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玩了几天(意犹未尽,可看的太多了),不得不打道南下去开会。开完会回来仍然坐TGV火车,我们选的是FIRST CLASS坐席,似乎干净宽敞一点,其他也没什么。早晨4点半就起床,前一天预先让HOTEL的工作人员叫了TAXI,交代要去火车站。我的法语不怎么样,还是听得出来当时那位LADY的ST. JEAN的发音没错。所以5点钟看到TAXI的时候根本就没想到要再交代一番,那个司机也是二话不说,帮我们把行李放好,直接就上路了。BMW当TAXI,感觉还是蛮爽的。 开了好一会,一直在高速上面跑,再看看记价器上面的价格跳呀跳的,早超过到火车站的价格了。於是问:是去火车站吗?司机吓了一跳,用怪里怪气的英语问:”火车站?不是机场?“然后他就慌了,抱着最后一点希望说:“一定要火车站?机场不行?”法国佬浪漫到这个程度也算蛮可爱的。我们很坚定的告诉他:“一定要去火车站。”他一把抓过呼叫器就 开始呜里哇啦的跟总部联系。后来才明白,他车里的那个GPS是不能自己调目的地的,一切都是公司给预定好,他照开就行了。换目的地需要公司重新给他调,他 自己竟然不知道怎么去火车站!忙乱了一阵之后,终於搞敌定了,下了高速,看到了火车站的入口,所幸我们出发早,时间还很充裕。 在等车的时候去一间小店里看小玩艺,给孩子们的礼物还没买。正看得专心,听到后面有好几声问候,BONJOUR,BONJOUR,以为跟自己没什么关系,所以也没理睬。结果那位先生拍了拍我肩膀,继续BONJOUR,我一转头就见他对着我暧昧的笑着。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我皱了皱眉,摇了摇头(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他要干嘛),继续转过身去研究那个T-恤的SIZE。他看看似乎从我这里讨不了好,没趣的走了。 一路高速无话,在火车上两腿一盘,打坐起来很是写意,时间过得也快。下了高速换地铁,在MONTPARNESS站上4号线。人不多,拖着行李箱,背着我的电脑包,外层的隔间里放着刚刚买票用完的钱包。包在身侧,并不在后面。上地铁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个人一直朝我靠过来,因为在美国时间长了,比较在意人与人之间的间距,所以我就一直让,一直让,结果那人竟然一直挤靠着我,愣把我逼到了对门的角落里。我正要转过头来说别挤了,就看到那人往门外走去。直觉告诉我不妙,下意识大喊一声:“MY WALLET!”一个箭步窜上去就把她从后面给揪住了。 幸亏她的那个帆布包的带子,让我轻易抓住了她,不过我可没那么菜,生怕抓不牢,还连带着她的衣服也给揪着。她这个时候刚刚到门边,还没跨出去。然后我就听到她说:“TAKE IT, TAKE IT。”低头一看,有点惊奇的看到我的钱包就躺在她的脚下车厢地板上!犹豫了N秒钟,放开手让她走了,捡起钱包打开看了看,卡和钱都还在。 非常有戏剧性的是,我的同事听到我那一声大喝,然后看到我往门外冲过去,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以为我们上错了车(我方向感比较好,一直是她的导游),也大叫一声,拎着她的 行李就跳到了门外(本来已经跟着我上了车)。她的行李箱比较大,基本上就把半个门给堵住了。然后她看到我的钱包(她认识)在地板上,才意识到不是上错车 了,又跳了回来。这个时候才发现她自己的包包拉链也被弄开了,所幸她把吃剩的大半个面包塞在里面,那个小贼(另外一个,顶多不过14岁)应该就是跟上她了。然后她注意到还有个年轻人把车门挡住了,所以门无法关上,估计这样地铁就不会走。眼看着那三个贼人离开,我后来竟然想不起来那个偷我钱包的人头发什么颜色,只记得她一张白白的还算漂亮的长圆型的脸。我揪住她的时候她也没看到她的眼睛,估计她是低着头的,我看不到。 然后我想,哈,看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吉普赛人啦,三生有幸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