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pifu01的博客
  涵盖乾坤,截断众流,随波逐浪
网络日志正文
索达吉堪布:金刚经释 13 2021-12-18 11:48:33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如果认为“如来因为具足相之缘故,得无上正等觉果位”是不合理的。须菩提,你等也不要这样作意:因为如来并不是以具足相的缘故,获得无上圆满正等觉果。

  此处第一句“如来不以具足相故”中的“不”字,藏译本与玄奘、义净法师译本中均无,可能是久远流传过程中误添加的字,连贯上下言语意义来看,没有“不”字更通畅连贯。前段经文刚刚讲了如来正等觉不能以相好具足与否来衡量,此处世尊于经中再重申,以相获得如来正等觉不应理。所谓的相在《楞伽经》中云:“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处所形相、色相等一切显相称为相,不论如来的庄严妙相还是凡夫平常处所相,都不是真实究竟之相。所谓的相是因缘所生之法,其本体为空性,显相上似乎有,实际中依因缘所生的法全部是空相而非胜义实相。希望学者千万不要认为可以种种妙相得见如来,此种错误认识者易堕入常边,始终无法获得无上正等觉的果位。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须菩提,你等如果这样认为,发无上菩提心者会执著一切诸法都是断灭空性,承认一切法是断灭之空。这种想法成非理之见,因为发无上正等觉心者对一切法不说为断灭相。”

  中观指出,如果过去有现在没有是一种断见;或抉择诸法本性时,显现没有单单承认是空边,这也是一种断见。如片面看待世间规律,认为因果没有、轮回无有、得三菩提三解脱子虚乌有等,执诸佛断灭一切缘起诸相,执一切为空无断灭,这就是一种断见。《心经》中也说:“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诸法的真正实相是显空不二、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的法性。如果认为诸法实相是断灭,即是非理之说,因此见已堕入断灭之边故。《中论》中认为断灭空见是一种始终不能恢复的边见,真正实相中无有一法的本性可生可灭,如果承认灭法,这种灭法的境界确实无法恢复。从修行角度而言,灭法是无色界禅定境界;从见解上而言,遍智无垢光尊者将其批驳为一种外道邪见。因此发了大乘菩提心的人,不说诸法断灭,若有此断灭之见,也不会是真正大乘发菩提心者。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

  “须菩提,如果菩萨以遍满恒河沙数世界的七宝布施,其功德固然不可思量;但如果有人了知一切法无我,且已得无生法忍,此菩萨的功德远远超胜前者。”

  仅仅施予畜生一抟之食的善法,其果报也不可思议,何况以遍满恒河沙数世界七宝布施众生的功德?对初入佛门者而言,平常上供下施、供养上师三宝或布施乞丐孤贫的功德非常大,但如果通过闻思修行,对佛所说般若空性法理生起定解,其功德远超前者。由此可知,平时表面的布施,心不清净故不一定有很大功德,而在相续中如理生起闻慧、思慧、修慧中的任意一种,哪怕是仅仅一刹那间观修空性,对无我法生起坚定不退转的定解,其功德无可言喻。

  环境对人有很大影响,许多人以三宝圣地等外缘加持,会自然趋入佛法正见,而汉地千千万万人都是持邪见者,极少有修持正法者,以此自心随外境转于边见而难以保持稳固正见。世间愚昧的凡夫根本不懂佛法的道理,在痛苦来临时,根本不知以正确的心态去对待,从而枉受诸苦。佛法最殊胜的精华即是无生法忍般若法门,内道弟子学修佛法对此法门生起不退信心,至关重要。《大智度论》云:“菩萨位者,无生法忍是,得此法忍观一切世间空,心无所著,住诸法实相中,不复染世间。”对于无生灭诸法实相真正通达无碍,得到不退转的境界后,只需在此境界中刹那安住,其功德已远远胜过他人相似布施之功德,因为此菩萨已没有任何实相的执著,住真实法性义之功德极为殊胜。

  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为什么得无生法忍境界的功德已远远超过了布施的功德?因为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问佛:“世尊,为什么菩萨不受福德?”佛言:“须菩提,菩萨对所作善事得到的福德,不应贪著执取任何相状,所以说不受福德。”

