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性格:《风气篇》
杨道还
社会风气的势,理与利
(中) 对于社会风气的势,不宜一味屈从。孟子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不屈从,显然是不“利”的情形。使人得其利的道理容易接受,这是势利之徒的专利,受其影响的人多。见利而不为所动的道理,不容易被人接受,实行的人就少。当社会风气恶俗的时候,只能凭籍这少数人的坚持才能逐渐扭转这个风气。这样的坚持就需要有个站得住脚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孔孟之道的一个重要内容,义。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又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个义,是《孟子》的核心思想。义是比势和利更高的原则。势利之徒所能得到的总是一时之势,树倒猢狲散;近利小利个人之利,随着势来,随着势去。而义是常在的,注目于远利众利。
孔孟对势的不经意,与刻意尚行,故意立异于流俗而自高是两回事,这两人是非常现实的。“因利而制权”(《文心雕龙·定势》),“乘利而为制”(《孙子兵法·始计》),是利用势的益处,孔孟不是不知道,孟子对此与人争辩尤多。但孟子认为应该“先义后利”,义能生利(《孟子·梁惠王上》)。
孔孟认为,利应该以其道得之,这个道就是正道和义,“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孟子继承和发展了此意。孟子之书内容远较《论语》芜杂,不易贯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孟子与不同学派多人辩论,在指出他们的不足用之时,孟子自己的观点显得支离——即不同趋向的发展,读者的注意力就被分散了。
孟子对利的辩论,从来不是单纯的经济,而是“政治”,即,孟子所讲的义或利总是有多人利益在里面的——不是为了君王一人之利益,也不是为了任何一人之利益,而是“众乐”;不是局域的一群人的利,而是整体天下人的得利的原则。读者若以自己牟利的经验去读孟子(即雅斯贝尔斯所讲的“由原初派生出来的东西”),当然会扞格不入,这是《孟子》难读的另一个原因。孟子对利和势的论辩一旦理清源头,是非常简单的。
义的本身就是宜——人群中的宜,是本该如此的意思,利作为一端已经包含在其中:“义者,利之和也”(《易·乾·文言》)。“和”与冲突相对。存在义人必然有利,使别人不利的不是义人,所以有“义能生利”的逻辑。
至于如何生利,别的方法也能生利生大利,孟子就很不耐烦讨论这类的问题,因为这与他所讲完全不是一回事,他讲的是人群如何“并育而不害”。打个比方,孟子讲的如同是“食,性也”。别人不知道这是根本,却来与他辩论应该吃什么大补,吃饱了还要吃是不是性,为了廉洁而饿死等等。孟子不反对大补,贪吃,或追求名声,他讲“好货”,“好色”都无妨(见《孟子·梁惠王下》),何况这些。孟子就是要讲一个何为根本,别人却来用不相干的东西打岔,难怪他不耐烦。一个笑话中讲,医生给一个肥胖的人建议,晚餐只吃一个馒头,这个人问,“饭前吃,还是饭后吃”。这样的不知本末,在馒头上容易懂,在社会问题上就不容易懂。孟夫子常碰到这样的本末倒置的人,他如果听到这个笑话,大概笑不出来。
孟子所讲的义,即是现代所谓的“竞合”(Coopetition, cooperation-competition theory)。竞和争本来是两个意思,现代人将其合在一起,就只剩下争的意思。竞的努力,是每个个体自身的努力,各自的发展。争则是个体间的冲突,争则不能相容。例如“物竞天择”,解为物“争”天择,就有弱肉强食。在自然界,各个物种有自己的生存之道,才有繁盛的生物圈。物种以各自的生存之道互竞,虽然有不同种动物弱肉强食,在没有人的干预的情况下,这个原因很难导致物种灭绝,即使被捕食物种的生存之道的破坏。竞导致生机盎然的平衡,争只能导致动态的变化。只知道争,不知道有竞,就会只见死道,不见生机。这就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道理。在人群中讲弱肉强食的社会进化论,就是要人吃人,连禽兽也不如了。老庄孔孟两千多年前讲的道理,现代社会却要社会实践碰壁之后,才重新发现。
