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问:窗外有一张桌子,关上窗它还在不在? 俺的第一次回答: 因明论式的一种,类似于三段论的逻辑: 因明结论如果要成立,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成立,即理由成立;2、同品周遍:即从正面推理成立,并具周遍性。3、异品周遍:从反面推理也成立,并具周遍性(此即因明三相)。周遍性就是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 前提(前陈,宗法):关窗之前,(我看见)窗外有个桌子 结论(后陈,所立):关窗之后桌子仍在 中词(因):因为桌子不会因关窗而毁坏(或消失) 中词为关窗,为理由,因。 这里其实问题蛮多的。首先是这个因是否成立。桌子不会因关窗而毁坏(或消失)。成立吗?假如关窗时打到桌子而把桌子打坏了,那么这个桌子仍在的结论显然就有问题了。因为我们假设的是原来那个完好的桌子还在。现在因为关窗而坏掉了,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桌子了。所以因有问题。 其次,同品是否周遍。正面推理,凡是桌子都不会因关窗而不存在(毁坏)。这个不周遍,假如桌子的材质不够坚硬,一关窗就可以轻易把它碰成一堆碎片。所以同品不周遍。 第三,异品是否周遍:若桌子不存在,一定是因为关窗把它毁坏了。也不周遍,因为也可能有人很快溜过来把它搬走了。 这样依因明推理下来,结论是:不知道。关窗后桌子可能在也可能不在了。 ------------------- MC重新定义了问题:“我们看见窗外面有一张桌子,假设大家看见的不是虚象,对这张桌子的存在大家没有疑问。我们确实看见了一张桌子。那么,关了窗,假设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窗外面的桌子还在不在?”。 俺重新解答: 按照这个问题,那么这就是我第一次回答你的关于现量和比量的问题。现量就是我们大家都同意窗外有个桌子,实际所见,没有异议。比量就是:因为我们之前实见,所以在我们不能实见的时候我们推测它存在。
推理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前提:窗外有个桌子
结论(所立):我们看不见的时候(比如关上窗子的时候)桌子也在那里
因:桌子的本体不依我们所见而立
因是否成立:桌子的本体不依我们所见而立。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因成立。
同品周遍:一张桌子不会因为我们看不见就不存在,成立。
异品周遍:假如一张桌子不存在,那么我们一定看不见。成立。
所以这个结论是:桌子仍然存在。没有问题。 ------ 结论:佛教是最精准的科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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