  《六祖坛经》中云:真正所得的功德实际是一种空性。从名言显现方面讲积累福德资粮,显现色身,但是究竟的胜义实相中一切都不存在。在菩萨的境界没有可得的智慧与福德,不贪著任何法相,如《心经》云:“无智亦无得。”菩萨以般若空慧摄一切修法,断除贪执果位的所知障,住于大等性。《维摩诘经》中云:“诸法究竟无所有。”如果福德自相实有存在,则以满恒河沙数世界七宝布施,也不能得到任何福德,任何法也不能显现。《定解宝灯论》中广述菩萨所得的智能,只是暂时道中的一种所证之法,法身境界若以分别寻伺衡量则成非理之举,因此应观诸法实相为空性。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须菩提,如果有人依着相分别说如来有来有去,有坐有卧,此人根本未理解佛说法之密意。因为所谓如来,无有来亦无有去,其性无有迁变,以此故名之为如来。”

  如来与凡夫众生有天渊之别,如来已如理如实来到或证达诸法本地。显密共同承认,凡夫众生是漂泊流转于轮回中有迷乱显现的有情。世间凡夫的见解纷繁复杂,多数人认定如来有来有去,是基于这样的史实:世尊从兜率天降生阎浮提蓝毗尼园,苦行六年,于印度金刚座菩提树下夜睹明星,豁然大悟,成就无上正觉后,广度有缘。如来有住的地方,世尊在灵鹫山等十大圣地分别说法,在嘎亚郭拉地方驻足25年,世尊也示现如何修行、吃饭等,尤其在小乘的戒律详细记载世尊居住、结夏、化缘入座等的地方,最终世尊住世84年后示现涅槃,趋入清净刹土。如是种种显现在众生眼识前现量成立,在世俗中毫无疑问应当承认。而从胜义实相分析,如来无来无去,上述承认完全是一种错误观念,依现象判断如来有来去,说明彼人没有真正了解如来的实相。佛经云:“诸法自性无所住,无来无去如虚空。”常啼菩萨求般若法的公案中,常啼菩萨见到法胜菩萨后,问自己在路上见到的佛从何而来,去于何处,法胜菩萨因而宣讲了《诸佛无来无去品》。此无来无去品中,以众多如阳焰水等比喻说明诸法无自性,如来无来住去。《老妇请问经》中云:一切诸法无生如鼓声一样,暂时显现声音,实际鼓声无有任何来源。真正的鼓声既不在鼓上也不在手上,始终得不到一个真正实有自性的鼓声,以此无来无去的鼓声比喻如来的无来无去。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将整个三千大世界碎为微尘,其微尘之数是不是很多?”须菩提回答说:“非常多,世尊,为什么呢?如果微尘众实有,世尊根本不可能说是微尘众,为什么呢?佛说所谓的微尘众根本不是微尘众,只是假名安立为微尘众。”

  即使一个碗碎为微尘也不可胜数,无法衡量,何况将组成三千大世界全部碎为微尘呢?但是实相中微尘众并非实有,名言中任何一个法都是这样,因一切法本来无实有,所以说是微尘众。如果微尘实有,则不可能依理抉择为空性。小乘认为无分微尘是一切法的基础,胜义谛中此微尘成实存在;外道认为微尘常有、实有不变,凡夫人的分别智慧有限,依彼非正量的思维认为微尘极其渺小细微,无法继续分析观察,故是常有。而实际上不仅中观宗派不承许,即使因明宗派也不会承认微尘成实常有。从名言角度出发,佛也在各类经典中说微尘多,一个微尘中有无数个刹土,如《华严经》中云:“一尘中有尘数刹。”此亦说明世尊不承认微尘实有,如果微尘实有,佛则不会说微尘多。因为说微尘多是从世俗而言,在胜义中以理观察时,或观待圣者的根本慧定前,所谓的微尘非微尘,微尘众多只是名言中的一种假象而已。在胜义中微尘尚不成立何况其形状多少呢?《大幻化网》中引用显宗的经典作教证云:“一根发尖端,不可思议刹,各形皆不一,彼相无混杂。”一毛发尖端有无数的刹土,每个刹土形状功德都不同,恒河沙数无量世界相互无有混淆。对此凡夫人难以接受解释,以佛教观点推理,诸法皆是空性,空性中不灭缘起,以法性不可思议之缘起力,可以有缤纷多彩的各种的显现。佛教中称作微尘,而自然科学家们将其称作原子、中子、质子等,名称各异,但不论何种名词都不能改变微尘与世界非常有的本性。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世尊,如来所说的三千大千世界实际非世界,只是假名。如果世界是实有则是一合相,如来所说的一合相,并非实有,只是为其安立名称,假名为一合相。”

