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 世界公認的教育典範 ——各國高中畢業和大學申請考試介紹(五) 原羿 作者按: 從2000年開始,連續公布的三次PISA評估報告,讓芬蘭這個國土面積只有33萬8千平方公里、人口僅有530萬的北歐小國,一躍成為世界公認的教育典範。芬蘭學生的整體表現非常優秀,他們不僅在閱讀和解決問題能力項目上名列前茅,而且在數學和自然科學等項目上也和公認數理能力較強的亞洲學生不相上下。 Abitur考試: 簡介 芬蘭教育部和教育委員會制定了靈活的教學大綱,實行9年制義務教育(學生年齡7-16歲)。學生初中畢業後,可以直接進入勞動大軍、申請中專學校或高級中學。其中高級中學專注於學業,為學生升入大學做準備。高中學生畢業前,要參加Abitur考試,才能升入大學。 Abitur一詞源於拉丁語,意思是“離開”。顧名思義,Abitur考試就是高中學生在學業結束離開學校之前參加的畢業考試。通過考試的學生才有資格戴學生帽。 芬蘭是雙語國家,官方語言為芬蘭語和瑞典語。Abitur考試在芬蘭語中叫作ylioppilastutkinto,在瑞典語中叫作studentexamen。Abitur考試的官方英文翻譯為Matriculation Examination,中文一般翻譯為大學入學考試。 歷史沿革 Abitur考試起源於19世紀中期赫爾辛基大學的入學考試。第一次Abitur於1852年舉辦。在1919年以前,考試的主辦單位是赫爾辛基大學。1919年以後,考試由國家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舉辦。 芬蘭對國家大學入學考試非常重視,制定專門的法律予以保證。國家大學入學考試受《高級中學法》第18條、《國家大學入學考試組織法》和《國家大學入學考試政府令》協調管理。考試的管理機構是國家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發布考試內容指南、安排考試和評分。考試委員會主席和大約40名委員均由各大學、高等教育學院和國家教育委員會提名,然後由國家教育部推薦擔任。 根據以前的法律,學生完成考試即可被大學錄取。雖然現在這條法律已經解除,但是不參加入學考試而被大學錄取的情況還屬於特例。現在的大學可以自行安排自己的入學資格考試,同時參考國家舉辦的大學考試。 因此,大學可以根據學生的高中成績、大學舉辦的入學考試成績和國家舉辦的大學入學考試成績綜合考量、自主招生。 考試科目 每個考生必須參加至少四門必考科目的考試才能被大學錄取。其中母語語言考試是必考科目之一。此外,學生必須從其他科目中選擇三門必考科目。在其他的科目中,外國語言和數學包含A、B兩個級別,考生必須至少選擇一科A級別考試。 1、母語語言考試: 大多數學生參加芬蘭語考試,一些學生參加瑞典語或Sámi語考試。芬蘭語和瑞典語考試分為語言能力和作文兩部分。語言能力部分測試考生的分析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作文部分關注學生綜合教育水平、思維發展、語言表達和一致性。Sámi語考試只包括作文部分。 母語不是芬蘭語、瑞典語或Sámi語的學生可以用芬蘭語或者瑞典語作為第二語言考試的成績代替母語語言考試成績。 2、第二本國語言考試: 母語為芬蘭語的學生參加瑞典語考試,母語為瑞典語的學生參加芬蘭語考試。考試分為聽力、閱讀理解和寫作三個部分。 3、外語語言考試: 外語考試根據能力要求分為A和B兩個級別。如果考生選擇外國語言作為四個必考科目之一,則必須選擇A級考試。但是,如果一個考生選擇高級數學作為一個必考科目,他就可以選擇一個B級的外國語言考試。 英語、德語和法語是學生中最流行的選擇。除此之外,學生還可以選擇俄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拉丁語、伊納里薩米語(Inari Sámi)和北部薩米語(Northern Sámi)考試。外語考試包括聽力和閱讀理解部分、語法部分和寫作部分。 4、數學(普通或高級)考試: 數學考試包括15個題目,學生必須完成其中的10個題目。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可以使用計算器和大學入學委員會認可的公式表。 5、科學和人文考試(Reaali): 在科學和人文考試中, 考生需要選擇一門或兩門參加。考試包括一篇文章和要求回答的問題(一般為6--8道題目)。 科學和人文考試的科目包括: l 宗教:福音派路德教會 l 宗教:東正教 l 倫理和道德史 l 教育 l 哲學 l 心理學 l 歷史 l 公民教育 l 物理 l 化學 l 生物 l 地理 l 健康教育 考試時間和成績 根據國家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的規定,考試在各個中學舉行,每年舉行兩次,春季一次,秋季一次,考試時間為6個小時。考生允許最多分三次考完全部科目。這樣一來,學生最多可以用一年半的時間完成全部科目。通常,最後一次考試在高中第三年結束時進行。對於畢業生而言,學校課程在二月中就結束了,而考試則在三月底舉行。因此,學生可以有充分的時間準備考試。 考試結束後,老師評分,並將評分後的考卷送交國家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重新評分。如果學生對評分結果有異議,可以提出上訴。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將複查考生成績。複查的結果屬於最終決定,不得上訴。 考試的滿分成績因科目不同而大相徑庭。比如,芬蘭語或瑞典語作為母語的考試滿分是114分,數學考試滿分是66分,外語考試滿分則是299分。考試成績根據正態分布從高到低分為7個等級: 成績等級(拉丁語) | 縮寫 | 英文翻譯 | 人數百分比 | 修正分 | Laudatur | L | praised/lauded | 5% | 7 | Eximia Cum Laude Approbatur | E | accepted with excellent praise | 15% | 6 | Magna Cum Laude Approbatur | M | accepted with much praise | 20% | 5 | Cum Laude Approbatur | C | accepted with praise | 24% | 4 | Lubenter Approbatur | B | gladly accepted | 20% | 3 | Approbatur | A | accepted | 11% | 2 | Improbatur | I | rejected | 5% | 0 | 修正系統 如果學生在某個必考科目中得到improbatur成績,則這科考試不及格。但是,某一科不及格的成績可以被其他成績優秀的科目彌補。基於這個目的,考試有一套修正系統。在修正系統中,學生考試的總成績將和不及格科目的成績比較。Improbatur分為四個等級:i+、i、 i−和i=。各個等級描述學生不及格的程度(其中i+是最輕微的,i=是最嚴重的)。每個等級都對應畢業所需要達到的修正分數,學生必須在其他科目上獲得足夠的修正分才能畢業。 不及格等級 | 所需的修正分 | i+ | 12 | i | 14 | i− | 16 | i= | 18 | 重考 如果考生已經通過了某科考試,但是覺得成績不理想,可以再重考一次。重考已經通過的科目沒有時間限制。如果考生在大學入學考試證書發出之前重新考試,證書上會記錄兩次考試中較高的成績。 如果考生有一科必考科目不及格,他還有兩次重考機會,但是必須在不及格考試之後緊接着的三次考試時間(即一年半)之內完成。另外,如果考生已經及格的科目中包括了一門A級別的科目,而需要重考的科目分A、B兩個級別,考生可以選擇A、B兩個等級考試中的任意一個參加。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仍然沒有及格,學生必須重考全部科目。 如果考生有一門選考科目不及格,他有兩次重考機會,不受時間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