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自私和授人与渔。那么,这个世界会更好 自私是好的,因为自私,所以才有自利和自爱,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从这个角度,最好的授人以渔就是自私,就好比说,与其千生万世的保护它们,看来是有点伟大,但是,却不如让他们自保。 有自私才有自由,有自私才有生命,这些道理虽然对于愚昧人来说,不是那么好理解,但是,这就是事实和美好。 自私,不等于占人便宜,更不等于那些邪恶的社会主义恶人(撒旦的仆从在新时期的新包装),打着迷惑人的虚假口号去占人便宜。 自私,与不义无关,与欺压奴役无关,如果这世上的人真的了解自私,人人都能够自私,能够为自己而战,维护自己的自由和利益,维护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生命,维护自己的美好,那么,这个世界会更好。
那么,这比什么 不自私要来的更有道德更高尚更美好。 | |
| 如果人是出于自愿,去做施舍,去与人分享,去帮助人,而且不存在别有用心,也不是出于交易般的施恩望报,那么,值得赞赏。 但是,人,更重要的是,不要存奸诈的心,谎言的口,假冒为善的去作恶,去欺诈别人,去强迫别人,去掠夺别人,去成为他人的伤害灾难痛苦负担和折磨,那么,这比什么大言不惭的不自私,什么利他主义,热爱贫困的人,要来的更有道德,更高尚也更美好。 | 为什么要鼓励人自私,鼓励人去思考自私,明白自私。 | |
| 其 实,自私非常的重要,观察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其他邪恶的左派,之所以能够在东西方长期的肆孽,并且造成极大的罪恶和对个体每个人的侵害,都与它们有意识有 目的破坏自私有关,因为自私就是一个人的基础,也保守了个体人的自由和基本权利(比如私有财产权),如果自私是正当和合理的,那么,也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共 产主义完全失去合法合理的基础。 其它如工会,也可以见其荒谬和不法不义,因为,工会其实是对普通个体纳税人或者个体的消费者额外的掠夺,因为如果没有工会这个黑社会成本,生产者完全可以以更低廉的价格来提供产品。工会其实也是损害了其他人的自私。 也就是说,一切的邪恶政权或者主义或者集体,都敌对或损害了他人的自私。 如果人能够有智慧明白自私,那么,不只是异见分子会增加,而且结果就是暴政无法维持,强权会失去支撑,各种邪说和犯罪集团会被大大削弱,因为它们失去了基础。
私有产权是资本主义的基础,资本主义其实就是一种经济秩序,这种经济秩序建立在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基础上,也就是说,私有财产权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前提。因为有私有财产权做主,所以才带来所谓的资本主义的经济自由和社会自由。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指出:“承认私有财产权或是个人的所有权,因而是防止强制(强权)的根本条件,即使不是唯一条件”。作为一种经济权,私有财产是私 人对财富的正当控制,而财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这又构成了一种人权。而对于财富控制的正当性及控制量的多少的判断则构成了一种政治权。也就是说,私 有财产从形式上表现为人对财富的控制权,实质上是财富享有者借以排斥他人的侵犯而独享其利的一种权利。 私有财产权也是美国宪政的基础。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出现,都是以敌视和消灭私有财产权,这也是集体农庄和人民公社等等的由来,也是什么国有化的由来,也是什么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党)等等的由来。 例如中共国,通过掠夺和否定个体的私有财产权,那么所有的人就变相成为奴隶和附庸。 私有财产权是一种人的基本权力,在西方宪法中得到了体现。 财产权是一个人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保障,是人之为人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不是财产作为物的权利,而是人作为人支配物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RichardPipes在《财产权与自由》一书中提出,没有自由,某种形式的财产权是可能的,而没有财产权,自由却是不可想象的。“财产是自 由的必要的但非充分的条件。政府以社会公正和共同利益的名义,废除或侵害了财产权,这样做的同时,有时也会废除或限制了个人的自由。”[26]卢梭不但认 为财产、自由和生命是人类生存的三个最基本要素,而且他还认为,“财产权的确是所有公民权中最神圣的权利,它在某些方面,甚至比自由还重要。”[27]诺 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则认为,财产权不仅是经济自由之源,它们也是政治自由之根[28]。布坎南也认为,私人的或独立的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 者,无论政治的或集体的决策是怎么做出的。当然,其直接的含义是,必须设定有效的宪法制约,这种制约应有效地抑制政治对法律界定的财产权利,及对涉及财产 转移的自愿的契约安排的公开侵扰。如果个人自由要得到保护,那么,这些宪法限制就必然优先于且独立于任何的民主治理[26]。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认 为:“确认财产权是划定一个保护我们免受压迫的私人领域的第一步,私有财产是自由的基本要素,是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 防止国家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如果不存在这样一种确获保障的私人领域,那么强制与专断就不仅会存在,而且还会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换句话讲,如果财 产权与物质财富处于某个机构或者某个个人排他性的控制之下,个人自由将不复存在。”
与光和暗同灭
| |
|
|
|
|
|
|
|
|
文章评论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