  真正在胜义中观察,从微尘到三千大千世界之间,诸法没有任何实有自性,无论胜义谛还是世俗谛中都不存在一法有自性,它们既不是断灭也不是常有。倘若执取世间实有,则成为对事物总相的一种执著。一合相即是一种总相,世界本为众多不同因缘组合,而彼等各有别相,无有共同的相——总相存在。如瓶子本来由许多微尘组成,但人们对瓶子有着一体聚合的概念;人也是如此,由头、手、足等各支组成,本来无有所谓的身体,但人们认为有一实有我存在。同样器世界本来不存在,凡夫众生迷乱分别感觉上实有诸法聚合为一体,人们以业惑对其形成一种总相的虚妄执著,这叫一合相,并非实相中真正存在。蕴的聚合、世间的相续等都是假法,如来在佛经中常说一合相都不存在,聚合而成的总体假法中,人们产生一种邪执认为诸法实有,这是邪执实有而不是真正实有。《中观四百论》中云:“集聚假法中,邪执言实有。”所有因缘聚合之法全部是假立不实的,诸法虚伪得像影像一样,哪里会有真实的存在呢?一合相并不是真正的一合相,《入菩萨行》中云:“虚伪如影像,彼中岂有真?”《圆觉经》中云:“众生国土,同一法性,地狱天宫,皆为净土。”众生国土,皆为同一法性,即不实有;所以地狱、天宫皆是净土。如果净土真正实有,则众生国土不会同一法性,地狱天宫不会都变成净土。所以如来说名言中的一合相,在实相中并非一合相,只是假名。

  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须菩提,一合相,在实相中是不可说,但在名言中凡夫人贪执而安立。”

  对器世界有情世界的总合相状执著,皆称为一合相,究竟实相中无一法可立,因此一合相实际不可言说。以瓶子、柱子为例,不仅大乘中观论典,即使小乘中也认为瓶子、柱子只是一个总相,《俱舍论》中以理抉择后确认瓶子是世俗谛,是一种假象,因此一合相的本性不成立为实有,只是世俗显法的一种假象。世间愚迷颠倒凡夫不了知此理,经常以妄想贪执其为实有,更不能如实了达此离一切戏论的诸法实相,因此佛在经典中常说:若佛不出世为众生开示甚深甘露法要,恐怕彼等于此法义不能解了。但凡夫人的智慧非常浅薄,深深地执著五欲,听到空性法门也不能真实理解,因此不应于非法器面前宣说般若法要。《妙法莲华经》中云:“凡夫浅识,深着五欲,闻不能解,亦勿为说。”凡夫人智慧根基有限,又有种种迷乱业障遮弊,根本无法见到真实法相,如有眼翳者耽执空中毛发一样,以此长久漂泊于轮回之中。佛成道时说:“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吾得犹如甘露之妙法,纵为谁说亦不能了知,故当无言安住于林间。”世尊成道时已证悟如甘露般的妙法,为什么四十九日不欲对世人宣说?因为世人妄执深重,不会真正通达佛的甚深法要,不能放弃一合相的妄执,所以世尊不愿为之演说,而宁可至寂静林中独自安住。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如果有人说佛说过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此人并未通达如来的密意。为什么呢?因为佛陀所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它们并不实存,只是在名言中安立为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佛在经中所述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并不是一种究竟了义之说,也不是真正承认实相中有四相。任何大乘修行人不能承认胜义实有,如果予以肯定承认,也将成为此人修道中的一种障碍。世尊提出此问实属必要,因为佛为调化根基不同的众生而宣说八万四千法门,对有些钝根乐小法着相骄慢者,宣说有我的法门,如小乘的《阿含经》、《毗奈耶经》中承认万法为有,另外佛本生公案中常常涉及“我的眷属中,舍利子、目犍连等像银瓶一样”,又说“在因地我曾经变成某某国王,做过什么事”,有时又说“我今天头痛,是因为我以前当渔夫儿子时看……而笑”,这些都是佛陀亲口所说,难怪末世浅学者会认为所谓的我实有存在,合乎法理,而不去广泛闻思以实践通达世尊的究竟密意。为使人们摆脱这种恶见的束缚,世尊特发此问以引出究竟了义实相,须菩提通过世尊善言诱导,已经悟入佛之密意,因而答:执四见实有的人未理解世尊的意趣。三转法轮的了义经典《如来藏经》中亦云:“一切众生,虽在诸趣烦恼身中,有如来藏常无染污,德相备足如我无异。”世尊第三转法轮中宣说了常有的概念,但这是从光明显现分而言,并非表明诸法实有存在,而是强调显空无二的如来藏光明显现,也是最了义的空性。

