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六四”學生領袖柴玲先後兩次發表聲明和文章,表示基於基督教信仰對人的愛, 寬恕“六四”屠殺的決策者以及執行任務的解放軍。柴玲此舉引發了人們的憤怒。相信柴玲也能明白, 人們的憤怒其實也主要是出於 "愛"--人們對沉冤未雪的“六四”死難者、受難者及難屬的愛、一些基督徒對被柴玲曲解的耶穌及基督教文化的愛--以及二十三年後正義仍未得到伸張的悲憤。
人們對柴玲發表寬恕聲明的動機有種種猜測, 本人在此不想評論柴玲的動機, 僅想就柴玲的觀點談點對 “寬恕”、”愛”和基督徒的”順服"的看法。
一、 柴玲在其《再談寬恕》說 : 耶穌被釘死的那一天,憤怒的人群聚集在他面前,喊道:“把他釘十字架!” 士兵邊把他的手和腳釘在十字架上邊嘲笑他。但耶穌看到這一切,卻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什麼。”(路加福音23:34)耶穌在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就祈禱他的天父原諒傷害他的人。很多朋友誤解說, 寬恕只能在對方懺悔後才能給予,在對方被公義擊敗時才能施捨, 但耶穌做的恰是反文化, 反感情地:耶穌在他們都沒有認罪,甚至是還在傷害他的時候就已經祈禱天父原諒了他們。
因此她認為, 在“天安門英靈未得公正之前”, 她也應效法耶穌, 寬恕那些對“六四”屠殺沒有認罪的人。
但是, 很對不起, 柴玲把她對六四屠殺決策者的寬恕, 比作耶穌在被釘十字架時對現場傷害、奉命殺害他的人的寬恕, 實在是太“差不多先生”了。真正“誤解”、曲解耶穌和基督寬恕之道的, 不是別人, 正是柴玲自己。
柴玲的寬恕與耶穌的寬恕是不能相比的, 原因起碼有以下幾點,:
1) 耶穌是被處死的人, 而柴玲卻不是在六四屠殺中被殺死的人。寬恕是被害者對加害者而言的寬恕, 柴玲不是被殺者, 由她寬恕殺人的人, 不合邏輯和情理。
2) 耶穌寬恕的, 是現場傷害他、奉命殺他的人, 而不是寬恕殺別人的人。 六四屠殺中被殺的人, 即使據陳希同承認的, 也有數百人。 若耶穌被釘十字架時, 也有數百個、數千個他的追隨者同時被釘在十字架, 耶穌會請父赦免那些殺人者嗎?! 柴玲原諒的, 卻是奪去起碼數百個反對貪污腐敗的愛國學生和普通市民的生命的人。
3) 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什麼。” 那些鼓譟殺死他的圍觀者及執行死刑的士兵確實不知道他們殺死的是上帝之子, 確實不知道耶穌的偉大。 而六四屠殺的決策者, 卻十分清楚他們是在“做什麼”。他們的所殺的是什麼人, 他們殺的動機, 他們清楚得很。
4) 聖經有關耶穌受難的經文所顯示的, 是耶穌寬恕現場那些嚷着要殺死他的人以及執行死刑並嘲笑他的士兵, 沒有經文告訴我們,耶穌原諒殺死他的決策者。柴玲原諒的, 則是屠殺的決策者(及士兵)。
5) 耶穌是上帝的兒子, 他擁有赦罪的權柄, 對世人無比寬愛的他不需要那些“不知道他們做什麼”的人認錯認罪而寬恕他們, 體現了神對世人的大愛,合乎邏輯和情理,但是, 要六四被害的老百姓在殺害、迫害他們的統治者不認錯、不認罪, 甚至繼續仍在迫害他們的時候寬恕他們, 既不合邏輯, 也不合公理, 絕不是基督之道。
6) 耶穌是神, 柴玲是凡人。 “人 子 在 地 上 有 赦 罪 的 權 柄”(馬太福音9:6)。耶穌要求父 “赦免他們”, 他自己也有赦罪(包括赦免殺人罪)的權柄, 而凡人柴玲卻沒有。有時候, 神以其特有的權柄、能力和心思所作、所成就的事, 凡人是理解不了, 更仿效不了的。人可以學習耶穌的式樣做事, 但人永遠也成不了耶穌, 永遠也不能擁有他的權柄。
柴玲盡可寬恕任何她要寬恕的人, 但其寬恕不能和耶穌的赦罪作比。
