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問我: Suzanne Collins是否是一個誠實的作家,為此我糾結了兩個晚上。然而,我的結論依然是對此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Suzanne Collins何許人也? 她是目前熱門大片《The Hunger Games》(譯:飢餓遊戲)的小說作家兼電影編劇。
《飢餓遊戲》的故事寫的是“將來式”:它的理性基礎是一場無產階級(窮人)與資產階級(權貴)的鬥爭,以及民主與壓迫的演變。由於擔心窮人的反抗,權貴階級剝奪了這些“陳勝,吳廣”的生存權利,將他們以及後代們一起趕到偏遠的山區,過著19世紀初的原始生活。而每年,爲了讓他們重溫反抗的代價,權貴階級都要在每個部落挑選出一對少男少女,然後,讓他們自相殘殺,最後由一名勝出。而且,這場死亡遊戲還成為一門熱檔電視直播秀。為商人們提供一個賺錢的機會。
這個電影女主角由當紅炸子雞Jennifer Lawrence擔任。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但作為文學創作,這只不過是一種慣例),最後勝出的當然不光是Jennifer Lawrence,還有一個追隨愛情的小伙子。
2012年,我在欣喜如狂中看完這個片子。當時,我對該片的創作者幾乎是佩服得五體投地。原因是在眾多的未來片中,這個man, 那個man, 以及一系列的高科技鐳射式打鬥片 --- 激似於少年時期打遊戲機的眼花繚亂 (常常失去了真正的故事情節),而《The Hunger Games》這樣一個不同尋常的未來片,則用了一個百年前我們都熟悉的場景,無疑是一隻絢麗的奇葩。
然而,這幾天,一場必然的意外,卻讓我糾結得不能自拔。因為。。。
早就聽說日本有一個電影(同樣是基於小說)《Battle Royale》與《The Hunger Games》有極其相似的內容和手法。日本的電影一般都寫得比較殘酷,而大面積殺傷類的片子,一直不是我最傾心的,所以直到兩天前,才找來看了。就如同有一個網友說的: 看到最後那對少男少女雙雙勝出時,我真是無語啊!你說,你這不是抄襲是什麽? 我嚴重同意一網友的話: it’s more than a coincidence!
接下來,我設法去找《The Hunger Games》與《Battle Royale》牽連的任何蛛絲馬跡。一般來說,哪怕你不說是抄人家的東西,你也會提及你曾被inspired或influenced by 誰誰誰。然而,讓我失望的是,有關Suzanne Collins的自我介紹中從來沒有提及;而且她宣稱從來就不知道這個《Battle Royale》,儘管維基網站上提及她曾被廣泛批評和指責為“剽竊”他人作品。 於是我開始尋找任何有關的“Plagiarism"。結果我的發現是:90%的是支持Suzanne Collins (在我看來,大多數是自發的,不排除少量水軍),而僅有10%的人指責她的行為。大概是“證據明顯”,加上這10%的人的閱讀水準比較高,列舉的事實很難抗爭。雖人數不多,卻不能不說造成了極其“不良”的後果。
這90%的擁護者中,我大致估算了一下:
1. 60%出於民族優越感: 他們認為Suzanne Collins的作品比Koushun Takami的《Battle Royale》有更深的人道主義精神。爲了保護他們的民族文化產業,他們指出,這個Koushun Takami也極有可能抄襲我們美國人的作品,比如說,Stephen King的《The Long Walk》, 還有Arnold Schwartzenegger的一個電影。 他們的主要想法是:咱美國人不可能抄你們日本人的東西。你們的東西就是那些gore什麽的,不是我們欣賞的。再說了,相似的東西多得很,要說抄,我還沒先怪你們抄我們的東西呢?!
2. 15%屬不看過程只看結果的:這結果是什麽?那就是雙贏局面。這部份人認為,以前不知道這個《Battle Royale》,是因為後來《The Hunger Games》出名後,有人質疑抄襲,才去找來看。雖然沒有直說抄得對,但也間接地說明了好處多於壞處。你們日本人也應該得了便宜買個乖吧?!