  此处六祖如是抉择:我见就是如来藏本性实有,人见是诸法本性常有,众生见是众生的烦恼本来清净存在,寿者见是众生在实相上不生不灭。六祖的解释言词不多,所抉择的方法不同别家,但意义通彻,经文幽玄,与原文很接近。胜义实相中以理观察时,四相可以包括在无我空性之中,因佛陀最究竟的甚深法要,可以归纳包括在无我空性中。空无我之理是诸佛所达到的真正境界,它能摧毁一切世间边执邪见,是趋入涅槃的唯一法门。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中云:“如佛虽离萨迦见,亦尝说我及我所,如是诸法无自性,不了义经亦说有。”佛陀虽然已没有萨迦耶见,但在显现上经常说有我及我所;同理,诸法本来无有任何自性,但在不了义经中针对相应众生的根基,佛也常说自性是存在的、我是存在的。有些经中说有我见等,这是不了义的,只不过是在以名言量为主进行抉择时,这样宣说而已,并非究竟实相本义。因此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言中的一种假象,是妄想分别心的所缘,凡夫众生心识所了知的实相亦非实相,只是名言中称为实相。胜义法界本性超离言思分别之境,唯是圣者智慧的所缘。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须菩提,发无上圆满正等觉菩提心的菩萨,对一切法应以般若空慧摄持,如实了知,如是信解,不生任何法相。所谓的法相,就实相胜义而言亦非法相,只是假名而已。”

  本经的教言主要为破相执,整部经前面破一切边执邪见,此处破一切法相不存在,所以禅宗大德常称此经为“破相论”。对于已经发无上菩萨心入了法门的人,应心入于法,与法相应。自己应当真正生起一些证相觉受,依《金刚经》而对于诸法实相生起感悟,否则虽然有听闻读诵的功德,但在烦恼现前时,会毫无办法。倘若在精进闻思修行,相续中对诸法无生的本性生起证悟,则《般若经》中所述最甚深不可思议境界已然出现。

  初学者首先通过依止具德上师,如理听闻明了经义,断除增损疑惑,反复思维至基本能照见诸法本性为思所生慧,然后通过反复修持,才能获得不退转的定解和境界。如此通过闻思修三方面修持,对无生法相了了分明,显而无自性的般若空慧必然会显现出来。

  古代慈明禅师有一个弟子,每天念诵一百遍《金刚经》。一日禅师问弟子:“《金刚经》讲的是什么意义?”“弟子只是在字句上读,并不知道经的意义。”禅师说:“每天可以不念太多,只是念时需要用心观想。”后来弟子每天只念一遍,一天念到“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时顿时开悟。所以修任何法都应先如实了知中间如实信解最后如实在自相续中生起不退转的定解。《罗睺罗赞颂》云:不可言说智慧到彼岸,不生不灭虚空之本性,各别自证智慧之行境,顶礼三世如来之佛母。若勤修持,最后自己一定能到达这种不生不灭的不可思议的境界。

