的利己。就像社会营救受灾的个体或少数群体,当群体规模足够大时,利他的成份就会充分展现出来,并落实在社会行为上。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利他的利益损失要在群体平摊后可以接受的范围。靠号令组织救援队伍和靠激情激励出个把英雄对于一个大社会并不是难事;但需要人人都当英雄时,英雄反而很难出现了。从激情的角度,英雄其实就是行为上的为他,精神上的为己! 这些,就是动态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