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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劳动时间和商品价值 马克思是唯物主义者。只相信商品的内在的,用所谓“劳动时间”来量度的价值。因此马克思不能理解下述商业行为的意义: 1。张三生产了十个苹果。李四生产了十个橘子。王五不生产任何产品,只当一个中间人。为说明问题,我们还可以假定这王老五懒得门都不想出。打定主意这回不干任何“劳动”。 2。王五向张三借6个苹果,跟李四借6个橘子,捎个口信叫他们分别送来。 3。王五当即还给张三4个橘子,李四4个苹果。跟二人说声拜拜。自吃2个苹果2个橘子。 假定苹果和橘子的“劳动时间”相同,按马氏理论应等价。那么张三李四是不是以6换4的傻帽?王五是不是不劳而获的奸商?根据马克思主义,答案应该是“是的”。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连张三干吗要用苹果换橘子都闹不清。你有苹果吃不就得了? 马克思所不懂的是,商品不但有价值,而且有“效用(utility)”。张三辛苦了一年终于有苹果了。这第一个苹果多香啊!于是这第一个苹果的“效用”最大。 一个苹果已下肚,这第二个就差多了 (边际效用递减开始)。这“下一个苹果的效用”,就是所谓“边际效用(marginal utility)”。 (对学过微积分的网友:效用函数是单调递增的下凹函数。函数值单调递增而导数值单调递减。边际效用在数学上就是效用函数的导数。--你看这玄也不玄) 对张三来说,第五个苹果已经没什么吃头。不反胃就不错了 (边际效用接近零)。 于是张三心想,要有橘子吃该多好?他绝对愿意用6个苹果换4个橘子。他不但不觉得上当,而是觉得太赚了!因为就那第一个橘子的滋味(效用),已经远大于那后6个苹果的效用之和。 于是,王五的牵线搭桥,虽然没有丝毫增加这个三人社会的绝对产品数量,却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全社会的效用总和。因而也就当之无愧地得到2个苹果2个橘子的回报。 你是应该相信马克思的“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还是更应该相信效用理论? --- 节间闲话之二: 樊弓叩拜发来伊妹儿的网友,对所有写来喝彩,建议和批评的妹儿表示感激和敬意。网友中果然大有教我者。请网友们再接再励,樊某必忘掉自己姓甚名谁,侃他个唾沫乱飞。 许多网友来妹儿要文集。在下很惭愧。1。樊弓本行是数学。写这种文章是狗拿耗子不务正业,故逮着的也不多。2。樊弓也是追求“更善”的动物。希望明天的文章写得比今天好。谁要是把我10来年前在soc.culture.china 上打笔仗老底泄漏出来,我这下就跳楼。 在下也借此机会戏耍一下那些只懂粗鄙语言而说不出个所以然的网敌:樊弓是我党我军久经考验的网虫,一肚子歪理坏水不说,面皮比城墙还厚。升高樊弓血压的唯一办法,是亮点功夫出来,在理论上,逻辑上驳倒樊弓。请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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