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在我辦公室里的會議一結束,和我一牆之隔的老闆可能聽到了散會的動靜,急切地竄了過來, “過來,快過來,讓你看看我的最新進展。”
老闆Ozzy從他的計算機上打開了一張照片文件,“看看,這是昨天剛上色的部分,瞧那馬的軒昂的氣勢已經顯示出來了!下一次,就該給Chelsea 和 Ashley 上彩了。” 先說明一下,老闆的名字---Ozzy是有來由的,老闆是八十年代著名歌星Ozzy Osbourne的鐵杆粉絲,崇拜到了連自己的名字也向偶像看齊了。
欣賞了眼前一片斑斕的照片,我不住地給點頭,“嗯,是挺有氣勢的,進展不錯啊。”,然後還是忍不住習慣性地問一句,“疼嗎?”。
老闆所展示的東西是和工作沒有關係的,呵呵,要你猜猜他給我看的是什麼?你可能真想不到 --- 是他背上紋身的照片。老闆有很多的業餘愛好,熱衷於一些你可能覺得不入眼的東西。說起紋身,按老闆的說法,那是用人的身體作為載體的一種藝術形式。從去年開始,老闆有預謀有計劃地進行一項他認為構思巧妙的“偉大的傑作”,這個傑作就是以他的整個背部做為畫板,給“畫”上一幅他構思的有背景、有故事、有動物、有人物富於創意的圖畫,前面提到的Chelsea 和 Ashley是畫面上的兩個人物,是他的兩個在上大學的女兒。他自己設計的這幅作品經過紋身大師一年多的雕琢,已經完成了大半,現在已經是最後的上色階段了。老闆顯然對作品的進展和成色很是滿意,興奮地說,“還有三、四次和紋身師傅的預約,然後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我真是替他高興,這個刻啊、畫啊的漫長的痛苦過程總算快到頭了。說漫長,一點都不假,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啊,每月一次,每次兩個小時去紋身師傅那裡被“折磨”;說痛苦,想想能不痛嗎?那圖上的一線、一點可都是經過紋身師傅手裡那小小的針尖一針一針給扎出來的,雖然紋身師傅的手上功夫已經練得爐火純青,深淺控製得恰到好處,剛好扎進皮里,又不觸及到真皮層引起出血,那也畢竟是在皮上扎針不是?每次看到老闆給大夥展示剛被“畫”好的部分引起的紅腫和外皮的灼熱時,誰不說這不是他自己花錢找罪受呢。
說實在的,咱以前對身上刻有圖案的人沒有多少好印象,甚至持有一些“偏見”,覺得哪個正經人會像電影裡的黑幫老大、小流氓那樣去紋身?可後來在美國見的多了,也就不再大驚小怪或對紋身的人那麼“另眼”相看,大街上隨處可見紋身的人,有的圖案小巧別致,自己還會忍不住悄悄的瞟上兩眼,尤其看到洋人身上紋的中文時,更是多看幾眼,還覺着親切呢。
真正近距離接觸紋身的人,是在我老闆幾年前開始他的第一個紋身的時候。當時Ozzy也是猶豫了很久,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以身試法”?最後只是在左胳膊上小試牛刀,“畫” 了一個面積不大的以跆拳道為主題的圖案,畫上的中文“武”字還是我的手跡呢。自那以後,一發不可收拾,後是右胳膊上的一片,再就是現在還沒有完成的後背一整片,呵呵,跟上癮了似的。不過,不管Ozzy在他身上再刻多少畫多少,憑着這麼多年的對他的了解,無論如何也不會把他和“不正經”的人聯繫在一起,懷疑自己原來是不是對紋身之人的印象太過刻板了呢?
你看了下面的照片,是不是會想,轉悠的老闆真是夠“另類”。咱可是覺得很幸運碰到了這麼一個“另類”的老闆。從我開始在公司工作起,Ozzy就是我的老闆,十年了,在他手下工作,還真沒受到什麼委屈。Ozzy是個很有個性之人,幽默、正直、是非分明、富有同情心,容易溝通、交流,且敢擔當,天蹋下來他當大個頂着。Ozzy曾經是個拼命三郎,好在他能做到嚴於律已,寬以待人,這幾年總算是按着正常的朝八晚五上班了。。。盡說好的,那提一點Ozzy的“壞”吧,我們在工作中犯下的錯誤,想藏着掖着?Ozzy總能一針見血地直指你的痛處,半天讓你都緩不過勁來哈。
Ozzy這樣還用穿上衣?我打趣他,你只用戴個圍兜就行了。Ozzy的博客空間:http://ozzynelson.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