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全民的社会
因撰写《重温海归海不归》,挖出了旧作《从美国社会的三大特征说开去 --- 也谈海归问题》中的注解,将其稍作修改,另行发文如下。本人没有任何历史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文中的观点来自一个小老百姓的日常观察,可说是“盲人摸象”“一孔之见”,不一定对。欢迎网友批评指教。
洛山愚士
关于美国是一个全民的社会,笔者是这样理解的。美国确实有很多精英,不过他们大多都过着不显山不露水的平民生活。卸任副总统高尔出外演讲时经常一个人拽着个拉杆轮箱穿梭于机场间。笔者曾不小心与一位诺贝尔奖得主吃过一顿饭,如果不是朋友介绍,这位和气的老头跟你的邻居没什么两样,看不出有什么“大师、巨匠的风采”。与其他精英的交往也给笔者留下了类似的印象:谦卑,和蔼,低调。再看他们的名片,除了姓名职位称呼(如教授,总裁,律师,医师等)就是联络方式,绝无“钦点翰林,两榜进士,太子少保,加尚书衔”之类花里胡哨的东西。其实精英就在你身边,而你可能就是其中一份子。只不过精英大多来自百姓喜好平民生活,因此显得比较平庸罢了。
美国当然是由精英来治理的。但这不意味着精英们可以随意更改各项政策,占有不属于自己的社会所得,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精英在社会中的职责与作用是代表全体人民并为全体人民服务的。每一项重大施政方案都需经过人民审议和公投,一旦通过,精英也必须和人民一道遵守所制定的法律。联邦官员因逃税漏税被罢免并课以罚金是一常见的例子;总统违法会遭到弹劾;在住宅区建造新屋,无论是谁,除了受分区制(zoning codes)的约束,还要通过邻居的听证方能动工。在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精英和别人一样回到了平淡的私生活中去。总之,受法律与舆论的制约,精英在美国想要成为呼风唤雨的“人上人”很难。
林肯总统说过:“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笔者认为,这句写入美国宪法的名言也一样适用于美国的精英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的确是一个全民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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