此外, 柴玲把六四屠殺的決策者和奉命執任務的解放軍士兵“相提並論”地原諒, 也令人詫異。
六四屠殺執行任務的士兵僅是決策者殺人的工具,而且解放軍士兵本身的生殺大權也由決策者掌控, (例如,可能他們若不開槍,若不按規定的時間完成任務,他們自己也會沒命。) 大開殺戒的指示、“鎮壓反革命暴亂”的指示都是決策者下的,因此, 士兵的殺人的罪責是應由決策者承擔的。而六四中因殺人而被憤怒的市民殺的士兵, 其實也是很可憐的。士兵絕大多數是貧苦農民的子弟,是屠殺的決策者陷他們於不義, 是屠殺的決殺者間接地殺害了他們。
聖經說, "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通, 公義與和平彼此相親。"(詩篇85:10)
寬恕是一種慈愛的行為, "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通",寬恕要基於人們的誠實。 在當事者仍不誠實地拒絕公開事實真相, 不誠實地拒絕悔改, 不誠實地拒絕糾正一切有關的錯誤、停止一切迫害的情況下, 高喊寬恕, 是不合乎上帝之道的。
要知道, “寬恕”是基督教文化; “悔改”(包括自己悔改及引導別人遵循基督之道悔改)也是基督文化; 不悔改就不配 寬恕, 也是基督文化。
柴玲說, "很長一段時間,每當我想起當年的領導人選擇這條毀滅和強暴的選擇時,我的心總是會跟痛苦和憤怒作戰",但是在她寬恕了六四屠殺決策者等後, "心裡充滿了和平"了。但是, 神教導我們 “公義與和平彼此相親”。 在加害者沒有悔意、 被害者沉冤未雪、 天安門母親、父親們的眼淚未乾、 李旺陽們受的痛苦和迫害未能停止之前, 也就是在沒有公義之前, 柴玲真的能如她所說的享有 "心裡的和平"了嗎?若是真的, 那她心裡的“和平”就肯定不是基督教所說的和平, 因為“和平與公義相親"。
無論如何, 柴玲心裡還是可以很 "和平"的, 但請不要把這種和平與耶穌、基督教文化說在一起, 因為她的寬恕並不基於誠實, 她的和平里也沒有公義。 不基於誠實的 "寬恕"、沒有公義的 "和平", 不僅是 "是反主流文化和感情的"(柴玲語),也是反神的教誨、反基督之道的。
二、 柴玲引用聖經中 “愛你的敵人” 、“愛神的, 也要愛自己的弟兄”的話, 把她對不認罪、不悔改的六四屠殺決策者的寬恕, 說成是體現基督的大愛的行為。
首先,高高在上、掌握民眾的生殺大權、 “無神論”卻實際上自尊為至高無上、不可侵犯、永遠偉光正的神、殺人不認錯、不認罪、不悔改、認為殺害影響其“穩定”統治的反貪污腐敗的草民是理所當然的人,真是她“自己的弟兄”嗎?
而從其寬恕聲明及文章可知, 她寬恕“敵人”後,唯一打算做的“愛敵人"的事, 只是為六四屠殺者等祈禱。 從寬恕聲明的發表時間可知, 她要把她默默為“敵人”祈禱的行動, 與人們每年在這個時候以文章、遊行、燭光集會等等方式紀念六四、 要求平反、 要求公開真相、 要求停止迫害 ……等等的行為作個對比, 以示她對這些 “不寬恕”的、 “沒愛”的行為的不屑。
為所愛的犯錯、犯罪的人祈禱, 是重要的、必須的, 但是否“愛的行動”就只有祈禱呢?
據說柴玲是三個女兒之母,她當然愛她的女兒們。她對女兒們的愛的行動, 是否只有祈禱呢?若她的孩子頑皮、不聽話時,她是否只有 “寬恕”,只有祈禱?是否不吭聲地任由她們頑皮下去、不聽話下去?她從來不干批評孩子、罵孩子這些 "沒有愛”的、“不寬恕”的、 “違反基督教文化”的事嗎?
社會上,出於對各種罪犯,包括殺人犯的“愛”, 也只能用祈禱、靜待神對他們作功、審判的方式對待他們嗎?不需要 “沒愛心”的警察、監獄、法院嗎?不需要“不寬容”的法律嗎? "寬容"他們, 讓他們逍遙法外, 繼續為害社會, 繼續害人、殺人, 才是對他們的 “大愛”嗎?只為他們祈禱,他們就會自然改邪歸正、放下屠刀嗎? 若是, 這樣 “有大愛”的、 “寬容的”社會還能住人嗎?
