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想寫寫那次血拼後的感慨了。 一直拖到現在。。。如果我下面寫的事,有人早已經歷了,還望大家不要笑話我的孤陋寡聞哈。 先來點背景介紹。。。曾幾何時,我們這些十多二十年前來美的留學生,一直把中國當作購物天堂。當時美金與人民幣1:8的外匯兌換率,在中國還是很經花的!所以, 以前回國,大多數同胞都要大包小包地採購,不辭勞苦地帶回美國。而今時代不同了,短短數年之間,咱們近期來美的中國同胞,早已不像我們那時那麼寒酸了。加上中國的通貨膨脹,物價飛漲,同胞們已經將美國當作購物天堂了。 這不, 我就親身經歷了一件這樣的事。。。 小D是某大醫院的腫瘤放射科醫生, 來自中國某大城市。她是短期來美觀摩學習,為期半年。目的地正是我工作所在的腫瘤中心和系。我之前幾次回國,和她的醫院有些工作關係。 所以她的到來也與我有些關係。因為這種關係加上相處後產生的友誼,我當然就要在她觀摩學習期間,盡點地主之誼, 為她提供一些方便。 這其中之一,就是帶她在回國前購物。她早知道我們這裡的奧特來特(outlet) 是購物的好去處,一直希望再去那裡瘋狂採購,血拼一番。 感恩節後的黑色星期五,我和小D也加入了浩浩蕩蕩去奧特來特購物的人群。那天,我們早上10點多才出門。一到奧特來特,發現偌大的停車場早已被各種車輛擠得滿滿當當。進得奧特來特里, 只見到處人頭聳動,人山人海 - 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 我們首先進了Polo Ralph Lauren店。小D敢緊抓了幾件男士馬球衫給她老公,老爹,和大哥。我也買了幾件給我老公和老爸。 排完長隊,交完錢,我們就匆匆忙忙地來到了Coach 店。 Coach 店內人流密集. 為了控制進入的人流數量,工作人員把守大門,顧客只得排隊等候。我們排了近半小時,才得以進店。到裡面一看,物美價廉的包包已所剩無幾。小D好不容易挑了兩個,加上她原來買的幾個包,她說算是夠打發該送的禮。我本是去隨便看看,到那,又禁不住也買了一個皮包和一個錢包。買包交錢又花了一陣時間排隊。 從Coach 店出來,我們去了Ann Taylor 店。這是我比較喜歡逛的一個店。見店家有羊絨衫和羊毛衣大降價,我們每人又選了7-8件。她一個勁地說,“真便宜,真便宜。。。”。可不是嗎?比起在中國要花上千人民幣來說,這裡的價可能只是中國的價格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將買到的商品送回到車上,吃了點東西後,我們決定要分頭行動, 以便提高效率。我隻身去逛了逛幾家熟悉的商店,收效甚微。等我和小D再碰頭時,她雙手又提滿大包小包的購物袋。 傍晚回到家中,我們各自檢查和試穿買來的衣服;一番忙碌之後,我們發現買來的東西有些要換,有些要退(都是老公的錯,非要我退掉在Brooks Brothers 給他買的襯衣-原來,自新年開始,公司的dress code改了,不用穿襯衣打領帶了),有些還想再買。於是第二天我和小D又重返奧特來特。這天整個購物區里冷清了許多……我們把該換的換完,該退的退掉,該買的買到後, 便繼續閒逛。到了一家皮衣店(Wilsons Leather),走進一看,有皮大衣減價,小D欣喜若狂。她看到每一件皮衣,都愛不釋手,都想把它買下來,帶回國。小D在一系列中意的皮大衣前猶豫不決,件件都想帶回家,我只好幫她挑了一件式樣款式都不錯的皮大衣。她高興地付完帳後,出得店來,還一直唸叨“這麼便宜,真想多買幾件……”。確實,比國內起碼要便宜70-80%。無奈,她實在帶不了那麼多她認為既便宜,又物美的商品了。 後來,我又帶小D 去了Macy's 和Costco。 她在Macy's 買了各種名牌化妝品,和一套J.A. Henckels Twin Signature 刀 - 國內人稱為“雙立人”。在Costco她買了Wii 機器, 深海魚油等各種保健藥。每到一店,小D 都興致勃勃地大量選購。但最後,她總是不得不從中再精挑細選,有所放棄, 然後,餘興未消地悻然離去。 在此之前,小D還在外地的同學幫助下買了iPad和iPhone 手機……。結果是,到她離開打包時,才發現瘋狂血拼的後果很嚴重 - 箱子不夠裝!最後,左丟右拆,小D終於將物品塞進了兩大一小的箱子,外加一個比她人還顯高的大背包。三個箱子都略有超重。到時候過海關,只能寄希望於她的運氣了。 看到小D瘋狂血拼,如此購物,我不得不感嘆:原來,中國人的購物天堂已經移到了北美。真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啊! 從這個微觀例子裡,我們是否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 1)中國人真的是富裕了 – 起碼少數人是先富起來了。 2)中國的物價不是與國際接軌了,而是超越了。 3)美國政府的貨幣政策還是卓有成效的。美元貨幣貶值, 其它貨幣包括人民幣增值,造成外來貨幣流入美國購物市場。 問題是,僅僅是美國的消費市場繁榮了,經濟是否就真的搞上去了呢?還有,作為久居海外的中國人, 你對這一現象是感到可喜 – 喜在美國享受價廉物美?還是可憂 –憂於回國遭受美元貶值呢? 寫於1/5/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