3. 15%屬於憑著專業理性的:在這個行當里,常常聽到這麼一句話: the idea is not copyrighted!也就是說,你可以寫一群學生在一個孤島互相殘殺,我也可以寫一群年輕人在一個孤島互相殘殺,關鍵是我也許改變一些殺的動機,過程,和更多。這一點,的確讓一些作家束手無策;也很難控制。在法律上的鑑定是通過類比,勝訴機會真是不大。如果問題沒有公開的話,還可以用點錢私了。如果公開了,也許已經失去了私了的意義,就得死扛下去。這也許是導致今天有很多小人得志的局面。所以,這一點,真是要靠作家本身的品格了。
事實上,我確實認為SuzanneCollins的作品比Koushun Takami的《Battle Royale》在動機上的設立有所優化。比如這個部落的形成和比賽的產生, 這一點是一個完美的設想。但是,之所以有很多人認為《Battle Royale》比《The Hunger Games》深刻,是因為它的故事不完全集中在一個女主角身上;而且對許多人的背景也有較為詳細的解釋。然而最為深刻地是:要殺掉自己所熟悉的人,而不是像《The Hunger Games》那樣,大多數是其他部落不相識的人。
然而,我對Suzanne Collins的剽竊行為表示懷疑,是基於她自己的言論:當有人問她在創作的過程中,是什麽對她啓發和影響時,她避重就輕地扯了些不相干的東東,比如說,她曾經看過一個關於surfing 的 reality show。坦白地說,這檔節目我沒看過,但從秀名就能猜出這大概就是如同survivor這樣的真實秀,所不同的是,採用的surfing的手段來競技。另外,她談及自己從小在軍營長大 --- 這些八竿子打不著的事兒,居然都成了她日後創作了《The Hunger Games》的源泉? 然而她卻隻字不提,甚至為她站臺背書的斯蒂芬金:)
(King noted that the reality TV "badlands" were similar to Battle Royale, as well as his own The Running Man and The Long Walk.)不過,這位作家還是很有本事的:她居然可以找到斯蒂芬金為她辯護,卻不提人家作品對她的影響。這一點,我不服都不行?!
而其實最最讓我無解的是:據她自己說,在她submit(呈遞)她的《The Hunger Games》去出版社的時候,她已經聽說有這麼一本與她的故事非常相似的書。她問她的出版社編輯:“我需要讀這本書嗎?” 出版社的編輯回答說:“不,我不希望你去瞭解你世界以外的東西。” 這麼說,如果這個抄襲是冤枉了她的話,那麼從上面的對話來看,她與她的出版社是“明知故犯”,或說是他們早已做好了“賴帳”的準備。 試想,如果一個負責任的作家,就算是你真是偶然與人“撞書”,當你聽說了這本書,你自然地會去找來讀,而不需要問出版社你該不該看這本書――― 明顯此地無銀三百兩。接下來,如果發現的確太相似,那麼你得想辦法改掉最撞情節的地方,起碼那個結尾要改掉。我就不信一個有才氣的作家你就只有一個選擇。對,這也許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但問題是人家早你十年。你必須得承認這是人家的創意。誰讓你花了比別人多十年的時間才想出來呢?! 所以,我認為說她“抄襲”並不冤枉她。
然而,讓我感到吃驚的是,那些質疑Suzanne Collins的人當中,居然沒有出現一個日本人或是日本後裔的名字?!!! 日本人對美國人的寬容和忍讓,真是讓我看到了一個只會對亞洲人囂張而對美國人陽痿的民族!喂,你不是老跟中國搶釣魚島嗎?這會兒,人家拿你的東西占為己有,你咋地就不啃聲了呢?!我鄙視你,小日本!
但是,就個體而已,我很尊重《Battle Royale》的原作者Koushun Takami。因為據說,他的故事列舉了一大排reference。有人笑稱:他從這些列舉的作品中吸取的精華遠比《The Hunger Games》用他的東西少。
朋友們,在第二集《The Hunger Games》隆重推出前夕,我覺得你應該告訴你周圍的朋友這個故事。當然,我認為的“抄襲”何許不完全正確,但至少提出一個異議,讓更多地朋友去自己分析,去瞭解真相。其目的是爲了保護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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