“911”之後,美國為什麼要追殺拉登?盟軍當年為什麼要追殺希特勒?中國人為什麼要殺日本鬼子?二戰後盟軍為什麼要把戰犯送上紋刑架?他們為什麼那麼“不愛敵人”、 “不寬容”?柴玲能回答嗎?
眾所周知, 對待罪犯的愛, 是絕不姑息、放縱, 也不是只默默祈禱,靜待他們改變, 而是要把他們繩之於法, 為民除害, 並用法律及教育的方法, 讓他們認識他們的罪, 促使他們改過自新,這才是對罪犯真正的愛。這也是“替天行道”,讓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是對神和人的愛。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珍珠港事件後, 美國沒有“寬恕”日軍, 在雙方死亡都極其慘重的戰爭之後,美軍占領日本。虔誠的基督徒麥克亞瑟將軍, 並沒有隻為日本默禱, 靜待神對日本的審判、處置, 而是毫不留情地以公義的快刀, 斬日本政制亂七八糟的亂麻, 把日本獨裁專制的憲法徹底改變為(體現基督平等、博愛的)民主憲法, 使日本人民能從此世世代代生活在民主自由之中--這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對戰爭中的敵國及敵國人民的“大愛”的鮮明例子。
基督徒為主體的美軍(及其他一些西方國家及非西方國家的軍隊)在韓戰、越戰、伊戰、阿富汗戰....為自己國家和世界的安全及和平、 為對方國家人民的自由英勇無畏地犧牲, 也體現了基督精神的 "大愛"。由於美國(及其他一些國家)及其本國軍人及民眾的戰鬥、犧牲, 南韓得以保持自由, 伊拉克和阿富汗則從制度為中世紀式的國家躍進到民主自由制度的國家(其民主正在不斷完善之中)。 成為已較穩定的民主國家的伊拉克--美國及多國聯軍在中東豎起的民主自由的旗幟--感召、引發了中東的 "茉莉花革命", 擴展了世界的民主制度, 進一步體現了基督對世人的愛。當年經濟瀕於破產、其社會制度令人不悅的中國和越南,幾十年來, 在歐美日及其他國家以及台灣、香港的資金、技術、人材等各方面的幫助和支援下,經濟得以挽救,繼而取得成就不菲的發展, 也體現了人類的愛和寬容。
中國國內外民眾爭取祖國民主自由的民主運動,不但是對國家和人民的愛, 也客觀上包括了對六四屠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當權階層的愛。 因為, 君不見, 王薄事件揭示了中國當今的制度不但對老百姓不公, 對當權者也是不安全的--當權者也許可以得意、富貴、權傾一時,但是, 在沒有法治的獨裁專制的制度下, 統治階層內明爭暗鬥、你虞我詐, 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誰能擔保他自己明天不會悲慘地倒台、死去? 只有中國實現民主自由, 才能保障他們及子子孫孫享有永遠的安康。所以,中國的民主運動也有着對當今獨裁專制的統治階層的愛。
“愛”不是言語,不是思想,是付出。柴玲引用的聖經句子說得好:“愛里沒有懼怕”。長期以來,中國國內外民運人士不懼、不吝付出巨大的血汗和犧牲, 他們對祖國和人民的愛正推動着中國歷史車輪的前進。
柴玲能夠理解在她眼中不懂“寬恕之道”、沒愛心(或愛心不夠?)的中國國內外民運人士對祖國的這份大愛嗎?
雖然柴玲的聲明滿紙“愛”字, 但讀她的信的人卻感受不到愛的氣息, 因為信中只有她滔滔的愛的論述, 只有她宣告自己因寬恕“敵人”而得到“無比的平安和喜樂”和“心裡的和平”的喜悅的文字, 卻沒有絲毫對二十三年來每時每刻都處於悲痛中的六四受害者表示關愛和撫慰的言語。 其寬恕聲明的發表是在“六四”二十三周年之際, 是眼淚未乾的天安門母親、父親倍感傷心之時, 是他們看不到兒女沉冤得雪而一個又一個地含悲含憤而死之時, 是一個在被二十三年的喪子巨痛煎熬得無法再支持下去的死難學生的父親自殺之時……,柴玲難道不知道她的行為是在六四受難者和難屬們的傷口上撒鹽嗎?明知也要這樣做?“凡你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而作。”(哥林多前書16:14)她的“愛心”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