  世俗凡夫所说的相,在胜义中并非法相,只是在名言中的假名。《大乘义章》中云:“诸法体状,谓之为相。”《六祖坛经》中亦云:无相为体。《华严经》中云有六种相,《解深密经》中讲三种相,《大智度论》中也谈到三种相,本经则说四种相。不论相有多少,一切相在胜义中即是虚妄假立。久尼夏智在讲义中强调最后一定要远离一切相状,这是证悟无我最殊胜的方便道,若未离一切相,人无我法无我不可能证悟。外境的相执如果没有断尽,执著未除,不能真正证悟空性,《释量论》中亦云:“如不断此境,不能断彼执。”世间任何相都不是真实,必须予以遮破,破斥一切相才能现前自然本智。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须菩提,如果有人用遍满无数世界七宝作布施,功德不可思议,无法衡量;如果有善男善女发了殊胜的菩提心,念诵受持此经,甚至仅仅经中四句偈,为人演说,所得福德远远胜过前者布施的功德。(在念诵本经前,首先应念三遍或一遍皈依,最好是三遍,然后念四无量心。念完全部经文最后回向,藏传佛教仪轨中都有皈依发心回向。这样具足了三殊胜,功德很大。)

  念诵、受持为人演说经中四句偈,如“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其功德已胜过广大财布施的功德,何况全经如此行持呢?极力修学此经者,若如理受持、通达此经,机缘具足时应常为他人演说。现在自身具有本经的传承,又有所化的众生,应至力广弘此经,否则浪费光阴,错过机缘只有扼腕大叹。若确实不具备地点时间等因缘传讲全经,可以仅为别人演说四句偈义。一般人没有足够的时间财力等福报作广大的财布施,但演说一偈既不需很长时间,文字又通俗易懂便于接受,只需发一个清净心即可同时成办自他二利,这无疑是最好的积累资粮的方式。

  大乘经论的读诵和演说功德不可思议,读诵、演说都属于十大法行,《现观庄严论》中云:“开阐正法教,谛语为第十,彼性不可得,当知名修治。”及“多闻无厌足,无染行法施,严净成佛刹,不厌倦眷属。”一方面,缮写读诵等属十大法行,另一方面,此经主要宣说般若空性的甚深意义,受持此经与修持空性功德等无差别。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中云:“世间最大的三种功德是发菩提心、宣说大乘佛法、观想空性。因此具善缘者应常观想,闻思此经,至少应每日读一遍,若时间有限诵一偈亦可。全知麦彭仁波切云:“若无有闻思修的能力,得到人身还是应当每天持诵一个具有传承上师加持的金刚语,这样可得到殊胜功德。”世人认为供养上师一条哈达或一百元钱功德很大,而沾沾自喜。从一方面看,这样供养确实有功德,但另一方面,真正发菩提心观修空性,为他人传法解经,功德更大。有志者应勇于荷担如来家业,在汉地广弘般若空性法门,使不信佛教道理者皈依佛门,懂一偈为人讲说都会成就自他利益,否则通晓佛法的人不弘扬佛法,而像阿罗汉一样入灭定,这并不合理。遍智无垢光尊者在《上师心滴》中云:“有些人安住在灭定中,实际是小乘行者,为了自己成就而舍弃利他的事业,并不符合大乘教法。”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如何为人宣说呢?应安住于实相中,不取任何相,如如不动。”

  世尊为度化各种根基不同的众生而讲的八万四千法门,全部意义都是引导有情趋入般若空慧之道。一切法的实相是菩萨根本慧定的所境,在入定时无有任何相可缘,如如不动,远离一切戏论。《般若经》云:“若人见此法无减无灭,犹如虚空也。”任何相在入定智慧前都为颠倒错谬,因此不执取任何相,才能与三世诸佛的无为智慧境界无二无别。这种境界无有所破所立真实义中自然安住,能现前真实的本性。《宝性论》等论典中云:“此中无所遮,亦无少所立,寂灭中安住,正见即真相。”真正能现前这种境界,已超胜发菩提心等任何善法的功德。《不可思议经》中云:发菩提心不及观空性持正法功德的十六分之一。《宗镜录》:如有颂言“若人持正法,及发菩提心,不如解于空,十六分之一。”因此观修般若波罗蜜多空性智慧的功德非常殊胜,具有福德智慧清净戒律的持藏者,应当广宣流布,稍稍安住此经的境界,其功德无量无边不可思议。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为什么呢?一切有为之法,皆如梦、幻、泡、影、露水、闪电,应当如此观待一切法。”

