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在我办公室里的会议一结束,和我一墙之隔的老板可能听到了散会的动静,急切地窜了过来, “过来,快过来,让你看看我的最新进展。”
老板Ozzy从他的计算机上打开了一张照片文件,“看看,这是昨天刚上色的部分,瞧那马的轩昂的气势已经显示出来了!下一次,就该给Chelsea 和 Ashley 上彩了。” 先说明一下,老板的名字---Ozzy是有来由的,老板是八十年代著名歌星Ozzy Osbourne的铁杆粉丝,崇拜到了连自己的名字也向偶像看齐了。
欣赏了眼前一片斑斓的照片,我不住地给点头,“嗯,是挺有气势的,进展不错啊。”,然后还是忍不住习惯性地问一句,“疼吗?”。
老板所展示的东西是和工作没有关系的,呵呵,要你猜猜他给我看的是什么?你可能真想不到 --- 是他背上纹身的照片。老板有很多的业余爱好,热衷于一些你可能觉得不入眼的东西。说起纹身,按老板的说法,那是用人的身体作为载体的一种艺术形式。从去年开始,老板有预谋有计划地进行一项他认为构思巧妙的“伟大的杰作”,这个杰作就是以他的整个背部做为画板,给“画”上一幅他构思的有背景、有故事、有动物、有人物富于创意的图画,前面提到的Chelsea 和 Ashley是画面上的两个人物,是他的两个在上大学的女儿。他自己设计的这幅作品经过纹身大师一年多的雕琢,已经完成了大半,现在已经是最后的上色阶段了。老板显然对作品的进展和成色很是满意,兴奋地说,“还有三、四次和纹身师傅的预约,然后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我真是替他高兴,这个刻啊、画啊的漫长的痛苦过程总算快到头了。说漫长,一点都不假,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啊,每月一次,每次两个小时去纹身师傅那里被“折磨”;说痛苦,想想能不痛吗?那图上的一线、一点可都是经过纹身师傅手里那小小的针尖一针一针给扎出来的,虽然纹身师傅的手上功夫已经练得炉火纯青,深浅控制得恰到好处,刚好扎进皮里,又不触及到真皮层引起出血,那也毕竟是在皮上扎针不是?每次看到老板给大伙展示刚被“画”好的部分引起的红肿和外皮的灼热时,谁不说这不是他自己花钱找罪受呢。
说实在的,咱以前对身上刻有图案的人没有多少好印象,甚至持有一些“偏见”,觉得哪个正经人会像电影里的黑帮老大、小流氓那样去纹身?可后来在美国见的多了,也就不再大惊小怪或对纹身的人那么“另眼”相看,大街上随处可见纹身的人,有的图案小巧别致,自己还会忍不住悄悄的瞟上两眼,尤其看到洋人身上纹的中文时,更是多看几眼,还觉着亲切呢。
真正近距离接触纹身的人,是在我老板几年前开始他的第一个纹身的时候。当时Ozzy也是犹豫了很久,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以身试法”?最后只是在左胳膊上小试牛刀,“画” 了一个面积不大的以跆拳道为主题的图案,画上的中文“武”字还是我的手迹呢。自那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后是右胳膊上的一片,再就是现在还没有完成的后背一整片,呵呵,跟上瘾了似的。不过,不管Ozzy在他身上再刻多少画多少,凭着这么多年的对他的了解,无论如何也不会把他和“不正经”的人联系在一起,怀疑自己原来是不是对纹身之人的印象太过刻板了呢?
你看了下面的照片,是不是会想,转悠的老板真是够“另类”。咱可是觉得很幸运碰到了这么一个“另类”的老板。从我开始在公司工作起,Ozzy就是我的老板,十年了,在他手下工作,还真没受到什么委屈。Ozzy是个很有个性之人,幽默、正直、是非分明、富有同情心,容易沟通、交流,且敢担当,天蹋下来他当大个顶着。Ozzy曾经是个拼命三郎,好在他能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这几年总算是按着正常的朝八晚五上班了。。。尽说好的,那提一点Ozzy的“坏”吧,我们在工作中犯下的错误,想藏着掖着?Ozzy总能一针见血地直指你的痛处,半天让你都缓不过劲来哈。
Ozzy这样还用穿上衣?我打趣他,你只用戴个围兜就行了。Ozzy的博客空间:http://ozzynelson.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