竞合所得到的是富,以富为利。这个利就是庄子所讲的“有万不同谓之富”的富,这样的富不是整齐划一,千篇一律所能达到的。在自然界,热带雨林物种丰富,而在蒙古高原,即使牧草连天,牛羊成群,也属于物种贫瘠。在中学,所有的学生都专注于高考的科目,其他知识贫乏,即使能声称基础教育成功,也称不上富于人才。在大学,所有教授都以某些标准,统一严格考核优秀,这样的大学也称不上是好的大学。只有那些藏龙卧虎,能够容纳各擅胜场的奇人异士的大学,才是富于教授的大学。这是“好大学在于好的教授”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对于竞,李宗吾曾经有个精妙的解释,他说人的争有两种,一种是与自己争,反求诸己,一种是与别人争,进攻他人。他主张社会规则应该鼓励,先要有与自己争,用力独深者胜;而不应鼓励大家混战,两败俱伤。在后一种情形下,即使胜者也可能是个竖子。李宗吾所讲的这两种争,前者就是竞,后者才是争。以科举或高考为例,这两者都是老子讲的使民争的一类东西。在这两者中胜出的,有很多只会争的人,过了这个独木桥,这些人既没有外在的目标,也没有内在的动力,即使聪明机智的人,也逐渐颓败成一无用处的废物。而用力独深者,反而经常有被淘汰的情形,这不仅是这些人个人的损失,也是社会的损失。
人群在一起各自为自己幸福努力,是竞。宣传一种善,推销一种美,人们的发展空间偏狭,就会争。所以孟子说,唯利为尚,“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这里问题就出在争,这是因为人与动物不同,动物相争,得到配偶,饱腹即止;而人比动物多了一个层次,心,只能在心“饱”了之后才会停止争,而心是无限的,争也无止。即使在人们在数学上只知道三是最大的数目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什么是很多,以至于无限。老子讲:“虚其心,实其腹”,是针对这类情形而讲。栗本慎一郎的《穿裤子的猴子》关于人类战“争”一章,描述了人类特有的极端的争的现象,却没有给出解释。
对竞与争的真正理解,能够解释很多现在中国的社会现象,这里涉及的问题众多,不能展开说明,这里只举一个例子说明。庄子说:“(言的界限)有左,有右;有伦,有义;有分,有辩;有竞,有争”(《庄子·齐物论》)。竞的意思是,一种言论思想的自我发展,使之圆融丰足;而争则是与其他言论思想争论。现在的很多人不知道有竞的存在,只知道有争——只知道否定之否定,批评之批评才算是有思想——这种情形是不可能发展出思想的。要知道,提出那些有效的否定和批评之前,哲学家先是要潜心够深,有能够窥破那个机关的深心独运。
孔子说:“君子不争”。这句话是对颜渊,原宪,子贡,子路,曾参这样的人讲的,是对有志于道,想达到朴德的儒家君子的人讲的,希望他们自竞独深,不拘一格。很多人对此有误解,认为孔子在讲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争,这是道听途说,断章取义了。孔子说,“我战则克”(《礼记·礼器》),即在战争的时候必胜,这哪里是不争的束手待毙。孔子的争,先竞后争,竞重争轻,实际上是讲克敌需要我先有克敌的修为。没有这样的修为,先机即便是唾手可得,视而不见也无济于事。不是命运垂青有准备的人,而是没有准备的人,好事也会变成坏事,因为一件事之成往往在于一线,而败一件事却可有很多种。 再好的学术,满心成见的人,也很难真正理会,更遑论在自身应用。一种好的学术,能理解多少往往在于一个人自己的程度,读《老子》,《论语》尤其如此。知道这一点,即能知道老庄孔孟之书的印心之用。仁人君子不争;对于普通人,孔子只希望能够“使无讼”而已;而孔子有“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当仁不让”之必争,这一部分由孟子继承并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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