  汉传佛教的高僧大德们经常喜欢引用此偈,藏传佛教中在长净期间也常于午饭前,供食子或给邪魔外道的众生作布施时念诵此偈,此偈概括了这部经的全部内涵,若无时间修持此经、念诵全经,可仅念诵此偈。

  菩萨在出定时应观一切法如梦如幻,凡是因缘所摄生灭法,皆是有为法,而有为法全部是迷乱意识安立的,虽有能取所取之法,其本性丝毫不能成立。就像梦境与幻化师幻变出来的幻象;又如同镜子里种种影像,因缘积聚而显现,因缘毁灭时又消失;无常似水面的水泡,又犹如早晨的露水,虽然放射璀璨的光芒,但顷刻后马上消失;诸显现好像闪电一样,瞬息刹那生灭。此处从诸法无自性与无常两方面作比喻,藏文中此处还有“如流星、如眼翳、如灯、如云”四喻,共九喻。玄奘法师译本与藏文本同,而此译本差异可能是由于梵文原本不同或流通中疏漏。其他佛经和《幻化网》中多运用幻化八喻,《闻解脱经》中有十二种比喻宣说一切有为法无有自性,《妙臂请问经》中云:“三世一切如虚幻。”《佛说水沫所漂经》中有比喻:“色如彼聚沫,痛如彼水泡,想如夏野马,行如芭蕉树,识如彼幻术。”《中论》中云:“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皆空如焰梦,如乾达婆城。犹如幻化人,亦如镜中像。如是六种中,何有净不净?”诸如此类如幻如梦的比喻非常多。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世尊圆满讲说此经后,须菩提及所有的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人、阿修罗听后都生起大欢喜心,信受并依教奉行。

