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個流水賬。 第一次,是在我開始煙施之前。綠燈變紅,我突然決定不衝過去了,就猛的剎了車,結果後面那人就撞上我了。俺的新車,才不到半年。後面撞進去一點點,不嚴重,但明顯。開了車門出來,對方也出來了,直說對不起。我一看,是個中國人,這麼有禮貌,馬上印象就好了,我說沒事的。雙方交換了電話,保險信息,拍了張照片,聊了幾句,各走各的路。之後保險公司理賠,我拿了他的保險公司給的1千多刀,想着要不要去修理。最後貪了財,決定不修,把錢留着,誰知道下次我撞哪兒呢! 過不了多久,那時候已經開始做煙施。我這人沒常性,就是不想天天做,所以做幾天停幾天。這是不太好的。我上班時停車,不小心擦到了已經停在那裡的一輛GMC卡車的前面bumper上面,留下了一塊擦痕,很明顯的。停了車,把自己的姓名電話保險信息事故經過簡單寫寫來,放在對方車子的wiper下面。不幸的是過了一個多禮拜對方都沒有聯繫我,也沒有聯繫我的保險公司。我懷疑那紙片會不會被風吹走了。和先生說,先生說壓在wiper下面,應該不會。那我就只能猜對方是個大好人,沒有追究我了。 可是,欠的債畢竟是要還的。這不,我把自己前面的bumper給撞凹進去了,不得不去修。修車車間給我租了輛車,算他們的treat. 那天我在家寫文章,到了下午4點多,捉摸着去店裡買點東西做晚飯。就這麼一個念頭,早不去晚不去就在那個時候出去一趟。馬路是兩道的,我在中間那道,直行。到了路口成為四道,往左拐多出來兩道。本來在我右邊的一輛本田CRV,估計我正好在她的盲點,直接插我前面開到了左拐的道上。我大驚之下死踩剎車,那輛車的左後輪邊緣還是碰到了我車的右邊fender和bumper交叉的地方。看到那輛車還往前開,我按了喇叭,對方才停下來。我當時心裡想,這個車是租的,我可不能讓你跑了,我就是不想修也不成。車上下來個波斯老太太,一臉苦相。我頓時心就軟了。我說,你撞到我了。沒想到老太太說,是你撞了我! 我一聽頭就大了,說,那好吧,我們叫警察來。我拍了照片,等了很久,警察來了。一個很精幹的女警察。詢問了之後,我說了怎麼回事,老太太非說是我從後面撞了她,改了幾次口。不過不管怎麼改口,車子的損傷位置她沒法解釋。警察知道怎麼回事,卻不肯寫報告,她說,你們自己決定,我可以寫個報告,但是報告會說沒法決定誰錯。我一看,這沒有用啊。跟老太太解釋了(她英語不好),商量着算了,我們不要那個警察報告了。我有點不服氣的跟警察說,你明明知道她撒謊,為何不肯做出判斷?警察說,“她只是perception不同,或許她真的以為你撞了她呢。我自己就有這樣的經歷,我趴車進一個停車位的時候,有個人倒車碰到了我,結果他說是我倒車碰倒了他。你下次搞個dash camera." 最後還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由他們決定過失方在誰。我把照片送給了雙方的保險公司。假如過失在我,我就會被要求付500元的deductible. 兩個禮拜過去了,還沒有收到動靜。 這些事情,和煙施有一定的關係,也和我最初要了第一輛車的保險費,又沒有被第二輛車索賠,都有關係。具體的因果,就只有交給cosmics去評述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