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西岸那段长篇大论,为西岸和杰克等“法盲”上一堂最低级的普及课。 说非法移民由于美国人力资源紧张而进入美国非法打工,情有可恕。 如果拿这个说法到移民法庭上,是不能作为非法移民这样的存在就是合法的论据的。 移民法官只以移民法律作为判决的根据。而不是根据博主的所谓“人性”。 拿出人性来为非法移民辩护,只能被法官认为是法盲,是在法庭捣乱! 如果以非法移民辛勤工作,作为他/她是合法的根据,更是贻笑大方。 那样,一个抢银行的罪犯,为了抢银行,需要做勘察路线等计划。非常辛苦。 一个贩毒的,需要到上线取毒品,再销售给下面的毒品使用者,“工作”也不轻松。 …… 例子可以举出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