  如是甚深般若经,仅闻亦断轮回根,

  读诵受持何堪言,故恒实修极重要。

  以此善根皎月光,遣除愚众痴意暗,

  趋入光明解脱道,速得如海身智德。

  此《金刚经释》是法王晋美彭措足下愚徒索郎达吉在喇荣传讲此经之同时撰著圆满,增吉祥,2000年8月15日。

  重校于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浏览(2533) (0)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pifu01
注册日期: 2010-10-14
访问总量: 790,379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中观逻辑论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 佛子行37颂之二2
· 道德经第14章
· 道德经第13章
· 道德经第10-11章
· 第十章
· 道德经 第九章
友好链接
· 润涛阎:润涛阎的博客
· 摩诃笨蛋:摩诃笨蛋的博客
· 珍曼:珍曼的博客
分类目录
【生命历程】
· 未曾亲身参与64者,不足与言64
· 他乡遇“故知”
· 信仰与因信称义
· 陪伴 歌曲以及词翻译
· 为了永不忘却的纪念
· 戏说“我将无我,不忘初心”
· 母亲节梦见母亲
· 相遇
· 姑妄言之:我最近的“车祸”
· 如何应对新冠long haul(后遗症)
【天伦之乐】
· 工程师的疑惑
· 俺家小狗
· 小天才:枕套的用途
· 我闺女今天踢了个弧线角球,直接
· 中学生的自杀问题
· 沙滩漫步
· 高奇峰"怒狮"解
· 旋转木马
· 女儿的因果报应观
· 真实的爱情故事
【Buddhism】
· 中观逻辑论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 佛子行37颂之二2
· 道德经第14章
· 道德经第13章
· 道德经第10-11章
· 第十章
· 道德经 第九章
· 杂阿含274 欢喜 欢喜!
· 雜阿含58經
· 佛法的要点,就是是出离心、菩提
【Notes】
· 梦
· 统一思想:多么伟大的雄思妙想
· 人间地狱
· 中共国叫兽之兽,与中共国高官之
· 从快活老人那里偷来一幅图并题诗
· 随学快活老人 五绝 春早
· 小诗 N 首
· 新唐人和川普关于WI选举所造的谣
· 国民教育与屁民教育
· 苏格拉底讲述的轮回转生故事
存档目录
2024-04-04 - 2024-04-26
2024-03-03 - 2024-03-26
2024-02-10 - 2024-02-28
2023-12-09 - 2023-12-26
2023-11-20 - 2023-11-24
2023-09-06 - 2023-09-06
2023-06-01 - 2023-06-07
2023-05-18 - 2023-05-26
2023-04-04 - 2023-04-27
2023-03-19 - 2023-03-31
2022-12-13 - 2022-12-13
2022-11-20 - 2022-11-30
2022-10-25 - 2022-10-25
2022-06-03 - 2022-06-03
2022-05-06 - 2022-05-22
2022-04-02 - 2022-04-26
2022-02-01 - 2022-02-20
2022-01-10 - 2022-01-10
2021-12-02 - 2021-12-29
2021-11-02 - 2021-11-29
2021-10-03 - 2021-10-31
2021-09-01 - 2021-09-30
2021-08-21 - 2021-08-30
2021-03-05 - 2021-03-24
2021-02-07 - 2021-02-26
2021-01-22 - 2021-01-30
2020-12-13 - 2020-12-26
2020-11-11 - 2020-11-29
2020-10-08 - 2020-10-23
2020-09-07 - 2020-09-07
2020-08-07 - 2020-08-29
2020-07-25 - 2020-07-25
2020-02-25 - 2020-02-25
2019-11-14 - 2019-11-14
2019-10-01 - 2019-10-31
2019-09-15 - 2019-09-15
2019-07-31 - 2019-07-31
2019-06-03 - 2019-06-03
2019-04-27 - 2019-04-27
2019-03-10 - 2019-03-10
2019-01-19 - 2019-01-19
2018-11-03 - 2018-11-21
2018-09-12 - 2018-09-12
2018-06-23 - 2018-06-25
2018-05-04 - 2018-05-04
2018-04-07 - 2018-04-21
2018-03-03 - 2018-03-15
2018-02-04 - 2018-02-23
2018-01-13 - 2018-01-13
2017-12-13 - 2017-12-13
2017-11-07 - 2017-11-26
2017-10-23 - 2017-10-23
2017-08-24 - 2017-08-24
2017-07-03 - 2017-07-04
2017-06-01 - 2017-06-26
2017-05-06 - 2017-05-06
2017-03-03 - 2017-03-03
2017-02-17 - 2017-02-17
2017-01-24 - 2017-01-24
2016-12-14 - 2016-12-14
2016-10-13 - 2016-10-13
2016-08-05 - 2016-08-28
2016-07-03 - 2016-07-18
2016-06-05 - 2016-06-11
2016-05-15 - 2016-05-27
2016-04-02 - 2016-04-09
2016-01-03 - 2016-01-20
2015-10-17 - 2015-10-17
2015-09-16 - 2015-09-25
2015-07-14 - 2015-07-17
2015-06-08 - 2015-06-23
2015-04-07 - 2015-04-24
2015-03-06 - 2015-03-06
2015-02-02 - 2015-02-08
2015-01-24 - 2015-01-24
2014-12-06 - 2014-12-06
2014-11-11 - 2014-11-23
2014-10-02 - 2014-10-02
2014-09-22 - 2014-09-22
2014-08-19 - 2014-08-28
2014-06-28 - 2014-06-28
2014-04-14 - 2014-04-14
2014-03-11 - 2014-03-17
2014-02-25 - 2014-02-25
2014-01-07 - 2014-01-07
2013-11-11 - 2013-11-11
2013-10-29 - 2013-10-30
2013-09-16 - 2013-09-21
2013-06-16 - 2013-06-30
2013-04-13 - 2013-04-13
2013-02-14 - 2013-02-22
2013-01-13 - 2013-01-26
2012-11-25 - 2012-11-25
2012-10-04 - 2012-10-22
2012-09-10 - 2012-09-23
2012-07-02 - 2012-07-02
2012-06-02 - 2012-06-24
2012-05-21 - 2012-05-30
2012-03-18 - 2012-03-18
2012-02-18 - 2012-02-23
2012-01-02 - 2012-01-28
2011-12-01 - 2011-12-29
2011-11-01 - 2011-11-26
2011-10-16 - 2011-10-29
2011-09-11 - 2011-09-27
2011-08-02 - 2011-08-02
2011-07-01 - 2011-07-30
2011-06-04 - 2011-06-25
2011-05-20 - 2011-05-26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