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分遗产的经济学 上节结束时给网友们出了一题:三兄弟都爱这三项遗产,一辆爱车,一栋吉屋,10万大洋。车,房绝对不能卖。三人又不想住一起。这怎么分才公平? 樊弓是教书匠,出题当然是有奥妙。就象第八节的分饼问题一样,用这个遗产问题可以侃出深刻的经济学原理。这些原理你要是到别处去学,交了学费未见得学得进去。下面你只要跟着樊教授轻轻松松走一趟,包你明白,还免费。 前面说过,马克思主义是唯物的。认为每件事物都有一个内在的,恒定的,用劳动时间来度量的“价值”。按照这种机械的唯物主义观点,这三件遗产怎么 也分不出四件来。 唯物主义的另一局限在于,它不承认三兄弟各自的七情六欲会影响到这三宝的效用。因为那有唯心主义之嫌。 多数人对这个问题回答是找公平调停人估价,再按估价分。因为我们一般不会注意到,同一件东西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效用”。 (注:黄叶先生和金夏利先生高出众人一头,得到正确答案.) 我们不妨假定,老大最爱那房子,那童年美好的回忆是无价的。对他来说,这房值25万。他心想:车子嘛虽然是上好的奔驰,最多值5万。 老三年轻,最爱的是车。那车他是垂涎已久,而且是市面上绝版的古董。对他来说花10万也干。房子无所谓,15万他还不一定愿买。 老二介于二者之间。对他来说,房子值20万,车值8万。 这三人可能是家教良好,你推我让。哥哥自觉长兄如父,弟弟要学孔融让梨。争执不下。最后大哥面子大说了算,最“值钱”的房子给老三,10万大洋给老 二,自己把最不值钱的车留下。谁也不许再争。就这么定了! 这种“大公无私”的分法,结果是相当于老大得了5万,老二得了10万,老三得了15万。不公平不说,遗产效用总和只值30万。 相反,如果亲兄弟明算帐。说好谁也别让谁。你想要哪样你就得死争哪样。只有一个规矩:咱不兴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你要真想要你就出个价投个标。 中标者出钱“买”货,然后兄弟们分钱。 于是,老大用25万“买”走房子,老三用10万“买”下车。跟那原来的10万堆一块,45万。各再拿15万。也是皆大欢喜。 所不同的是,这种“自私自利”的分法,遗产效用总和是45万! 超过前一分法15万!这下马克思可要傻眼了,你樊弓把同三件事体多变出50%来? 同样是三件遗产,两种分法效果大不相同。前一分法显然既不公平,又没有物尽其用,也就是说没有将效用极大化。第二种分法使得 1。各得所爱,2。公平 合理,3。将遗产的效用发挥到最大。 这个既公平,又使全“社会”达到最大效用的分法的前提,是每人为自己着想。你千万要自私自利。不要去为他人瞎操心。别人自己会为自己打算,不用你劳神。用英文说:Your treasure is someone's trash (你的宝贝是别人的累赘)。 比效用极大更重要的,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总是可望不可及的公平原则。跟上节分饼问题一样,公平来源于人类趋利避害之心。而所谓“大公无私”竟是不平等的根基。不相信吗?头一回听说是不是? 道理很简单。“大公无私”要求人们吃亏不吭气。甚至做了冤大头还要陪笑脸。而你越不吭气就越吃亏,社会就越发不平等。“天堂”就是这样变成地狱的。 每个人在一定规则内为自己打小算盘的结果,就是使全社会资源分配达到效用极大。就是使社会达到尽可能的公平。利己是利人的前提! 这就是亚当斯密著名的“看不见的手”,也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核心: (An individual who) intends only his own gain (is) led by an invisible hand to promote an end which was no part of his intention. Nor is it always the worse for the society that it was no part of it. By pursuing his own interest he frequently promotes that of the society more effectually than when he really intends to promote it. I have never known much good done by those who affected to trade for the public good. --- Adam 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776 樊弓试了几回,总是翻不好。本大师也有无可奈何的时候。恳请网友帮忙。 又注:“利己是利人的前提”最终归结到数学上的非线性无约束多元函数极值的必要条件为对每个变量的偏导数(边际效用)为零。说来话长,也就不嚼醋 了。 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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