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兒子出生後,家裡就多了個小小的“第三者”,試圖“插足”於我和他爸之間,跟他爸爭搶床位,這一爭一搶的戰鬥持續了近五個年頭。 兒子從醫院回家後,就睡進了我們的臥室,不過是睡在他自己帶欄杆的小床里。雖和我們是同房不同床(特別佩服很多美國人從小孩子就和大人分房睡哈,咱怎麼就做不到呢?),其實那小床是緊緊和咱的大床貼着的,那樣的擺放,部分原因是出於咱的自私和偷懶,為了方便夜裡不用爬上爬下就能照顧兒子的吃、喝、拉、撒。在兒子還不會翻、爬、坐之前,還老老實實地呆在自己的地界內,後來長了本事,會爬、會站了,經常半夜醒了的時候就爬出欄杆、跨越邊界來侵略我們的領地,開始第三者“插足”。他爸的態度一貫堅決,不厭其煩的把這個小侵略者給“打回老家去”。 兒子一歲多時,為了給他的翻越增加點難度,小床就被狠心地給拖到靠牆邊,欄杆也往上提了一截,和我們的領地有了分割地帶。這一招確實起到了一定的防禦功能,小人被圍在小圈裡,又跨不出來, 還不會說話,有時侯只能眼巴巴地遙望着他嚮往的“理想國”哼哼唧唧。不過,周末大人、小人都睡懶覺的時候,小人“插足”也會偶爾得逞,擠到我們中間,左攬右抱的,小人是一臉的滿足。 就這樣隔岸相望地過了段平穩日子。小人又長本領了,居然翻越他的小圍欄,半夜三更的“偷襲”行為時有發生。得想別的招了,徹底解決這“插足”行為就是把小人給“踢”出我們的房間,讓小人睡到他自己的房間去。說是容易,做起來太難,經過一番苦戰,以我們失敗告終。最後是睜隻眼,閉隻眼,任其自然吧。小人不可能永遠是小人,總有長大的時候,不是嗎? 就在兩年前,我們搬新房,那可是個擺脫這小小“第三者”絕佳機會。家裡人人口徑一致地忽悠,並儘可能滿足小人提出的任何條件,比如:讓他挑想要的的房間,作主床頭柜上擺放什麼物件,火車軌道搭在哪個角落,會閃光的塑料劍躺在哪個位置。。。。就這樣把小人哄進了他的房間。 可小人還是逮着機會就毫不猶豫地充當一把“第三者”,尤其在周末的時候。 有一天,兒子問他爸:“Daddy,how old are you?”。 他爸有點遲疑,不知道這小子葫蘆里賣的什麼藥,但還是如實回了兒子的話:“Forty-three”。 小人然後轉過頭衝着我,一臉的想往說:“Mommy,can I sleep in your bed every night when I am forty-three years old。”。 哈哈,小子真是煞費苦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